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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事作文14篇

作文1.47W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与故事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与故事作文14篇

我与故事作文1

晴天霹雳,挫败过后泪洒如雨,不禁抓起一本《阅读》,无尽地倾诉着——人生最好的知己;

雨过天晴,慵懒地坐在太阳下,手中捧着一本《阅读》,惬意地咀嚼着——人生最大的幸福。

《阅读》,和你相逢是在四年级的一次订阅图书中。“这个好看,选这个吧!”“还是那个好,钩那个吧!”在爱看小说的同学们七嘴八舌的怂恿下,无意间遇到了你,冥冥之中觉得和你有着一种缘分,便毫不犹豫地订阅了你,我相信,你会给我带来偌大的惊喜!

《阅读》,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反而让我大吃一惊,眼前一亮。刚浏览完的我已经对你爱不释手:小小的你,包含着童话、古诗、作文、英语……不仅揭示了许多人生道理,还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从此以后的课余时间,你如同我的掌上明珠,宠爱儿女似的把你捧在手上,不断地向你索要知识!

《阅读》,我渐渐把你从良师益友看成知己。快乐会与你分享,痛苦也会向你倾诉。那是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这次的成绩为什么会下降!”妈妈大发雷霆,怒气冲天地拍打着桌上的成绩单,严肃地质问着我。我的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肆无忌惮的落了下来。我想说这次试卷实在太难,但有口难辩,面对着鲜红的“89”,根本无脸解释。已经泣不成声的我回到卧室,你正静静地躺在课桌上,静得仿佛是在为我悲伤。“嘿!小主人,来跟我说说你有什么烦恼吧,你平时可不是个爱哭的小男孩哦!”当看到你封面上那大大的笑脸时,一切烦闷都已被抛在脑后,仿佛听到了你那循循善诱的声音。我躺在了床上,无意间翻到了你脑中的一篇故事——《妈妈的爱》。看完后,我又一次潸然泪下。妈妈的良苦用心,是多么地伟大,但我却是刚刚知道。走去客厅,发现妈妈脸上也有着一道道泪痕……

《阅读》,你伴我成长,如我的良师益友、黑暗中的灯塔,孜孜不倦地教导着我、指引着我!这就是我与《阅读》之间的故事!

我与故事作文2

读书,能使人赏心悦目,陶治情操;读书,能使人走近先哲,聆听教诲;读书,能使人欣赏鸟语,感受花香。

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地钻进我的生活里,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上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里,开始倒流,似乎又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

如今,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七年级的大姐姐了。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而我也不例外。但是,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如饥似渴地看着每一本书籍,从小就养成摘抄每一本书中的好词佳句的习惯。有时,妈妈嫌我买的书太多,我便去图书馆看书、借书。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地生活,我似乎与每一部小说、戏剧主人公融为一体,和他们共悲伤共快乐。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那时,爷爷、奶奶都给我讲百听不厌的故事。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懂得了什么是诚实,懂得了什么是善良。我最早看的书是《龟兔赛跑》,它是一本连环画,虽然没有几个字,可内容和画面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从此我和书成了亲密的朋友。在窗边的书柜上,摆着都是我心爱的书籍:《小人王国历险记》、《深海奇遇》、《草坪矮人精》、《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有一天,我和妈妈逛街,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了一家书店,我便跑上前,有几个大字映入眼帘:“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仔细一看,它是一部科幻小说,被译为三十一种文字,全球销量2。7亿册……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就把我给迷住了。我多么想翻开这本书啊!于是,我就对着妈妈撒娇:“妈妈,妈妈,我想……”妈妈一看我那种渴望知识的眼神,便答应了我。

一回到家里,我就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像一匹饿狼般,贪婪地读着。正当我津津乐道地读着,一声“吃饭咯”打断了我。为了赢得更多的时间阅读书籍,我急忙地跑到餐桌上,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竟然忘记吃我最爱吃的鸡腿,就继续看书了……

书——就像一叶扁舟,就像一个朋友,载着我,陪伴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书——就像一位作家,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它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我与故事作文3

