《老子校释》第十四章
道家老子6.99K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
謙之案:範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雲,知傅本亦為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系言“極深研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雲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複相近,因訛為“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即淮南俶真‘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干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為‘揗'。此作‘摶'者,亦借為‘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干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為“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為之。”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複混而為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範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複歸於無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
謙之案:傅、範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複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既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于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無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既雲‘無物',此不宜又雲‘無物',以致複遝,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禦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範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為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為韻耳。”
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
謙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禦注、敦煌丙、英倫諸本均無。廣明本、室町本兩句互易,文選頭陀寺碑文同。吳雲曰:“‘其後'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語倒轉。”
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
嚴可均曰:“以語今之有”,各本作“禦”。
謙之案:素問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曰:“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老子此章,蓋即善於言氣者也。而“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則是言古而有驗於今。執古語今,可見柱下史乃善用歷史之術者。
劉師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為“或”,“或”即古之“域”字。詩商頌烈祖“奄有九有”,毛傳:“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傳:“域,有也。”國語楚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韋注:“有,域也。”此文“有”字,與“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禦今之有”,猶言禦今之天下國家也。禮記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與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謂道已。
嚴可均曰:“以知古始”,禦注、王弼作“能知”。
謙之案:諸河上本、廣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吳雲曰:“以知”,傅本作“能知”,與此石同。
謙之案:傅本與經幢不同,吳誤校。
嚴可均曰:“是謂道已”,禦注、河上作“道紀”,審觀王弼注亦是“已”字。
謙之案:作“紀”是也。“已”字無義。小爾雅廣言:“紀,基也。”“紀”即借為“基”,“道紀”即“道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夷、希、微、詰、一、昧、物韻(脂部,昧音密),狀、象、恍韻(陽部,恍,去聲),首、後韻(幽、侯合韻),有、始、紀韻(之部)。謙之案:“夷”,範本作“幾”,江氏二十一部諧聲表與夷、希、微三字均屬脂部。首,幽部,後,侯部,幽、侯合韻。姚文田:夷、希、微韻(五齊平聲),詰、一韻(四□入聲),昧、物韻(二月入聲),狀、象、恍韻(十六庚去聲),首、後、道、有韻(十四□上聲),始、紀韻(四之上聲)。“後”字與“侯”通諧,“有”從之轉入。鄧廷楨同,惟未及首、後、道、有。詰,吉聲,詰、一,至部之入聲也。奚侗:夷、希、微韻,詰、一、昧、物韻,首、後、道、有、始、紀韻。由諸家分合所見不同,益知經文其初自多相協也。如首、後為韻,而顧炎武乃疑“‘後'古無與‘首'為韻者,老子‘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乃散文,非韻也”(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則亦不知幽、侯合韻,而老子哲學詩之真面目竟熟視而無□矣。孔廣森詩聲類八脂類曰:“在古本無去入之別。”其可旁證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複歸於無物。”江有誥唐韻四聲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聲,當與未部並收。老子贊玄篇‘複歸於無物',與‘昧'協。”鄧廷楨曰:“昧、物為韻,從未從勿之字,古音同部。說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聲同義近,故字亦連文。司馬相如傳‘曶爽暗昧',韋昭讀‘曶'為梅憒切,皆可為未聲、勿聲同部之證。”
右景龍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實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範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題“贊玄第十四”,王本題“十四章”,範本題“視之不見章第十四”。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
謙之案:範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雲,知傅本亦為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系言“極深研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雲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複相近,因訛為“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即淮南俶真‘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干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為‘揗'。此作‘摶'者,亦借為‘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干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為“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為之。”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複混而為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範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複歸於無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
謙之案:傅、範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複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既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于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無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既雲‘無物',此不宜又雲‘無物',以致複遝,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禦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範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為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為韻耳。”
謙之案:範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雲,知傅本亦為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系言“極深研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雲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複相近,因訛為“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即淮南俶真‘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干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為‘揗'。此作‘摶'者,亦借為‘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干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為“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為之。”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複混而為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範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複歸於無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
