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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校释》第十七章

《老子校释》第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謙之案:禮記曲禮“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報。”老子所雲,正指太古至治之極,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嘗治之,民相忘于無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紀昀曰:“‘下',永樂大典作‘不',吳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從吳澄本。又王注舊刻附孫礦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義亦長。

  其次,親之豫之;

  嚴可均曰:禦注、河上作“親之、譽之”,王弼作“親而譽之”。

  謙之案:傅奕本作“其次親之,其次譽之”。

  其次,畏之侮之。

  嚴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純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雲“畏之、侮之”者非。

  於省吾曰:何氏校刊,諸本無下“其次”二字。紀昀謂大典“侮之”上無“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親而譽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諸石刊本同(景龍本“譽”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對為文。“畏”應讀作“威”,二字古通,不煩□證。廣雅釋詁:“侮,輕也。”“威”與“侮”義相因,上句“親”與“譽”亦義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孫曰:案無下“焉”者是也。“信不足”為句,“焉有不信”為句。“焉”,於是也,言信不足,於是有不信也。呂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猶於是也。”聘禮記曰:“及享發氣焉盈容。”言發氣,於是盈容也。……晉語曰:“焉始為令。”言於是始為令也。三年問曰:“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言先王於是為之立中制節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財足,則君賦歛焉不窮。”言賦歛於是不窮也。……後人不曉“焉”字之義,而誤“信不足焉”為一句,故又加“焉”字於下句之末,以與上句相對,而不知其謬也。謙之案:王說是也。惟王知下“焉”字當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禦注、邢玄、慶陽、樓正、磻溪、顧歡、高翿各本,上下句均無“焉”字,與此石同。

  由其貴言。

  嚴可均曰:“由其貴言”,禦注“由”作“猶”,河上作“猶兮”,王弼作“悠兮”。陸德明曰:“悠”,孫登、張憑、杜弼俱作“由”,一本“猶”。

  謙之案:禦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顧歡、高翿、彭耜、范應元俱作“猶”。“由”與“猶”同。荀子富國“由將不足以勉也”,注:“與猶同。”楚辭“尚由由而進之”,注:“猶豫也。”老子十五章“猶兮若畏四鄰”,與此“由其貴言”之“由”字誼同,並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義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嚴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謙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從之。“百姓謂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謂”上有“皆”字。范應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莊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謂我自爾”;經訓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晉書王坦之廢莊論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願老子繹解與晉書文同。

  宋翔鳳曰:“百姓皆謂我自然”,按白虎通義曰:“黃帝有天下號曰自然,自然者,獨宏大道德也。”此雲“百姓皆謂我自然”,正述黃帝之語。下文雲“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義曰:“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即宏大道德之謂也。他書作“有熊”,形似而誤。且有熊無宏大道德之義。又列子記黃帝游華胥氏之國,屢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為黃帝有天下之號。

  謙之案:宋說未必是,然自昔黃、老並稱,論衡自然篇:“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黃、老宗自然,論衡引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此即自然之謂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觀此知老子之學,其最後之歸宿乃自然也。故論衡寒溫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譴告篇曰:“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譽、侮韻(侯、魚通韻,譽,上聲,侮協音武),焉、言、然韻(元部)。謙之案:譽,魚部,侮,侯部,侯、魚通韻。高本漢以信、言、然為韻。陳柱:四“之”字韻,有、譽、畏、侮韻,焉、焉、言、然韻。譽從與聲,與、以古通。侮從每聲,每從母聲。

  右景龍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範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題“淳風第十七”,王本題“十七章”,範本題“太上章第十七”。太上,下知有之;

  謙之案:禮記曲禮“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報。”老子所雲,正指太古至治之極,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嘗治之,民相忘于無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紀昀曰:“‘下',永樂大典作‘不',吳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從吳澄本。又王注舊刻附孫礦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義亦長。

  其次,親之豫之;

  嚴可均曰:禦注、河上作“親之、譽之”,王弼作“親而譽之”。

  謙之案:傅奕本作“其次親之,其次譽之”。

  其次,畏之侮之。

  嚴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純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雲“畏之、侮之”者非。

  於省吾曰:何氏校刊,諸本無下“其次”二字。紀昀謂大典“侮之”上無“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親而譽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諸石刊本同(景龍本“譽”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對為文。“畏”應讀作“威”,二字古通,不煩□證。廣雅釋詁:“侮,輕也。”“威”與“侮”義相因,上句“親”與“譽”亦義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孫曰:案無下“焉”者是也。“信不足”為句,“焉有不信”為句。“焉”,於是也,言信不足,於是有不信也。呂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猶於是也。”聘禮記曰:“及享發氣焉盈容。”言發氣,於是盈容也。……晉語曰:“焉始為令。”言於是始為令也。三年問曰:“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言先王於是為之立中制節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財足,則君賦歛焉不窮。”言賦歛於是不窮也。……後人不曉“焉”字之義,而誤“信不足焉”為一句,故又加“焉”字於下句之末,以與上句相對,而不知其謬也。謙之案:王說是也。惟王知下“焉”字當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禦注、邢玄、慶陽、樓正、磻溪、顧歡、高翿各本,上下句均無“焉”字,與此石同。

  由其貴言。

  嚴可均曰:“由其貴言”,禦注“由”作“猶”,河上作“猶兮”,王弼作“悠兮”。陸德明曰:“悠”,孫登、張憑、杜弼俱作“由”,一本“猶”。

  謙之案:禦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顧歡、高翿、彭耜、范應元俱作“猶”。“由”與“猶”同。荀子富國“由將不足以勉也”,注:“與猶同。”楚辭“尚由由而進之”,注:“猶豫也。”老子十五章“猶兮若畏四鄰”,與此“由其貴言”之“由”字誼同,並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義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嚴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謙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從之。“百姓謂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謂”上有“皆”字。范應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莊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謂我自爾”;經訓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晉書王坦之廢莊論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願老子繹解與晉書文同。

  宋翔鳳曰:“百姓皆謂我自然”,按白虎通義曰:“黃帝有天下號曰自然,自然者,獨宏大道德也。”此雲“百姓皆謂我自然”,正述黃帝之語。下文雲“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義曰:“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即宏大道德之謂也。他書作“有熊”,形似而誤。且有熊無宏大道德之義。又列子記黃帝游華胥氏之國,屢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為黃帝有天下之號。

  謙之案:宋說未必是,然自昔黃、老並稱,論衡自然篇:“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黃、老宗自然,論衡引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此即自然之謂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觀此知老子之學,其最後之歸宿乃自然也。故論衡寒溫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譴告篇曰:“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