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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13篇

读后感1.7W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读后感13篇

《家》读后感 篇1

常听书友说要多读经典,尤其是爱好写文的人要多读读八大家的文,我很认同这个观点。毋庸置疑,八大家的文章,代表了古代散文写作的巅峰水平,文辞优美,叙事生动,逻辑清晰,道理服人,什么时候读来都是享受。

最近读了大家小书系列的《唐宋八大家》,书中精选了八大家的文章,针对每一篇选文,前有题解,后有注释和译文,辅助阅读,更助于对文章的理解。在阅读选文之前,作为北大中文系教授的作者葛晓音,用60页的篇幅,对唐宋八大家做了一篇精彩的介绍,不但简要梳理了散文这一文体的形成过程,还对八大家各自的写作风格和对散文写作的贡献做了分析和论述,对阅读八大家的文章起到了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

读八大家的散文,首先体会的是文字的美感,言简意赅,朗朗上口。而这种美的形式,从不喧宾夺主,恰恰是为了文章的内容服务的。古文运动提倡“文以载道”,不似骈文词藻华美、内容空洞,而是用诗化的语言去表达实质的内容,语言优美又言之有物。这也正是八大家的散文得以流芳千年的根本。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古代的交通远远落后于今日,而八大家在官场浮沉之余,都愿意践行亲身实践的原则,不辞劳苦,寻师访友、踏青交游。于是后世才能读到《赤壁赋》、《小石潭记》、《石钟山记》等精彩篇目。写景生动,比如柳宗元在《小石潭记》中写道:“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短短50来字,潭中灵动的鱼儿如同在眼前。

八大家提倡形式为内容服务,他们的文章往往抒发胸意、阐述道理,发人深省。不仅仅是简单的叙事写人,更注重人和事背后的问题思考,篇末往往点出一定的处世观点或者生活哲理。这种注重独立思考的习惯,也是如今经常被提倡的'。我们都希望自己不要盲目从众,遇事能够做到客观思考、公正对待,八大家的思路值得我们学习。

八大家善于阐述观点、讲道理,他们的逻辑能力非常强。不管是从所思所感中引发人生感慨,还是从某人某事中进行引申论断,他们所作文章都善于紧贴事实、自然过渡到下一层意思,顺序递进,论述周全,非常具有说服力。

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就是典型的例子,一百字左右的小文,分为四大句话,讲述四层意思,层层递进,逻辑严密,令人信服。再比如苏洵的《六国论》,从“赂秦”和“不赂秦”国家两方面来分别阐述,支持“赂秦”导致六国破灭的观点,堵住了别人用“不赂秦”国家来反驳他的可能。他们缜密的思维、优秀的逻辑能力都体现在精悍的文字里。在逻辑辩论上,他们都是好老师

读八大家的文章,不管是用词遣句、写景状物、叙事写人,还是阐述观点、逻辑辩论,都能够学到很多,是享受也是学习。他们的文章,作为千古散文写作的典范,值得我们反复去体会和揣摩。好文不厌百回读,总有新意。

《家》读后感 篇2

自己一直以为深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比如:棍棒教育等,但是,随着自己越来越多的读书,越来越多的思考,已经不太认同所谓传统的教育方式了,但是,自己在具体的执行上,有时候还是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自己一直以来做的不太好的地方。

看完这本书之后,自己觉得一定要改,而且,要有行动地改变。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思考有如下几点:

第一,婴幼儿时间的教育。这个时期的孩子由于太小了,也谈不上所谓的教育,更多的是陪伴,但是,陪伴也不仅仅只是每天陪在孩子身边就行了。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这是广大中国农村的特色。

城市里的工薪人员,可能要好点,至少下班回家能陪陪孩子。所以,对于农村的父母,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能陪伴孩子成长,书中强调,特别是孩子在3岁内,一定要有妈妈的全程陪伴成长。

光是陪伴还不行,还要能做到足够好的妈妈与原始母爱贯注,妈妈能非常敏感,能与孩子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心灵感应”的交流。这样就会让孩子在陪伴的过程中,慢慢形成自己的人格,非常有益于孩子心理健康的成长。