謙之案:傅、範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複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既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于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無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既雲‘無物',此不宜又雲‘無物',以致複遝,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禦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範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為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為韻耳。”
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
謙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禦注、敦煌丙、英倫諸本均無。廣明本、室町本兩句互易,文選頭陀寺碑文同。吳雲曰:“‘其後'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語倒轉。”
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
嚴可均曰:“以語今之有”,各本作“禦”。
謙之案:素問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曰:“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老子此章,蓋即善於言氣者也。而“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則是言古而有驗於今。執古語今,可見柱下史乃善用歷史之術者。
劉師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為“或”,“或”即古之“域”字。詩商頌烈祖“奄有九有”,毛傳:“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傳:“域,有也。”國語楚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韋注:“有,域也。”此文“有”字,與“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禦今之有”,猶言禦今之天下國家也。禮記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與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謂道已。
嚴可均曰:“以知古始”,禦注、王弼作“能知”。
謙之案:諸河上本、廣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吳雲曰:“以知”,傅本作“能知”,與此石同。
謙之案:傅本與經幢不同,吳誤校。
嚴可均曰:“是謂道已”,禦注、河上作“道紀”,審觀王弼注亦是“已”字。
謙之案:作“紀”是也。“已”字無義。小爾雅廣言:“紀,基也。”“紀”即借為“基”,“道紀”即“道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夷、希、微、詰、一、昧、物韻(脂部,昧音密),狀、象、恍韻(陽部,恍,去聲),首、後韻(幽、侯合韻),有、始、紀韻(之部)。謙之案:“夷”,範本作“幾”,江氏二十一部諧聲表與夷、希、微三字均屬脂部。首,幽部,後,侯部,幽、侯合韻。姚文田:夷、希、微韻(五齊平聲),詰、一韻(四□入聲),昧、物韻(二月入聲),狀、象、恍韻(十六庚去聲),首、後、道、有韻(十四□上聲),始、紀韻(四之上聲)。“後”字與“侯”通諧,“有”從之轉入。鄧廷楨同,惟未及首、後、道、有。詰,吉聲,詰、一,至部之入聲也。奚侗:夷、希、微韻,詰、一、昧、物韻,首、後、道、有、始、紀韻。由諸家分合所見不同,益知經文其初自多相協也。如首、後為韻,而顧炎武乃疑“‘後'古無與‘首'為韻者,老子‘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乃散文,非韻也”(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則亦不知幽、侯合韻,而老子哲學詩之真面目竟熟視而無□矣。孔廣森詩聲類八脂類曰:“在古本無去入之別。”其可旁證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複歸於無物。”江有誥唐韻四聲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聲,當與未部並收。老子贊玄篇‘複歸於無物',與‘昧'協。”鄧廷楨曰:“昧、物為韻,從未從勿之字,古音同部。說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聲同義近,故字亦連文。司馬相如傳‘曶爽暗昧',韋昭讀‘曶'為梅憒切,皆可為未聲、勿聲同部之證。”
右景龍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實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範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題“贊玄第十四”,王本題“十四章”,範本題“視之不見章第十四”。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
謙之案:範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雲,知傅本亦為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系言“極深研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雲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複相近,因訛為“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即淮南俶真‘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干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為‘揗'。此作‘摶'者,亦借為‘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干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為“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為之。”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複混而為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範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複歸於無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
謙之案:傅、範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複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既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于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無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既雲‘無物',此不宜又雲‘無物',以致複遝,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禦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範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為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為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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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嚴可均曰:“張弓”,御注、河上作“張弓乎”,王弼作“張弓與”。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與”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與”作“乎”。謙之案:遂州、嚴本亦無“與”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歟”。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柰卷、高翿、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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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读后感【热门】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德经》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道德经》读后感1学习哲学有特定的方法和顺序:首先,要明确是否存在一个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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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中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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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读后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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