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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典》卷一百四十七 乐七

    《通典》卷一百四十七 乐七

    郊庙宫悬备舞议(魏宋梁大唐)魏散骑常侍王肃议曰:"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官单文为经国大体,惧其局而不弘也。汉武帝东巡狩封禅还,祠太一於甘泉,祭后土於汾阴,皆尽用其乐。言尽用者,谓尽用宫悬之乐也。天地之性贵质...

  • 《通典》卷一百八十三 州郡十三

    《通典》卷一百八十三 州郡十三

    古荆州(今置郡府三十三县一百三十一)江陵(荆)七县(江陵枝江松滋当阳公安长林石首)夷陵(峡)五县(夷陵宜都远安长阳巴山)巴东(归)三县(秭归巴东兴山)竟陵(复)三县(监利沔阳竟陵)富水(郢)三县(长寿京山富水)安陆(安)六县...

  • 《通典》卷一百五十二 兵五

    《通典》卷一百五十二 兵五

    孙子曰:"视卒如婴儿,可与之赴深谿;视卒如爱子,可与之俱死。"抚士春秋时,楚师伐宋,围萧。萧溃。楚大夫申公巫臣曰:"师人多寒。"楚子於是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纊。(纊,绵也。言悦以亡寒。)又,晋声子诣楚,谓令尹屈建曰...

  • 《通典》卷八十二 礼四十二 沿革四十二 凶礼四

    《通典》卷八十二 礼四十二 沿革四十二 凶礼四

    皇太子降服议(晋宋)晋孔安国问徐邈云:"皇太子为新安公主当何服?"邈答云:"礼,父母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诸侯之嗣子及大夫之嫡,皆降绝旁亲,唯父母之所服,子乃敢服。王侯绝周,不为姊妹服;太子体君之尊,亦同无服;皇子厌其君,又不敢...

  • 《通典》卷一百五十五 兵八

    《通典》卷一百五十五 兵八

    孙子曰:"锐卒勿攻。强而避之,(避其所长也。彼府库充实,士卒强盛,则当备避以待其虚。欲以弱制强,不若变也。)少而逃之,(高壁垒,勿与战也。彼众,我之师寡,不可敌,则当自逃,守匿其形。)不若则能避之。(引兵备之,强弱不敌,势不相若,则...

  • 《通典》卷五十二 礼十二 沿革十二 吉礼十一

    《通典》卷五十二 礼十二 沿革十二 吉礼十一

    丧废祭议(晋宋齐梁大唐)晋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且不上胙。孝武帝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应烝祠,中书侍郎范甯奏:"按礼丧服传'有死宫中者,三月不举祭',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皇女虽曰...

  • 《通典》卷六十一 礼二十一 沿革二十一 嘉礼六

    《通典》卷六十一 礼二十一 沿革二十一 嘉礼六

    君臣服章制度(袍附○黄帝唐虞夏殷周秦后汉魏晋宋齐梁陈后周隋大唐)上古穴处衣毛,未有制度,后代以麻易之。先知为上以制其衣,后知为下复制其裳,衣裳始备。黄帝、尧、舜垂衣裳,盖取诸乾坤,故衣玄而裳黄。旁观翚翟草木之华,乃染...

  • 《通典》卷六十七 礼二十七 沿革二十七 嘉礼十二

    《通典》卷六十七 礼二十七 沿革二十七 嘉礼十二

    天子敬父(虞汉魏晋)虞舜践帝位,乃载天子旌旗,往朝瞽瞍,唯谨以子道。汉高帝五日一朝太公,后加尊号为太上皇。(具追尊祖考篇。)魏废帝常道公璜景元元年十一月,燕王表贺冬,称臣。(帝即燕王宇之子,宇称臣,故以为疑。)诏曰:"古之王...

  • 《通典》卷十三 选举一

    《通典》卷十三 选举一

    序自昔羲后,因以物命官,事简人淳,唯以道化,上无求欲於下,下无干进於上,百姓自足,海内乂安,不是贤而非愚,不沽名而尚行,推择之典,无所闻焉。爰洎唐、虞之官人也,俾乂水土,缉熙帝载,敷五教,正五刑,播百穀,典三礼,咨于四岳,明扬侧陋,询事考言...

  • 《通典》卷一百三十 礼九十 开元礼纂类二十五 嘉礼九

    《通典》卷一百三十 礼九十 开元礼纂类二十五 嘉礼九

    朝集使於尚书省礼见(并辞)其日,奉礼郎先布版位於尚书省都堂之前,京官九品以上位在东,每等异位,朝集使位在西,亦如之,皆以北为上。京官及朝集使俱常服。谒者绛公服,先引京官入就位,又谒者引诸方朝集使等入就位。奉礼立於朝集使...

  • 《通典》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二

    《通典》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二

    序目下(大唐)大唐武德初,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其边镇及襟带之地,置总管府以领军戎。至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自因隋季分割州府,倍多前代。贞观初,并省州县,始於山河形便,分为十道:一曰关内道,二曰河南道,三曰河东道,四曰河北道,五...

  • 《通典》卷一百三十四 礼九十四 开元礼纂类二十九 凶礼一

    《通典》卷一百三十四 礼九十四 开元礼纂类二十九 凶礼一

    赈抚诸州水旱虫灾(赈抚蕃国水旱附)皇帝遣使赈抚诸州水旱虫灾,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使者未到之前,所在长官先勒集所部僚佐等及正长、老人。本司先於厅事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又於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位,东向;大门...