你在我的心里,没有嘴,没有眼,没有腿,也没有心,但是你会说、会笑、会流泪、会悲伤,你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你教会我真诚做人、认真做事,你在我心里根深蒂固。从此,我与你的故事不再平平淡淡,不再轰轰烈烈,而是充实精彩。

我与你生命源头的故事

你从远古时代到如今的辉煌,整整经历了五千年。这五千年,你从炎黄战蚩尤开始,我便成了炎黄子孙;你从秦统一天下到东西两汉,我把你写成了《史记》;你又来了盛世隋唐,我为你开辟了丝绸之路;你被列国侵略,又是我,把你从他们身边夺回。我为了你,性命都不要了,我的生命,如果没有你,便再也没有意义。你生命的源头是那无法忘记,永远提醒着我的——历史。

我与你生命精华的故事

你最早的一部诗歌是《诗经》,我读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想到了你就是我生命的伊人。你望着沧海咏叹出“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壮志诗句,我也像你一样,拥有了大海般宽阔的胸襟。你渴望“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忘我境界,我读着便“心远地自偏”了,陶醉其中。你也想拥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爱情,而我的爱情也就变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你生命的精华是那言简意明、凝练精准的——诗歌。

我与你生命延续的故事

你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让我明白了你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你的讴歌母爱的著作《繁星·春水》,让我懂得了母爱是至高无上、无私伟大的爱。你那丰富的幻想构成了《海底两万里》,让我体验到了深不见底的大海竟是如此奇妙、梦幻的海底世界。更不必说那孙悟空的神通广大,鲁智僧的憨直豪侠,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林黛玉的才情与眼泪……你生命的延续是那欢笑与泪水、科幻与现实结合成的——名著。

我喜欢你生命的源头、生命的精华、生命的延续,我也喜欢你的每个生动的细节。我与你的故事,是最美好的回忆和最向往的生活。你,不是我的导师却胜似导师;你,不是我的恋人却酷似我的热恋;你就是我生命中不可的或缺——我最爱的书籍。

我与故事作文4

读书,可以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启迪智慧,还可以叫我们做人的道理。的确,在我十二年的人生道路中,书就给予了我数不胜数的帮助,可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还记得不久以前发生的那一件令我难以忘怀的事——一个明媚的早晨,我欢蹦着来到了学校,迎来了拿着一大试卷的老师。但是,当老师念出了我的分数——84分时,似乎受了当头一棒,伤心不已。放学后,我低着头,看着同学们一个个欢笑着奔跑的身影,无力的回了家。

我丢下书包,呆呆的望着面前的书柜,扫视着群书。当我看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时,不只是什么吸引了我,我翻开了它,一页页翻看着:

19世纪八十年代,不行的女婴诞生了——她,就是海伦·凯勒。仅在出生后的第19个月,病魔就毫不留情的夺走了她的视、听、说三种基本而重要的能力,她也从此暴躁了起来。八岁时,在沙利文老师的精心呵护下,她终于张开了心灵的眼睛,能开口说话了。海伦一天天长大,终于跨过了一粒粒人生道路上的碎石,在痛苦中起头来,结识了许多名人,并出国演讲,在社会上享有不小的盛誉。中年,她为残疾人服务,办起了学。最终,她在欢乐中安详地度过了晚年……

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也陷入了沉思:为什么她能度过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漫长岁月?为什么她能乐观面对残酷的现实?为什么她能在黑暗中指引人们走向光明?因为她有一颗不屈不挠、关爱他人的心!

哦,我豁达开朗了: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我不能因为一次小小的失败无力自拔,我应该继续努力!

就这样,在我的努力下,竟然连续考了四次满分!

我与书,书与我,在我识字的第一天至今我们成为了朋友。书让我学会了做事、做人,使我领悟了两个字——坚持!

在这里,我真诚的向书——我的良师和益友说一声:“谢谢你!”

