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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第三十九章

《老子校释》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

  謙之案:“寧”字,績語堂碑錄因避清帝諱改為“甯”,今據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

  嚴可均曰:“万物”,各本作“萬物”。

  羅振玉曰:敦煌戊本無此句。

  謙之案:景福本、范本“萬”亦作“万”。又陳碧虛曰:“嚴君平本無‘萬物得之以生’,並下文‘萬物無以生將恐滅’十四字。”

  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

  嚴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貞”。

  范應元曰:貞,正也。王弼、郭雲同古本。一本“貞”作“正”,亦後人避諱也。河上本作“侯王”。

  謙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書治要、孫盛老子疑問反訊、晉書裴楷傳、書鈔一四九引並作“貞”,嚴遵、河上、顧歡、景福、樓正、慶陽、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子本此句作“以天下為正”。

  王念孫曰:河上本“貞”作“正”,注云:“為天下平正。”念孫案:爾雅曰:“正,長也。”呂氏春秋君守篇“可以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為天下正”,猶洪範言“為天下主”耳。下文“天無以清”,“地無以寧”,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言之。又云“侯王無以貴高”,“貴高”二字正承“為天下正”言之,是“正”為君長之義,非平正之義也。王弼本“正”作“貞”,借字耳。

  東條一堂曰:“為天下貞”,按“貞”一本作“正”,與注乖。下同。貞觀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諸本貞作正,避廟諱。”

  易順鼎曰:“貞”或作“正”,古字通用。王氏讀書雜志謂此“ 貞”為借字,似未盡然。易“貞勝者也”,韓注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貞”。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引亦作“貞”。是“貞”為本字。

  勞健曰:“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貞”字景龍、景福作“正”,開元、傅、范與諸王本皆作“貞”。范注:“貞,正也。一本作正,後人避諱也。”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貞字,貞即正也。”開元石刻乃改從“貞”,范云“後人避諱”,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作“王侯”,非也。諸唐本、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與“貞”字自諧句中韻。

  謙之案:作“貞”是也。易繫辭曰:“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又曰:“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下,傅、范及釋文下有“其致之一也”,與易義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圖書館舊鈔本,均作“天下貞”,狩野直喜謂:“河上公本亦有作‘貞’者,蓋自宋刻避帝諱改‘貞’作‘正’。”今證之以景龍碑文,知“ 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諱之說亦非。

  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

  謙之案:碑文與羅卷此均作“無”,不作“無”,為變例。武內法京敦乙本作“無”。又莊子至樂篇:“天無為以之清,地無為以之寧。”語意本此。

  劉師培曰:“發”讀為“廢”。說文:“廢,屋頓也。”淮南子覽冥訓“四極廢”,高注:“廢,頓也。”左傳定三年“廢於爐炭”,杜注:“廢,墜也。”頓墜之義,與傾圮同。恐發者,猶言將崩圮也,即地傾之義。“發”為“廢”字之省形。

  蔣錫昌曰:劉說是。莊子列禦寇“先生既來,曾不發藥乎”,釋文:“發,司馬本作廢。”列子黃帝篇引作“廢”。又繕性“非藏其智而不發也”,御覽逸民部引作“廢”。左傳哀十一年疏引竹書紀年云:“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漢書地理志引作“發”。均其證也。“發”“廢”雙聲,故可通用。此言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廢也。

  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

  畢沅曰:“竭”,河上公、王弼並作“歇”,案應作“竭”。

  謙之案:河上公、王弼並作“竭”,上句作“歇”,畢誤校。“ 歇”,說文:“息也。一曰氣越泄也。”廣雅釋詁二:“歇,泄也。”七發:“精神越泄,百病咸生。”“竭”借為“渴”,“渴,盡也,從水,曼聲。”爾雅釋詁:“涸,渴也。”經傳多以“竭”為之,是竭有涸盡之義。周語“伊、洛竭而夏亡”,注:“涸也。”淮南說林:“淵泉不能竭。”本經:“竭澤而漁。”河上注此:“言谷當有盈縮虛實,不可但欲盈滿無已時,將恐枯竭不為谷。”“竭”與“渴”同義,不必改字。

  萬物無以生,將恐滅;