  • 《通典》卷一百 礼六十 沿革六十 凶礼二十二

    《通典》卷一百 礼六十 沿革六十 凶礼二十二

    丧遇闰月议(东晋宋齐梁后魏)东晋孝武帝宁康二年七月,简文帝崩,再周而遇闰。博士谢攸、孔粲议:"按左氏春秋经,鲁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卒。其閒相去四十二日,是则乙未闰月之日也。经不书闰月而书十二月,明闰...

  • 《通典》卷一百四十六 乐六

    《通典》卷一百四十六 乐六

    清乐清乐者,其始即清商三调是也,并汉氏以来旧曲。乐器形制,并歌章古调,与魏三祖所作者,皆备於史籍。属晋朝迁播,夷羯窃据,其音分散。苻永固平张氏,於凉州得之。宋武平关中,因而入南,不复存於内地。及隋平陈后获之。文帝听之,善其...

  • 《通典》卷一 食货一

    《通典》卷一 食货一

    田制上(唐周秦汉后汉晋宋后魏)穀者,人之司命也;地者,穀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穀则国用备,辨其地则人食足,察其人则徭役均。知此三者,谓之治政。夫地载而不弃也,一著而不迁也,安固而不动,则莫不生殖。圣人因之设井邑,列比...

  • 《通典》卷六 食货六

    《通典》卷六 食货六

    赋税下(大唐)大唐武德元年,诏曰:"宗绪之情,义越常品,宜加惠泽,以明等级。诸宗姓有官者,宜在同列之上;未有职任者,不在徭役之限。"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

  • 《通典》卷八十七 礼四十七 沿革四十七 凶礼九

    《通典》卷八十七 礼四十七 沿革四十七 凶礼九

    丧制之五○虞祭(周后汉宋大唐)周制,士丧既葬,实土三,主人拜乡人,即位踊袭,迺反哭。有司修虞事。特豕馈食,(有司,当时主事者。馈犹归也。将踊袒,既踊即袭,乃反哭。)侧烹於庙门外之右,东面。(侧烹,烹一胖也。烹於爨用镬。不於门东,...

  • 《通典》卷一百九十九 边防十五

    《通典》卷一百九十九 边防十五

    北狄六○突厥下西突厥大逻便。(木杆可汗之子。)初,木杆与沙钵略可汗有隙,因分为二。(大逻便即阿波可汗。)其国居乌孙之故地,东至突厥国,西至雷翥海,南至疏勒,北至瀚海,在京师西北七千里。自焉耆国西北七日行,至其南庭;自南庭又...

  • 《通典》卷六十八 礼二十八 沿革二十八 嘉礼十三

    《通典》卷六十八 礼二十八 沿革二十八 嘉礼十三

    天子诸侯大夫士养子仪(君薨后嗣子生附)周制,妻将生子及月辰,则居侧室,(侧室,谓夹之室,次燕寝也。)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於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作,有感动。)子生,男子设弧於门左,女子设帨於门...

  • 《通典》卷五 食货五

    《通典》卷五 食货五

    赋税中(齐梁后魏北齐后周隋)齐高帝初,竟陵王子良上表曰:"宋文帝元嘉中,皆责成郡县,孝武徵求急速,以郡县迟缓,始遣台使,自此公役劳扰。凡此辈使人,既非详慎,贪险崎岖,以求此役。朝辞禁门,情态即异,暮宿村县,威福便行,驱迫邮传,侮折守...

  • 《通典》卷一百六十五 刑法三

    《通典》卷一百六十五 刑法三

    刑制下(大唐)大唐高祖起义至京师,约法十二条,唯制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馀并蠲除之。及受禅,又制五十三条格,入於新律,武德七年颁行之。至太宗即位,制绞刑之属五十条,免死,断右趾。其后,蜀王府法曹参军裴弘献又駮律令不便...

  • 《通典》卷一百六十六 刑法四

    《通典》卷一百六十六 刑法四

    杂议上(虞周秦汉后汉晋东晋)虞书云:"帝谓皋陶曰: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弼,辅。期,当也。叹其能以刑辅教,当於治体。)刑期于无刑,人协于中,时乃功,懋哉!"(虽或行刑,以杀止杀,终无犯者。刑期无所刑,人皆合於大中,是...

  • 《通典》卷十五 选举三

    《通典》卷十五 选举三

    历代制下(大唐)考绩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书,有算。自京师郡县皆有学焉。(并具学篇。)每岁仲冬,郡县馆监课试其成者,长吏会属僚,设宾主...

  • 《通典》卷四十七 礼七 沿革七 吉礼六

    《通典》卷四十七 礼七 沿革七 吉礼六

    天子宗庙(唐虞夏殷周汉后汉魏晋东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后周隋大唐)昔者先王感时代谢,思亲立庙,曰宗庙。(庙,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因新物而荐享,以申孝敬。远祖非一,不可遍追,故亲尽而止。唐虞立五庙。(郑玄按礼纬元命...

  • 《通典》卷一百六十八 刑法六

    《通典》卷一百六十八 刑法六

    肉刑议(汉后汉魏晋东晋)汉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逮系长安当刑。其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痛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属,联也。之欲反。)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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