我与故事作文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开阔视野,可以让我在书中找到许多乐趣。

我最近迷上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当看到《赤壁之战》这一章节时,汉和吴联手领兵放火把曹操烧得就剩几根毛了,多亏一场及时雨浇灭了大火,不然曹操早已命丧火海之中。我心想:诸葛亮不是神机妙算吗?他一定没算出要下雨,不然就晚一天放火了。书上还说:诸葛亮在曹操逃跑的岔路口的一条路上,让关羽领兵守着,还让关羽在那条路上点火放烟。刘备听了,疑惑不解地问:"在有埋伏的路上,点烟不就让曹操知道哪条路有人了吗?"诸葛亮却笑而不语。鲁莽的张飞自认聪明地说:"那曹贼对我二哥有恩,他下不去手的,还是让我去吧。"此时我的心里,也产生了和张飞一样的想法。这时候,只听妈妈喊道:"小书虫吃饭了,我做了香喷喷的锅包肉。"一听到锅包肉这三个字,我眼前一亮,冲到饭桌前。等我的肚子变大了,已经把读书这件事抛之脑后,只想着出去淘气去了。

在夜里,我在梦里看见关羽对曹操下不了狠手,把他放走了。最后曹操越来越强大,吞灭了吴和汉。我喊出声来:"都怪诸葛亮,他应该让张飞杀了曹操的。"喊声把爸爸吵醒了,爸爸还以为我从上铺上面掉了下来,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飞奔过来。看到我没事,才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把事情告诉了爸爸,爸爸听后哈哈大笑说:"真是个小书痴。诸葛亮足智多谋,他妙算华容道,可不是儿戏。你想啊,刘备可没孙权强大。曹操剩下的地盘也会被孙权夺去,那孙权就更强大了,要打败刘备就是囊中取物。"听了爸爸的话,我恍然大悟,不禁感叹诸葛亮的才华。

正如冰心奶奶所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也深有体会,读一本好书,不仅能让我的小脑瓜充满智慧,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在书籍中体验到了无限的快乐。

我与故事作文6

“咚咚!”我正在整理我的书柜,突然从书柜里掉出来了一个手电筒。看见了这个手电筒,我想到了我与书的故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凉风吹得人浑身发颤。门铃响了,妈妈拿着一本书,拎着一个大袋子走了进来。我回头一看,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妈妈手里的书。我非常好奇,冲上去问妈妈:“要我帮忙吗?”

妈妈微笑着说:“帮我拎一下袋子,还有,这本是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我两眼直放光地看着书的名字,竟然是我最喜欢的《吃狼奶的羊》,我立马回答妈妈,像火箭一样冲进房间。我反复地看了看书的封面。又摸了摸。呀!这感觉可真不一样,我美滋滋地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那可是比和氏璧还珍贵的物品。我立马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已经看得非常入迷了,我觉得都吃饱了,看来书是人类的营养品,真不假!可是不吃饭也不行呀,在妈妈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不知是不是想读书而爆发了我的小宇宙,吃饭、洗澡、写作业都像闪电般的速度做完了,我觉得这是另一个我。重新坐在我的椅子上看书时,椅子都还是热的。

准备要睡觉了,可是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我,叫我继续看书。于是,我就开始想办法。不能开灯看书的,万一被妈妈发现了,这又该怎么办?终于,我想说最好的办法,我先把手电筒和书放在被窝里,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等过了妈妈这关,我从我身子下面拿出手电筒和书,应该是我的被子没盖严实,手电筒的光露出来,被妈妈给发现了,妈妈走进来,把灯打开,我竟丝毫没有察觉到,妈妈把我的被子掀开,我才知道,唉,我被抓个正着,就这样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