对于这一点,我相信很多城市中的工薪阶层,应该比农村的父母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吧。陪伴孩子的成长,可不仅仅就是一直在孩子身边,而是要“用心”去陪伴。对于这点,我个人的思考是:高质量的陪伴。就是那怕我是一个月,两个月和孩子的分离,但是,每次和孩子在一起的几天,都是用心在和孩子交流,也要比只是人在而心不在孩子身边的要好,当然,这仅仅只是我个人的思考。

第二,青春期的教育。当孩子们进入青春期后,都会出现一些叛逆,而这些叛逆,正是从小父母教育的问题导致的,父母从小对孩子的控制欲越强,孩子青春期的叛逆越强烈。

所以,从小就要学会,主动让孩子发挥,要引导孩子自主选择,独立思考,给予孩子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一味地去按着父母的意愿安排孩子做选择,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孩子好。

青春期,要以引导、沟通、聊天为主,做孩子的朋友,充分尊重孩子的私人空间,这点对于中国家长来说,就是权威的挑战,所以,真正要改变的是中国家长父母,而不是孩子。

第三,成年之后,应该尽早让其与自己分离,不要把孩子用爱的名义,拴在自己的身边,这样即害了孩子,又害了自己。网络上被网友们吐槽的巨婴是如何产生的,就是以上三步都没有做好,一步一步地,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养成了巨婴。

对于孩子,整部书,首先,以高质量的妈爱陪伴为主,其次,当孩子慢慢长大之后,就要学会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只有当孩子形成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后,很多的决定、选择,才不需要父母帮其完成,这样孩子自然而然地就“独立成人”了。

书中也有了对于夫妻关系的描述,但是,主要还是以家庭教育中的孩子为主,特别是母亲这一角色对孩子成长的至关重要性,所以,这也导致了看完这本书的女性朋友们,都觉得太不公平了,感受养孩子、教育孩子都是母亲的事了。在我看来,想要孩子健康的成长,父亲的角色同样重要,只不过,本书是以母亲与孩子为主线来讲述的。

《家》读后感 篇3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家》读后感 篇4

订阅了武志红的心理课专栏后,平时生活中一直弄不明白的问题,让我茅塞顿开,特别是对原生家庭这一块,我们现在的想法,所做的决定,做事情的模式,大多来自于原生家庭的影响

武志红老师是非常有名的心理咨询师,当然有很多有名的老师,但我特别喜欢武志红老师,就像心理学里面有很多流派一样,可能我比较喜欢武老师的讲解方式,就算是一个小白,也能很好的理解,而不是讲那些专业术语,或者是晦涩难懂的认知

喜欢心理学的初衷是:并不是因为要当一个心理咨询师,而是因为,我希望通过它,可以更好的认识了解潜在的自己,促进和家人朋友之间更好的交流和沟通,利几利他人,真是何乐而不为呢

很早以前,朋友就推荐过《为何家会伤人》这本书,我想,很多人看它肯定是被书名所吸引,家是一个幸福温暖的港湾,为什么会伤害到自己呢,带着这样的困惑我走进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剖析传统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和子女关系,以爱为名对孩子施行的压迫式教育、夹在婆媳大战中左右为难的三夹板丈夫、完成学业后仍然呆在家里啃老的半大孩子,这也反映了当下有很多人自以为是的态度以及不会处理亲密关系的无知。

整本书都贯穿着一个观点:一个人童年时跟父母的关系,决定了这个孩子的人格,“内在的父母”“内在的小孩”的关系模式,便是他与世界的关系模式,如果他跟父母是和谐健康的。他的人格就是健康的,他在处理人生各种关系时便倾向于尊重,宽容,信任、乐观、也容易得到爱和幸福,相反,如果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关系扭曲,那么他的人生便会出现各种问题,并通过他的新家庭将不幸传递下去。

书中的有很多观点让我感触良多:

感受比事实更重要。没必要执着于自己眼中的事实,因为每个人看待事实的角度都不同,关注他人的感受更能理解他人。

夫妻关系是家庭核心。

顺父母意的孩子容易缺乏存在感,形成的价值感都来自于外部认可。

父母必须克制按照自己想法来塑造孩子人生的冲动和渴望,给予他们足够发展的空间。喜欢用奖罚手段的父母都渴望控制自己的孩子。

分离是亲子关系的最终发展方向,拒绝分离就是拒绝成长。

母亲在0-1.5岁间要给予孩子绝对的关注,在1.5-3岁期间,要鼓励孩子自我探索,同时让他知道需要帮助的时候有母亲的存在。3岁之前,不宜与孩子有两周以上的分离时间。

溺爱实际上是父母将孩子当作自己的另一个“我”,是深层次对未得到的.自我的过度满足,而这种满足与孩子本身的需要相距甚远。

孩子的叛逆和被动攻击都是对本身成长空间被压缩的反抗。

与任何人紧密地黏到一起都会阻碍我们成为我们自己。

当孩子将父母的问题、家庭的悲剧揽到自己头上,并作出自我牺牲的时候,这是一种坏的自恋,需要父母认真的沟通。

愚孝是孩子能亲近父母的唯一有效方式,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拒绝接受相信他们的父母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真正的爱是活出来的,幸福不在于找对一个人,而是愿意理解并接纳真实的对方。

《家》读后感 篇5

席慕容说过:“我习惯了等待,于是,在轮回中我无法抗拒的站回等待的原点。我不知道,这样我还要等多久才能看到一个答案;我不知道,如此我还能坚持的等待多久去等一个结果?思念,很无力,那是因为我看不到思念的结果。也许,思念不需结果,它只是证明在心里有个人曾存在过。是不是能给思念一份证书,证明曾经它曾存在过?”这是,是我们相识的原点,在这里,我爱上了她是诗歌中的细水流长。但是,读了《槭树下的家》,才发现原来她的散文更有一番韵味。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在席慕容槭树下的家里,有她亲手种下的树,有细密的草丛,还有湖边曾经爱笑的`短发圆脸的小女孩。而我看到的,是她生命里一路走来点点滴滴收集的幸福与平和。她毫无保留地告诉别人,这样生活也许更好。槭树下的家,不仅仅是一个房子,更是让心灵安定下的港湾。看了这本书,就像是拥簇这一簇微微的火苗,没有灼热,有的只是温暖与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离别的痛苦,成长的烦恼,现实的事与愿违。确实,这些问题我已经遇到了,而且我知道在以后的路上我也必定会越遇越多,可是席慕容在这本书里用她面对问题的方式告诉我:没什么好畏惧的,这是人人都要面对的,我们完全可以在并不完美的生活里琢磨出只属于自己的完美。

谁不会抱怨呢?就像现在的生活充满着竞争与压力,说得夸张一点就是水深火热。面对做不完的试卷总是期盼学校的打印机出故障,面对背不会的单词总是希望一天能二十八个小时。可是,席慕容去在这本书里告诉了我,这些现在看似痛苦的事情,多少年后再回想起来总能发觉出一丝甜味,一生有太多值得停留的时刻,也去这一刻就是你应该停留的。若是这个时候不苦一回,拼一把,人生的这条路上一定会少了些风景,少了些明媚。

席慕荣在《槭树下的家》一文描写了一个温馨的、幸福的家庭,另人羡慕。在一个夏日的清晨,她被鸟的鸣声吵醒。几十只小鸟在窗外的槭树上集合吵闹,那声音特别细又特别娇,可以听出来它们的雀悦和欢喜。而且孩子们也开始唱歌了,就在窗外的槭树下。仔细分辨,孩子们有的坐在矮墙上,有的是趴在树上,他们不时发出叽叽咯咯地笑声,那种极单纯的快乐。席慕容在文章中,把孩子们清脆和圆润的笑声比喻成“像荷叶上的露珠,风吹过来就滑来滑去,圆滚滚的,晶亮亮的,一直不肯安静下来……”