  羅振玉曰:敦煌本無此句。

  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

  武內義雄曰:景、遂、敦三本“侯王”與上文合,下又同。景、遂二本“貴高”,敦本無“高”字,然下文“貴高”並稱,有“高”字是。

  羅振玉曰:敦煌本“貞”下有“而”字。

  謙之案:此句疑有誤文。諸河、王本、顧歡本、磻溪、景福、樓正、室町、柰卷句同此。范本作“王侯無以為貞,將恐谿”,高翿作“侯王無以貞而貴高,將恐蹶”,傅奕作“王侯無以為貞而貴高,將恐谿”,彭耜,趙孟頫同傅本,惟“王侯”作“侯王”。嚴遵同彭本,惟“無以為貞”作“無以為正”。皆川愿老子繹解又與嚴遵同。

  劉師培曰:案上文“天無以清”,“地無以寧”,“神無以靈”,“谷無以盈”,“萬物無以生”,均承上“以清”、“以寧”、“ 以盈”、“以生”言,惟此句“無以貴高”與上“以為天下貞”不相應,疑“貴”即“貞”字之訛。“貴”、“貞”形近,後人據此節王注有“清不足貴”諸文,遂改“貞”為“貴”,又疑“貴高”並文,與下“貴高”二語相應,遂於“貴”下增“高”字,實則“貴”當作“貞”,“高”乃衍文也。

  易順鼎曰:當作“侯王無以貞,將恐蹶”,“貞”誤為“貴”。後人見下文“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二句,以為承上文而言,妄於“貴”下又加“高”字,遂致踵訛襲謬,而義理不可通矣。

  謙之案:“將恐谿”,諸王本“谿”作“蹶”。說文:“蹶,僵也,從足,厥聲。一曰跳也,亦讀若。”廣韻:“蹶,失腳也,僵也,亦作谿。”廣雅釋詁三:“谿,敗也。”呂覽慎行“小人之行,不谿于山”,注:“谿躓顛頓也。”荀子成相“國乃谿”,注:“顛覆也。”“侯王無以貞,將恐谿”,言侯王無以為貞,將恐顛覆失其位也。治要引作“谿”,夏竦古文四聲韻卷五引古老子亦作“谿”。

  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嚴可均曰:“高以下為基”,御注脫“為”字,河上“高”下有“必”字。

  宇惠曰:齊策“貴以”“高以”上並有“雖”字。

  謙之案:景福、室町、柰卷、顧歡諸本及淮南道應訓、群書治要、意林引二“以”上均有“必”字。淮南原道訓:“是故貴者必以賤為號,而高者必以下為基。”語亦本此。

  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

  嚴可均曰:“不轂”,王弼作“不穀”。河上云:“不轂,喻不能如車轂為眾輻所湊。”四十二章“不轂”亦然。

  謙之案:“侯王”,傅、范作“王侯”,文選雪賦注引作“王公”。“自謂”,景福本“謂”作“曰”,彭耜、范應元、趙孟頫、室町、柰卷及治要引作“稱”。

  易順鼎曰:按“自謂”當作“自稱”。四十二章云:“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則此亦必作“稱”也。淮南高注正作“稱”,文選邱希範與陳伯之書注引此作“王侯自稱孤、寡、不穀”,皆其證。

  洪頤烜曰:德經“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案禮記曲禮“ 於內自稱曰不穀”,鄭注:“穀,善也。”左氏僖四年傳“豈不穀是為”,杜預注:“孤、寡、不轂,諸侯謙辭。”字皆作“穀”。列子天瑞篇“鸇之為布轂”,釋文:“轂,本又作穀。”此“轂”為“穀”之借字,河上注讀為“車轂”之轂,失之。

  徐鼒曰:老子法:本章“是以侯王自謂孤、寡、不轂”,河上章句云:“不轂,喻不能如車轂為眾輻所湊。”“道化”章“人之所惡,唯孤、寡、不轂,而王公以為稱”,章句云:“孤、寡、不轂,不祥之名。”鼒謂“不祥”說是,“不能如車轂”之說乃是望文生義,非古訓也。“轂”與“穀”通。詩正月“蔌蔌方有穀”,後漢書蔡邕傳作“速速方轂”。列子天瑞篇“鸇之為布轂”,釋文云:“本又作穀。”呂覽觀表篇“衛右宰穀臣”,文選劉孝標廣絕交論注作“轂臣”。蓋音近假借之字也。按“轂”之言善也,鄭注曲禮用之,言己之不善,謙詞也。又“穀”之言祿也,高誘注淮南人間訓用之,猶言不祿也,亦謙詞也。又王弼本亦作“穀”。

  謙之案:孤、寡、不穀,謙辭是也。呂覽君守篇“君名孤、寡,而不可障壅”,高注:“孤、寡,人君之謙辭也。”碑本“不穀”作“不轂”,“轂”,此借為“穀”。後漢書蔡邕傳“速速方轂”,注:“轂,祿也。”按穀亦祿也,知“不轂”即“不穀”。惟穀雖訓祿,而不穀非即不祿義,此為方言,猶言僕也。章炳麟曰:“自稱曰僕,本是臣僕,亦兼短義。王侯謙以自稱不穀,‘不穀’即‘僕’之合音。淮南人間訓注:‘不穀,不祿也。’此為望文生訓,古人死言不祿,不應以此自稱。”說詳於新方言。

  此其以賤為本耶非?