看来做什么事都不能过分,读书也是如此,虽说它是上等营养品,倘若不加节制,终究也会酿出祸端来。

我与故事作文7

在最初的最初,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场重病,至于为什么会病呢?那是因为,我以前从没意识到读书,写作的重要性。三年级,我迎来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病危通知书”,依稀还记得语文老师站在讲台上布置作业,我一头雾水的样子。搜肠刮肚,东拼西凑,终于凑成了看上去有头有脸的作文。还记得我收到作文时激动又紧张,生怕老师给我的作业打上一个‘不合格’,小心翼翼的翻开作文本,映入眼帘的是三个鲜红的光鲜亮丽的大字’不合格‘我就像一个经历了焚书坑儒的书生,卑微又默默前行。整整一年,我的作文没有得到过一次高分。无论我用多么华丽的修辞,最后还是会被批评为无病呻吟。望着图画,在书桌前绞尽脑汁凑字,篇幅短小,内容如白开水一般平铺直叙,这是我在学校上演过几十次的场景,那时的我常常认为写作是一件如此乏味的事情,以至于那时的我常常受此煎熬。不会写作,也不想写作。

懵懵懂懂地,我开始意识到了作文应该怎么写。作文不是看到个落花,就要思乡,就要哀伤,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感情也不是靠各种修辞手法堆叠出的,没有真正的感情,再丰富的语言都显得干瘪平庸。

有一天,我读了博尔赫斯的作品,才真正意识到大师写出的作品是如此震撼人心,它们是如此的神秘优雅,却又短的像匕首刺痛人心。正如海明威所说:写作是要把文章写短,把文章写长。我,突然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于是,我开始了写作。

在尝试写作的初期,我常常因为自己没有马尔克斯的头脑而感到遗憾,希望那些优秀作家的灵感都是我的。可在我一次又一次模仿大师的语言失败后,却总是把文章弄巧成拙。我渐渐顿悟了。写作是追求自由,寻找并发现自己内心的世界。写作,是不随波逐流。写作,是逆水行舟。我,开始热爱写作。

至此,写作的魅力毫无保留地向我展示出来,不是才华,不是天赋,而是热爱。怀有对生活,对写作的热爱。爱得深了,便是一种天赋。

我与故事作文8

在城市,我们不会太在意天气的变化,除了极端恶劣的情形,基本不会给我们学习和生活带来什么特别影响。可是在农村,我深刻地体会到天气对人们的重要。

早上,忙碌的外婆见天高云淡,一幅晴空万里的画卷,于是组织大家都忙活起来。最首要的是将从地里收回来并已经脱粒的玉米粒,搬去晒场摊晒,外公和外婆将巨大的竹编晒垫一个个搬到了屋外,整齐排列在晒场,我和弟弟负责将晒垫的绳索解开,并铺好所有晒垫。

当晒垫准备就绪,年迈的外公把沉重的玉米粒一担一担艰难地挑到晒场,推倒箩筐,玉米粒哗啦啦地全部堆在晒垫上,金黄金黄的。外婆忧虑地说:“咱们这山里的天气多变,容易下阵雨,要是不能及时将玉米晒干,这种湿热的天气玉米容易发霉,到那时,所有的辛苦都白费了。”

“外婆,这天气不是挺好的吗?今天不会下雨了,我看今天一天就能晒干。”我乐观地说道。虽然如此,但我还是不希望外婆和外公的辛苦白费,于是和我弟弟仔细地将玉米粒均匀拔开,好让玉米粒充分暴晒,尽快晒透,这样就可以早点将玉米收进仓库,外婆就可以少担心了。

大概忙活了一个小时,才将所有玉米晒好,我想外公外婆真是辛苦啊,要不是正好我和弟弟暑假能帮忙,那他们为了晒玉米,不是需要更长时间,会更辛苦吗?

可是并没过多久,也许没比摊晒玉米花的时间长多少吧,在外面玩的弟弟,突然跑进屋里,大声地呼叫外公外婆:“我听见打雷了,是不是要下雨了!”纳尼?不会是真的吧!听到弟弟的呼喊声,我简直都不敢相信,快速跑到屋外,只见头顶一片乌云,还真是马上就要下雨了。全家紧急总动员,外公、外婆、弟弟和我,手忙脚乱地将玉米粒耙成堆,用小铲将它们重新装回箩筐,二外公也来帮忙把玉米挑回屋内。我们全部人都满头大汗,就像收拾战场一样,快速而又紧张地忙碌着,最后还要将晒垫重新卷起系好,再逐个搬回屋内。

刚忙完这些,大雨就下了起来,在放下紧张心情的同时,我不惊感叹,天气对于农家来说真是非常重要,晒个玉米都不容易啊!这不净折腾大家吗?