《家》读后感 篇6

书的装帧很好,乍一看很难想象是译林出版社的,好厚的一大本,配合着封面,确实有一种厚重的感觉。书是向同事借的,看完也跨度了一个月的时间。

读第一部,完全就是红楼梦的翻版嘛,就只是一顿饭而已。当然整本书和红楼梦还真是有很多可以比较的。越往后读,进度越慢,一是与读书的环境有关,更多的还是后半部分开始拖拉起来,也更多的往哲学方面靠拢,大段的心理论述读起来真的比较吃力。

在书的封面上,大标题下面,“一部家族衰亡史 德国市民阶级的心灵史”应该是本书最好的推介,也正应为这句话,在书的一开头,尽管呈现的是一幅繁荣兴盛的景象,但结局已定,一切的过程似乎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而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繁荣的表象只不过是衰亡的征兆罢了。这对于阅读体验来说无疑是大打折扣的。一翻开书,所能想象的就是这一望族将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衰败没落。

尽管知道未来将会向何方发展,但结局却迟迟不肯到来,甚至在中间还呈现出了反方向的趋势。由此书本就越来越厚了,年代也就长了,富贵还是要过几代的,建立起来的基础没那么容易垮掉,因为人还在。

书中对时代背景的描述是比较少的,仅仅是日常生活。所以衰败最终还是要体现在人的身上,人丁兴旺则家族兴旺。托马斯少年有成,尽管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弟弟,家族企业最初仍然可以生气勃勃。就是最后在激励竞争而处于下风的局面下,仍然是可以勉强支持的。但是商业需要的是进取心,企业家的进取心。时代在发展,固守地遵循旧的商业模式只能是在竞争中逐渐被淘汰。托马斯已经面临着这一局面,但是他已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他已经耗尽了精力,最初掌管企业时的那种雷厉风行,那种锐意进取已消磨殆尽了,未老身已衰,未老心已竭。第二代布登勃洛克是幸运的,他在商业上停滞不前的时候,后面站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儿子,而到了第三代的托马斯,汉诺却没有带给他父亲以希望,或许曾经有过,但终究是靠不住的。

虽然没有明显的去写阶级,但阶级地位作为一种社会常态去无处不在。女仆永格曼,三小姐安冬妮表现的最为淋漓尽致。安东妮最为书中第一主角(托马斯应该只能排到第二),无论是对贵族的歆羡、对自家荣誉的维护,种种的虚荣,将一个上层家族的骄傲、精神状态表现的活临活现,每一个阶层有每一个阶层的.规则。

人物的命运都是很悲惨的,除了盖尔达,自始至终,不管是出阁之前,还是嫁为人妇,还是丧夫丧子,都活在自己的爱好里,活在音乐的世界里。但一个暗藏的前提是,她是一个上层家族的女儿,是一个可以出三十万马克嫁妆富家小姐。

因为家族的荣誉,婚姻也应该要做到有利可图,托马斯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卖花女孩,冬妮毅然放弃未来的青年医生。人都是活得这样不快乐,但祖上的传统终归是要遵守的,自由选择的基础就是以家族荣誉为重。

托马斯因为牙医的误诊而死,这真是个很好的死法。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那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甚至觉得这其实是托马斯有意设计好的,也仅仅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寻求解脱才不至于有损于家族的荣誉。

《家》读后感 篇7

读完《家》后,脑里浮现的是一个彩色的世界,但这些色彩并不美好

“家”中的爷爷是黑色的象征,他始终被埋藏在心中的陈旧制度控制着。他一直被眼前人们奉承的眼前所蒙蔽,却不知道的身边人所表现出的尊敬只为了他的财产。他认为自己是这个家的中心,这个家中不能少了他,因此家中的人都听他的。他用这种言听计从去出卖自己孙子孙女的幸福,为了自己的面子让他们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直到纸包不住火,他两个儿子在他眼前一个样背后一个样的做法被揭穿,孙子为了自己的幸福不在受他的摆布而离家出走时,他才从这个黑暗的家中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但这是已经太晚了。