  嚴可均曰:“非”,各本作“非乎”。

  謙之案:“此其”,御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景福、顧歡、彭耜、高翿、趙孟頫均同此石。傅、范作“是其”,嚴遵作“唯斯”,諸河、王本作“此非”。范應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此非以賤為本邪,非乎’,今從古本。”知范所見王本“非”作“ 其”。又“耶”字,敦煌本、嚴遵本作“與”,顧歡、傅、范作“也”,遂州本同此石。“非”,范作“非歟”,景福作“悲乎”,敦煌本作“非也”。

  謙之案:作“其”是也。此經文中用楚方言。蔣錫昌曰:“按史記高祖紀‘其以沛為朕湯沐邑’,集解引風俗通:‘其者,楚言也。’老子楚人,當用楚言。五十八章‘其無正’,猶言‘無正’也。七十七章‘其不欲見賢’,猶不欲見賢也。‘是其以賤為本也,非歟’,猶言是以賤為本也非歟也。”

  故致數車無車。

  嚴可均曰:御注、王弼作“數輿無輿”,蘇靈芝書上“輿”作“ 與”,誤也。

  謙之案:兩“車”字,河上、顧歡、景福、室町、柰卷同此石,嚴遵、敦煌本作“輿”。嚴“致數輿”作“造輿於”,敦本句末有“ 也”字。法京敦乙本上之“車”作“與”,下之“車”作“譽”,與蘇靈芝御注本同。遂州、傅、范上下均作“譽”。范應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數車無車’。”今案諸王本作“輿”,道藏王本作“譽”,與范說同。又道藏王本與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故致數譽,乃無譽也”。案作“譽”是也。兩“車”或“ 輿”,皆“譽”之訛,“譽”“與”古通,“譽”書為“與”,誤為“輿”、為“車”,蘇靈芝書與法京敦乙本皆其證也。“數車無車”,諸說紛紜。李道純曰:“諸家解不通,予謂數車之各件,無一名車者,喻我是一身,無一名我也。成玄英曰:‘輿,車也,箱、輻、轂、輞,假合而成,徒有車名,數即無實。五物四大,為幻亦然。所以身既浮處,貴將安寄?’”李贄曰:“今夫輪、輻、蓋、軫、衡、軛、轂、,合而成車,人但見有此數者,曷嘗有車哉?然而名之曰車,而不曰輪、輻、蓋、軫、衡、軛、轂、也。”謙之案:二李皆佛說也,現存巴利文之彌蘭王問經與東晉失譯之那先比丘經,即為明證。

  “那先問王:‘言名車,何所為車者?軸為車耶?’王言:‘ 軸不為車。’那先言:‘輞為車耶?’王言:‘輞不為車。’那先言:‘輻為車耶?’王言:‘輻不為車。’那先言:‘轂為車耶?’王言:‘轂不為車。’那先言:‘轅為車耶?’王言:‘轅不為車。’那先言:‘軛為車耶?’王言:‘軛不為車。’那先言:‘輿為車耶?’王言:‘輿不為車。’那先言:‘扛為車耶?’王言:‘扛不為車。’那先言:‘蓋為車耶?’王言:‘蓋不為車。’那先言:‘合聚是諸材木,著一面寧為車耶?’王言:‘合聚是諸材木,著一面不為車也。’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諸材木,寧為車耶?’王言:‘ 不合聚是諸材木,不為車。’那先言:‘音聲為車耶?’王言:‘音聲不為車。’那先言:‘何所為車者?’王便默然不語。那先言:‘ 佛說之,如合聚是諸材木,用為車,因得車。人亦如是。合聚頭、面、耳、鼻、口、頸、項、肩、臂、骨肉、手足、肝、腑、心、脾、腎、腸、胃、顏色、聲響、喘息、苦樂、善惡,合聚名為人。’王言:‘善哉!善哉!’”