我与故事作文9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是我们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使用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他使我们增长了智慧,沉浸在书中,就像鸟儿在天空中翱翔,就像鱼儿在大海里遨游。在生活中我们是一对亲密的朋友,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小趣事,但这却使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也使我们的友谊更加天长地久。

有一次,我从小姨家,坐地铁回家,在地铁站里,我见车还未到。这时我的背包里好像有一只小手在向我召唤,于是我便忍不住拿出了那本已经读了几天的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三国演义》,此时的我已经随着英雄们来到了三国时期,看将军们英勇作战,看诸葛亮为刘备出谋划策,还看到了壮观无比的赤壁之战,正当我沉浸在书中的时候。许多车已经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一点也没觉察到,直到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才把我从故事里拉了出来,原来是妈妈,她正焦急的在地铁站另一头等着我呢。“啊,是我太入迷了,忘记时间了,不好意思”。“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妈妈真是拿我没办法,对我又爱又恨。

那天我读哈利波特这本书的时候就穿越了一把,金碧辉煌的城堡,一排长长的餐桌,模拟的黑色天空,以及丰盛的奇怪晚餐,这不是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吗?太棒了,终于能来到,我梦寐以求的地方了,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从大厅旁边的走廊里走出四队学生,他们都陆续就座,我的眼睛正急切的搜寻着,找到了他们,在那里对他们正是罗斯哈利和赫敏,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手里多了一个魔杖,我开心极了,用魔杖使了几个简单的魔法,竟然成功了,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巫师,在魔法界里畅游,正当我准备与他们一起去听课的时候,一声吃饭,惊醒了我。此时自己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捧着这本书,原来我是进入了幻境啊。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读完《西游记》,我梦想去西域看一看,读完《三国》,我梦想成为像诸葛亮那样的智者,读完《平凡的世界》,我哭的跟一个泪人,它有时使我开怀大笑,有时使我感动到泪流满面。这就是他吸引我的地方,也记得比尔盖茨曾经说过“在书中可以学到好多好多的新东西,只有多读书才能使自己变得与众不同。”

我与故事作文10

我非常爱看书,我与书发生过很多故事。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我相信,因为我有这样的故事。

书让我如痴如醉,忘记回家的时间。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选了一本叫《红瓦黑瓦》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看了四个小时,妈妈走过来,摸摸我的头,轻声地说:“小书虫,该回家了!”我当然舍不得放下书,“如果把它买回家,就能天天看了!”我心想。便抱着书,朝妈妈挥挥手,笑着问:“妈妈,我可以买这本书吗?”妈妈的脸“睛转多云”,对我说:“你上个星期买了两本书,还没看完,看完了再来买吧!”

“看完了!”我抢说:“我想买这本书!”我哭闹着要买。妈妈极不情愿地买下了书。因为她总认为买这么多书,我没有仔细看完,常常抽查我,要我把书里的故事讲出来给她听,证明我真正看了这些书。我真服了我老妈。

《红瓦黑瓦》这本书故事十分生动,场景、人物、动作、表情都描写得栩栩如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常常拿出来看一看。这本书还真给我派上了用场。

有一次,写作文,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写什么,忽然想到了那本《红瓦黑瓦》中有类似的文章,于是,我高兴地走向书柜,拿出《红瓦黑瓦》,找到那篇类似的文章,我看了一会儿,打开了思路,得到了启示,还运用了书中的好词,我很快就把作文写完了,还得了班上的最高等第“优6星”呢!