觉民和觉慧是家中最有思想的两个青年,他们有黄色的闪亮与朝气。尽管生活在一个黑暗的环境中,他们依然不屈服、不怕别人的嘲笑与讥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毕竟是受过学校教育的人,他们能接受到当时社会比较先进的思想,并且试着去感化他人。尽管受到了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最后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家中长子觉新的性格可以用绿色表示,他总想当个好人,谁都不得罪。爸爸死后,在爷爷面前,他希望当个乖孙子,什么事情都听爷爷的,但他也不想破坏弟弟们的幸福。他想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这个家,但是总是被人们误解。觉慧总麻他是懦夫,认为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在他年轻时,他连自己的婚姻都没有办法自己做主。就算有喜欢的人,他也不敢跟长辈说,最后害到两个人都受伤。在结婚后,看到妻子怀着孕还被破搬到外面住,他虽然很爱自己的妻子,却不敢顶撞长辈,违反那些无形的规矩。最后他害的两个女人都在痛苦中死去,他还是默默忍受,把一切的不满都咽下。

鸣凤这个觉慧喜欢的女孩,她的一切都是粉色的。她对爱情有向往,她知道自己这个仆人不管怎样都不可能跟少爷觉彗在一起,但她依然信任他,希望他有一天可一把她带走这个地方。不过仆人的命运并不是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当她知道自己要去给别人家的七十多岁的老爷当小老婆时,她跟少爷的许诺都不存在了,最后这个粉红色的女孩被那股黑暗的气息逼着自杀了。

琴这个坚强的`女孩,她也受过教育,有这比别的女孩先进的思想。还有书中那些和她一样的女孩像红色一样激烈坚强,她不像鸣凤一样不敢追求幸福,她虽然差点也失去自己喜欢的男生觉民,却还是努力守护自己的爱情。或许琴的生活环境跟鸣凤不同,但真正导致两个人走向不同道路的原因不是家庭和出生,而是意志和信念。

那些四姨、五姨,就是仗着这些旧规矩生活的人。她们把在背后议论别人当成乐趣,把老爷当成自己的靠山。但他们没有错,她们只是无知,是被旧制度逼出来的可怜人,她们的心肠并不坏只是他们不希望成为这种制度的牺牲者,就干脆做一个顺从者。她们的颜色是“白”,没有主见没有思想的颜色。

在这个彩色的家中,每个人承担的不同的角色。不过它却让我懂得了,命运的结果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想得到一个什么颜色的人生选择权也在自己。什么制度都无法掌控一个人,只有信念、目标和理想才能指挥自己。

《家》读后感 篇8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读后感 篇9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 篇10

傅斯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学者和卓有成就的历史学家、教育家。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岁月中人们对他了解甚少。1919年元旦,新潮问世。第一期出版后,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傅斯年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发表了《怎样做白话文》、《中国文艺界之病根》、《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等文章,并创作了《深秋永定门城上晚景》、《老头子和小孩子》、《心悸》、《心不悸了》等自由体新诗。在北大师生中,文言功底差而赞成白话文的多,文言文写得好却赞成白话文的就极少,而傅就属于后者。他虽然国学根底很厚,文言文写得很精彩,但却深知提倡白话文是文学革新和学术革命的关键,所以才追随胡、鲁、陈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阻力也是很大的。其中,最顽固的要算文学系的黄侃教授。在一次讲课中,黄反对胡适提倡白话文,并赞美文言文的高明。他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用文言则仅需“妻丧速归”4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以省三分之二。

火烧赵家楼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不过,傅斯年并未继续学生 领袖之路,他志不在政治,而在于学问,

。傅斯年讲授《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现成的讲义,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讲义。他不仅授课受欢迎,而且十分关心学生,对成绩优秀者奖掖有嘉。傅斯年不但是一位大气磅礴的学者,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人,还是一位日常生活非常严谨的传统知识分子。

对于教育改革,傅斯年有自己的考虑。1949年3月,胡适由美国来台,两人对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傅以为,中国的学校制度,可以说是抄袭的,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模仿要用心,抄袭则随便。莫名其妙、兴之所至,便是学校制度的现状。胡适以为,世纪初的学校,章程译自日本,日本也是抄袭的,中国教育按这个行不通。民初,又学美国,结果长处没学来,短处却学了不少。每任教育部长上任,又有新见解、新作为,旧的不改,新的激增,使学生课程繁难,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