  自佛教流入中國,於是而有“數車無車”之說。作“車”、作“ 輿”,義雖可通,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

  高延第曰:“至譽無譽”,河上本作“致數車無車”,王弼本、淮南子道應訓作“致數輿無輿”,各為曲說,與本文誼不相附。陸氏釋文出“譽”字,注:“毀譽也。”是原本作“譽”。由“譽”訛為“輿”,由“輿”訛為“車”,後人反謂釋文為誤,非也。莊子至樂篇“至譽無譽”,下又云“天無為以之清,地無為以之寧”云云,正引此章語,尤可證。

  羅運賢曰:案“譽”,毀譽也。吳澄本“輿”作“譽”,焦氏考異“輿”古本作“譽”,蓋“譽”字於義始通。疑此文本作“致數與無與”,與“譽”古通(射義鄭注“譽或為與”)。數,計也;數譽無譽,言計譽反無譽也。侯王自謂孤、寡、不穀,此不計譽矣,而譽自歸之,然則計譽無譽甚明。淮南說山訓“求美則不得美,不求美則美矣”,注:“心自求美則不得美名也,而自損則有美名也,故老子曰‘致數輿無輿’也。”(文雖作“輿”而以美名為釋,知其讀為譽也。)頗識此意。

  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嚴可均曰:“落落”,王弼作“珞珞”。

  羅振玉曰:敦煌本作“祿祿”、“落落”。

  謙之案:“琭琭”,景福本作“淥淥”,嚴遵、傅奕本作“碌碌”。“落落”,御注、遂州、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柰卷、嚴遵、河上、顧歡、彭、范、趙同此石,景福作“硌硌”。又二“ 如”字,傅、范並作“若”。畢沅曰:案古無“琭”、“碌”、“珞”三字,“硌”應作“落”。廣韻以“公等錄錄”為“□□”。說文解字云:“□,隨從也。”廣韻是應用之歟?

  洪頤烜曰:案“琭琭”猶錄錄。廣雅釋訓:“逯逯,眾也。”說文:“□,隨從也。”並通用字。王本:“貴物以多而見賤。落落,石堅貌。石本賤物,以堅而自貞,是以兩不欲也。”晏子春秋內篇問下:“堅哉石乎!落落,視之則堅,無以為久,是以速亡也。”即此義。

  高延第曰:“琭琭”,史記平原君傳作“錄錄”,後漢馮衍傳作“碌碌”,注:“碌碌為人所貴,落落為人所賤。”河上注以“琭琭喻少,落落喻多”,王弼以為一琭琭珞珞,體盡於形”。王逸九思注:“硌硌,長而多有貌也。”以上諸解,皆與本文義不合。且證以毛遂譏十九人曰:“公等錄錄,因人成事者也。”蕭何世家:“錄錄未有奇節。”(注:“錄錄猶鹿鹿。”)荀悅漢紀王仲翁譏蕭望之曰:“不?碌碌,反抱關木。”

  後漢書馬援傳:“今更陸陸,欲往?之。”則諸解尤不可通。按說文:“□,隨從也。”(言為人所役使。)索隱王劭曰:“錄,借字耳。說文云:‘□□,隨從之貌。’”廣韻“□”下引毛遂曰:“ 公等□□,可謂因人成事耳。”史記亦作“錄”。則琭、碌、錄、鹿、陸皆“□”之假借,以隨從之義釋之,與以上諸人譏刺之語,並可意會。後人徒見下有“玉”“石”字,遂以從玉從石為正,各為異說,不悟其不可通耳。“落”、“珞”、“硌”亦傳寫之異,今從後漢書耿弇傳“落落難合”,注“疏闊貌”,言其?異,與人不相入,與隨從之義正相反也。

  謙之案:“琭琭”,或作“碌碌”,或作“淥淥”,又作“祿祿”,又作“鹿鹿”。“落落”,或作“珞珞”,或作“硌硌”,蓋皆一聲之轉與傳寫之異,古人通用。其義則後漢書馮衍傳注曾言之,謂:“可貴可賤,皆非道真。玉貌珞珞,為人所貴,石形落落,為人所賤,賤既失矣,貴亦未得。言當處才不才之間。”此蓋以莊子義釋老。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清、寧、靈、盈、生、貞韻(耕部),裂、發、歇、竭、滅、谿韻(祭部),邪、乎、車韻(魚部,邪音余),琭、玉韻(侯部),落、石韻(魚部,落,盧入聲,石,蜍入聲)。謙之案:邪、乎同屬魚部,“車”“輿”皆“譽”之誤,邪、乎、譽為韻。又發,古音歇,歇,高本漢本一作“泄”,裂、發、泄、竭、滅、蹶為韻。又“天無以清,將恐裂”下五句,實以清、寧、靈、盈、生、貞與裂、發、歇、竭、滅、谿為句中兩韻互協。此外“不穀”之穀,亦與下琭、玉同屬六屋入聲,為隔句遙韻。