读书常常使我与众不同,积累了很多知识,而且实践证明,多读书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我知道阅读的好处,所以常常要妈妈带我去图书馆,让自己知识更丰富。妈妈也同意了,对我说:“只要是我喜欢的好书,都可以买回家。”我听了,暗暗窃喜!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我心灵的好友。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故事作文11

如果知识是星空,那么书籍是星空中最耀眼的一颗星;如果知识是大树,那么书籍是深扎泥土中的老根;如果知识是花朵,那么书籍是园丁给予花朵充足的水分;如果知识是沙滩,那么书籍是沙滩中最美、最好的一个贝壳……提起书,我就会想起我与书的故事。

场景一:

爸爸上班去了,妈妈正在睡觉,奶奶在房间看电视,这大好的机会我怎么会错过呢?我小心翼翼的走出了爸爸妈妈的房间,然后以飞一般的速度来到了书房,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我看完了一本书,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第二本。我看的很入迷,从早上八点半看到了十一点半,妈妈九点半就起来了,在床上玩手机,看到时间心想:女儿,应该吃过了吧。妈妈想着便起来了。妈妈起来之后,发现我的饭和菜,可怜兮兮的待在餐桌上,妈妈心想我肯定在书房看书。我看的太入迷了,并没有发觉妈妈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妈妈看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廖项清风!”我正在书的世界里漫游,被妈妈的河狮东吼给吓回了现实世界,我朝后一看,哎!还是得变成肉,被送到母老虎的嘴里了。

场景二:

一次就我和妈妈在家。突然妈妈对我说:“宝贝,妈妈出去买菜,你待在家里看下书,不过不能看课外书,要考试了,看一些语文书呀,数学书呀,什么的。”我表面答应了,我心里却想:嘻嘻,妈妈你太信赖我了。妈妈前脚刚走出家门,我后脚就开始行动起来——我先找来一个铃铛,把它挂在门上。就安心的看起课外书来,妈妈不知怎么的就回来了,走到书房推开门,铃铛响了,我赶紧把课外书放回抽屉,拿起语文书看。妈妈见了点点头说:“嗯,不错,改邪归正了。”我心想,吓死宝宝了。

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喜爱读书,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与故事作文12

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火,在黑暗的世界里散发出明亮的曙光,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探求真理,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的翱翔,教我们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去书店时的有趣经历。妈妈要去书店买教辅,我也要缠着一起去,妈妈没有办法,就只好带着我进入了书店。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我不一会就被书架上摆着的书给吸引了。我看到了一本《女生小小》,这本书的封面精致极了,可是上面的字我认不得几个。这时,妈妈走过来了,看见我正抱着一本小学三年级时才读得懂的书,不由得笑了起来,她对我说:“你想要这本书吗?”

“嗯!”

“可是,这本书你可是看不懂呀!”

“那我要到什么时候才看得懂呀?”

“你要到上小学三年级才能看得懂。”

“不嘛!我要看!”

“你说说这本书哪里吸引你了?”

“封面!”

……

“那好吧,我们买下它!”

“耶!”

妈妈禁不住我的纠缠,只好为我买下了这本《女生小小》。晚上,我躺在床上,让妈妈将这本书读给我听,那可真是一种享受呀!

在我上幼儿园时,姐姐有许多漫画书,我也经常向她借这些书。那时,我对《哆啦a梦》情有独钟,每一次我都会节十几本回家看,她很乐意借给我。有时,我也会让妈妈在报刊亭给我买《漫画party》,这是我的初次阅读。

上小学时,我慢慢的接触到了一些文学名著:《海蒂》、《夏洛的网》、《绿山墙的安妮》……

现在,我看书的范围更广了:外国文学名著、四大名著、玄幻系列、金典小说……虽然我有时因为所看的书没有用而和妈妈闹矛盾,但是,这并没有阻挡住我读书的欲望,我会一直读书,真正做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书籍长廊上飘满了墨香,这富有灵气的香味让我不知疲倦,沉醉于此。好书常如最精美的宝器,珍藏着人一生思想的精华。同学们,让我们以书为伴,做一个快乐而又充实的人﹗