傅斯年说,从教育宗旨看,中国仍是传统的读书做官论,于是认字的越多,学校办得越多,社会寄生虫越多。衡量一个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学生是否具有运用课本知识动手实干的能力,二是能否将所学知识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学生成为社会废物和游民。教改的另一原则,则是教育大众化,以奖学金解决寒门学子的入学与上进。

他办的四件大事,一是中山大学的文学院,二是史语所,三是北大复员,四是台大,都是最大的成绩。

傅斯年先生,伟大的教育家,读完他的经历,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他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会一直铭记在我心中。

《家》读后感 篇11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

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家》读后感 篇12

周日的夜晚,我在静如流水的月色下合上紫底飞白花的封面,起身来在月下投下身影,此刻我在享受我家对我的担当,而在不远些的地方,一些和我一样稚嫩的肩膀,正摇摇晃晃地担当起一个家。

月光筛在这一本叫做《肩挑一个家》的小小故事从书书面上,调皮地于书中百位美德少年的不凡中游走,我看到的是一面面鲜明的旗帜,顶着我们所未经的狂风暴雨前行,雨水湿透了他们的衣裳,流经了他们的发梢,顺着脸颊滴下来,劈这困苦前进,而愈是这样的困苦,逾显出他们生命的壮阔,这一百多位同龄人让我感到羞愧,我无脸相视,他们一个个都是单独的个体,单独的振奋人心的力量。而当他们融合在一起,奔流出的这本小小的丛书,就像在默默地述说着什么,那便是一种莫名的独特的精神力量,而这种力量,是在他们身后的,在美好的阳光下,蓝天下的温室中的我们所没有的一种精神力量,所以他们已变成了我们的旗帜,走在前方的旗帜

“每一朵花都要为生命怒放,这是花对生命的约定。”这些和我们一般大小的花苞怒放出了他们的生命,不是在我们的温室中,而是在风中,雨中怒放,在只属于勇者的世界怒放。我感慨于他们浓墨重彩的壮阔生命。于是在书的身后,我看到了他们肩上的家和我们肩上所未曾承载的一切。

他们的家,是一种职责,一种像强者捍卫弱者一样的护卫的职责,这些壮阔的存在,大都命运多舛,多历经了困苦与磨难在于你我对话,为了他们肩上的担当,早早的步入社会,翻开那本生涩的大书,艰难地阅读,理解,学习这个社会,那些责任本不应是他们的,但他们面对不属于而突然降临给他们的责任时,并没有推脱,而是快步迎上前去,用自己的力量为亲人,朋友,甚至是并不相识的人分担,并且走在最前方。这便是一种民族大义,谓之为人之义,他们也许在作出担当时,并没有考虑那么远,他们的行为也许是出自本真的追求,那是一种民族骨子里的朴质,而这种担当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挫折,风调雨顺太多了,多的让我们忘记了什么是追求。

我想到的是张晓风的《武陵人》和国外的“挫折教育”。

我们这些在温室中的苗,喝多了蜜,便开始魔怔。忘乎所以,失去了为人之义,失去了担当,不知敬畏为何物,肩头上自然没了那个小小的家。平日里知道的只是抱怨,却不曾想过那些和我们一样大小,但比我们担当更多的肩膀,小小的不顺便要死要活。其实当一切真正经历之后,你我看到的就是遍地莲花啦。

人应当经历挫折,挫折应是生铁的熔炉,投炉熔炼后,不是毁灭,而是新生!那样,人才是一个大写的人,才不是一把慵懒的骨头和一堆松弛的肉。那时,再掂掂肩头,你会发现,那儿有个担当,有份责任在等待着你我,那时再回头就会发现自己和那近百位美德少年的历史重合和自我的成长。于是也便了解了孟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高明论述了。

走出你我的温室,找出桃花源中那个“仿佛若有光”的出口,跟上前面的旗帜,顶着风雨和严寒,去!去追求,去担当,去看明天的太阳!

《家》读后感 篇13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作文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