  姚文田曰:“落落如石”,落、石韻,此與上句皆句中自諧。

  右景龍碑不分章,一百三十三字,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河上本一百三十五字,王本一百三十四字,傅本一百三十九字,范本一百三十六字。河上本題“法本第三十九”,王本題“三十九章”,范本題“昔之得一章第三十九”。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

  謙之案:“寧”字,績語堂碑錄因避清帝諱改為“甯”,今據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

  嚴可均曰:“万物”,各本作“萬物”。

  羅振玉曰:敦煌戊本無此句。

  謙之案:景福本、范本“萬”亦作“万”。又陳碧虛曰:“嚴君平本無‘萬物得之以生’,並下文‘萬物無以生將恐滅’十四字。”

  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

  嚴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貞”。

  范應元曰:貞,正也。王弼、郭雲同古本。一本“貞”作“正”,亦後人避諱也。河上本作“侯王”。

  謙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書治要、孫盛老子疑問反訊、晉書裴楷傳、書鈔一四九引並作“貞”,嚴遵、河上、顧歡、景福、樓正、慶陽、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子本此句作“以天下為正”。

  王念孫曰:河上本“貞”作“正”,注云:“為天下平正。”念孫案:爾雅曰:“正,長也。”呂氏春秋君守篇“可以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為天下正”,猶洪範言“為天下主”耳。下文“天無以清”,“地無以寧”,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言之。又云“侯王無以貴高”,“貴高”二字正承“為天下正”言之,是“正”為君長之義,非平正之義也。王弼本“正”作“貞”,借字耳。

  東條一堂曰:“為天下貞”,按“貞”一本作“正”,與注乖。下同。貞觀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諸本貞作正,避廟諱。”

  易順鼎曰:“貞”或作“正”,古字通用。王氏讀書雜志謂此“ 貞”為借字,似未盡然。易“貞勝者也”,韓注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貞”。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引亦作“貞”。是“貞”為本字。

  勞健曰:“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貞”字景龍、景福作“正”,開元、傅、范與諸王本皆作“貞”。范注:“貞,正也。一本作正,後人避諱也。”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貞字,貞即正也。”開元石刻乃改從“貞”,范云“後人避諱”,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作“王侯”,非也。諸唐本、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與“貞”字自諧句中韻。

  謙之案:作“貞”是也。易繫辭曰:“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又曰:“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下,傅、范及釋文下有“其致之一也”,與易義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圖書館舊鈔本,均作“天下貞”,狩野直喜謂:“河上公本亦有作‘貞’者,蓋自宋刻避帝諱改‘貞’作‘正’。”今證之以景龍碑文,知“ 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諱之說亦非。

  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

  謙之案:碑文與羅卷此均作“無”,不作“無”,為變例。武內法京敦乙本作“無”。又莊子至樂篇:“天無為以之清,地無為以之寧。”語意本此。

  劉師培曰:“發”讀為“廢”。說文:“廢,屋頓也。”淮南子覽冥訓“四極廢”,高注:“廢,頓也。”左傳定三年“廢於爐炭”,杜注:“廢,墜也。”頓墜之義,與傾圮同。恐發者,猶言將崩圮也,即地傾之義。“發”為“廢”字之省形。

  蔣錫昌曰:劉說是。莊子列禦寇“先生既來,曾不發藥乎”,釋文:“發,司馬本作廢。”列子黃帝篇引作“廢”。又繕性“非藏其智而不發也”,御覽逸民部引作“廢”。左傳哀十一年疏引竹書紀年云:“梁惠王廢逢忌之藪以賜民。”漢書地理志引作“發”。均其證也。“發”“廢”雙聲,故可通用。此言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廢也。

  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

  畢沅曰:“竭”,河上公、王弼並作“歇”,案應作“竭”。

  謙之案:河上公、王弼並作“竭”,上句作“歇”,畢誤校。“ 歇”,說文:“息也。一曰氣越泄也。”廣雅釋詁二:“歇,泄也。”七發:“精神越泄,百病咸生。”“竭”借為“渴”,“渴,盡也,從水,曼聲。”爾雅釋詁:“涸,渴也。”經傳多以“竭”為之,是竭有涸盡之義。周語“伊、洛竭而夏亡”,注:“涸也。”淮南說林:“淵泉不能竭。”本經:“竭澤而漁。”河上注此:“言谷當有盈縮虛實,不可但欲盈滿無已時,將恐枯竭不為谷。”“竭”與“渴”同義,不必改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