我与故事作文13

“哲哲,今年对联让你写怎样?”爸爸问。我爽快地答应了。以前我可不敢答应,可今年我为什么能这样回答呢?是因为我练了许多年的毛笔字。

是爷爷,让我爱上毛笔字的,他总是有事没事就在我的房间里练毛笔字,那时我还小就在旁边,玩我的玩具,玩着玩着,却迷上了书法。书法有多大的吸引力啊,竟让爷爷对它这么痴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更近地接触到了书法,爷爷有事出去了,走之前提醒我不要乱动毛笔。我是嘴上答应了,心里还是有一些痒痒。我四处看了一下,确认爷爷已经走了,就模仿起爷爷拿起毛笔沾了一点墨汁,就照着爷爷的样子在纸上慢慢地写着。一听见开门声,我就飞快地走开了继续玩玩具。爷爷回来后看了看纸,又看了看我说:“孙子,你想练毛笔字不?”我笑了笑。于是爷爷就开始教我学书法,我先学如何握笔,又从简单的笔画学起。我写的字歪歪扭扭,爷爷就鼓励我说:“慢慢来,写熟练了就写好了。”

再大些爸爸就把我送到了张金江老师那里学毛笔字。去那儿的第一课就是老师教给我写字的姿势和怎样握笔。老师说:“要右手拿笔,坐就要坐端正,拇指食指固定笔杆,中指往下压力量,无名指小指主上推力量。”我学得很快是因为我爷爷教过我。一练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有苦也有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得到了老师的奖励——文房四宝。并且在艺术节上,我的毛笔字也得到了展出。

今年爸爸让我写对联,这也算是对我练毛笔字三年下来的一个检测吧。由于这次成绩不理想,所以我写了一幅对联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横批是天道酬勤。”以此来勉励自己。

现在我每天坚持练字,每写一个字,我都会仔仔细细先练一遍,再用手临摹一遍,最后再写。这也是我的毛笔字进步的关键。一日练一日功,一日不练,十日空,所谓“熟能生巧”不过就是灵魂与肢体的完美契合吧!

我与故事作文14

一开始接触《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它是以一个初中语文必读书目的形象闯入了我的生活,我一直就对这类纪实性书籍不大感冒,再加上每天必写的一项作业章节梗概,更是导致它在我心目中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每天早上来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红星照耀中国》,翻到今天要读的章节开始阅读,用铅笔在纸上记录概要。作为一本优秀的反映了二十世纪初历史的纪实书籍,它对这一阶段的中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同时,作为一本没有任何风趣语言和过多情节的书,它简直就是我的噩梦。因为它,我不得不一吃完午饭便匆匆赶回教室写梗概;不得不把我无数个课间用来绞尽脑汁地思考这一章节的中心思想与主要内容;不得不在晚上挑灯夜战强打精神与它展开“殊死较量”可以说,我完全是以一个只为完成作业的心态来强迫自己读这本书的。很巧的是,我们历史课最近也正好讲到了与《红星照耀中国》这段历史背景有关的部分中国的抗日战争与战争前夕。这一阶段的中国历史,可谓是跌宕起伏,很是令我感兴趣。渐渐地,我开始把历史教材与《红星照耀中国》关联起来,寻找它们的共同之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意外地发现《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中所塑造的一个个人物,似乎变得不那么生硬和刻板了。在我眼中,那个不苟言笑、严肃死板的朱德变成了一个生性豪爽、正直可爱的铁骨汉子;一脑门子墨水的毛主席,变成了一个爱吃辣、温和质朴的湖南大伯不知不觉间,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浮现在我的脑海中,那些从不愿去了解和触碰的历史,竟有了温度。先前,写这本书的梗概是我最头疼的一项作业,可如今,它却变成了我最乐于想要认真完成的作业。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令我反感的并非是纪实书籍,而是接受这些对我而言从未接触过的事物。习惯了熟悉的风格,猛地一读这种书籍则会下意识地排斥这些看似冰冷的一切。想到这,我不禁为自己做出的改变而感到惊讶。

“哎,你怎么最近写《红星》梗概那么积极啊?开窍了?”朋友有些疑惑地看着我奋笔疾书。“灵感来了挡也挡不住啊!”我感慨道:“可能我真的开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