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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范文(通用29篇)

作文1.96W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与再见时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再见时作文范文(通用29篇)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

我与春天再次相见了。

这是一个温暖的季节,每到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属于春天的窗户时,我便会感受到和煦的春风轻轻拂过我的面庞,好像许多无形地小手在梳理我的头发,那是一种十分惬意的感觉。

紧接着,下起了春雨。我从加在雨中的风里闻到了泥土的味道,还有那各种花的芳香。春雨细细地、密密地,我伸出手接住它,我感觉冰冰地、凉凉的。悄无声息地下着,慢慢倾吐出春天的枝桠。

春雨过后,我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小路虽是泥泞的,坎坷不平的,但它的周围是另一番的景象。柳树抽出了新的枝芽,小草更加繁密、更加碧绿。有的植物探头探脑,充满着对新世界的好奇;有的植物哗啦啦地抖着叶子,表示着对春姑娘的欢迎与赞美。都恨不得把自己的绿意都奉献给美丽的春天。各种花朵竞相开放,一朵、两朵、三朵……都展开了那迷人的笑靥。蝴蝶在身旁翩翩起舞,燕子在枝头上时时呢喃,春天终于热闹起来。这样的环境,好像走入了诗词歌赋的.深处,流连忘返……

春总是一样的,年复一年,可没次与它相见,心中都会有一些不同的感受。我知道,春总是在重复着同样的生长中的故事,几乎有着固定的时间与固定的模式。可这一年又一年的故事中,总会有着充满新意的几点。

今年的叶子和去年的叶子终归不同,今年的花瓣也和去年的花瓣做着不一样的梦。就好像人一般,今年与去年都有着同样的灵魂,却有着不同的想法。

我想,如果喜欢春天仅仅是贪恋它的美,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我之所以期待与春的相见,是因为在春天里我更想在那儿播种下一颗种子,一颗希望的种子,然后用心呵护,等待秋天的收获。没有播种的春天毫无意义。如果你喜欢春天就请在这个季节播下你梦想的种子吧!

现在,我与春天再次相见!走在这桃红柳绿的世界中,我播下一粒粒种子,等待它们的生根、发芽。期待再见它们时,我看到的是一道风景,属于我的风景。当然,我更希望看到的是越来越多与我一般播种的人。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

小巷故事多,充满喜和乐。

——题记

记得第一次来到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建筑,可谓素面朝天,不施粉黛,像极了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可爱的婴儿。我不曾想过它会变了模样。

当我与小巷再见时,缕缕历史的幽香拂面而来,街旁装饰古朴典雅的建筑,为小巷添上了一层淡淡的经典色。挺拔庄严的名人馆屹立在小巷的中央,千百年来,小城人全心全意地守护着它。曾经,舍生取义的伟大化作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也飘在小城的上空……

记得那时这里人烟稀少,很少有人到这里做生意,有时候,你在这儿喊几声,还会听到回声,冷清清的会把自己吓一跳。我不曾想过它会变了模样。

当我与小巷再见时,小巷一大早就热闹了起来,叫卖声、晨练声、讨价还价声,“青菜一块钱一斤!”“卖包子啦!”……小巷的人毫不羞涩,扯开嗓子大喊道。卖菜的人不会提很高的价格,买菜的人也不会还很低的价格,所以小巷总是充满欢声笑语。偶尔有晨练的老奶奶摔倒了,人们会赶忙扶起她,或者把她送回家,或者把她送到医院检查一下。小巷的人就像湛蓝的天空,蓝得纯洁,蓝得清亮。

记得那几年小城还不是很富裕,偶尔听说巷子里有谁谁家的孩子有出息了,走出小城,走向世界了,所有人都替他高兴。是啊,可是又有多少人回来呢?我不曾想过它会变了模样。

当我与小巷再见时,小巷迅速发展,已然成为小城的灵魂、小城的标志。在外的游子每年都会定期回来看看,走一走这条几百米长的小巷,嗅着这里特有的气息,感受着落叶对根永恒不变的情义。是啊,小巷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家的代名词。小巷的点点滴滴,他们都想知道。

小巷的景是古朴典雅的,小巷的人是纯洁善良的,小巷的'情是永恒不变的。曾经多次幻想着小城的美丽,竟与小巷呈现出来的那么相似。或许,小巷真的是小城的一个缩影吧。

人生道路上总会出现再次相见的机缘,总会出现无法预测的变化,只是我知道,就像小巷般,这机缘和变化定会给你所想要的惊喜与感动。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

暗蓝与暗黄的结合构成了黄昏,沉闷的空气让人倍感压抑。拿起一张照片,一滴水珠落在了手背上,继而流在照片上,模糊了一张笑脸。

放下照片来到窗边,看着黄昏的美景,勾起了记忆的伤。

清晨,一切都那么美好,只有七八岁的我面挂两个小梨涡跑到哥哥面前,摇晃着哥哥的手臂,连蹦带跳地呼喊:“哥,你快点,今天就我们两个去照相,我都等不及了你快点!”哥哥瞥了我一眼,甩开我的手,满嘴白沫,口齿含糊地说:“知道了,等我刷好牙。”“嗯嗯!”我不住点头,高兴地跑开了。恍惚间,看到哥哥无奈的笑容。

哥哥洗漱完已经不早了,也来不及吃早饭,便骑着摩托车,载着我疾驰在公路上,感受风的速度在耳边呼啸,发丝也随之群魔乱舞,我怕自己会被甩掉,双臂紧紧地环抱着哥哥,靠在那宽阔温暖的背上,一切喧闹都被抛掷耳后。

他怕我肚子饿,直接买了我最爱吃的。当别人不用问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时,那种心情无以言表。吃着爱的早餐来到了照相馆。馆长叔叔很和蔼,照相馆也很漂亮,琳琅满目的照片悬挂在墙上。“你好,我们想拍兄妹的套相,有适合的'吗?”哥哥轻声说道。“有,我这儿刚好有五件服装很适合,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就好了。”

当我拿到照片时,满心欢喜地一张张看着,有哥哥背着我欢笑的,有哥哥注视着我玩笑的。“呵呵……”看着照片的我时不时傻笑几声,却忽然间感到温暖的手掌在抚摸我的头发,于是扭头对着哥哥甜甜地笑着,看到的却是满眼的宠溺。

“嘀嘀!”窗外汽车的鸣笛声打断了我的回忆,心里的酸楚充斥着我的血液,流遍全身。

转身拿起照片,看着那灿烂笑容,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仿佛又看到了哥哥的身影!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4

生,如初生婴儿般细腻;开,如莹莹少女般静谧;绽,如烈日当空般成熟;败。如晚风残烛般摇曳……

又见月季,物是人非。记得那年,第一次见到那绽放的月季,带着无限欣喜,上前轻嗅。仅上前一步,便沉醉于其香气了,迫不及待地想要摘下,送给朋友,可当我刚伸出手,却便被人抢先摘走了。之后每次路过,都忍不住要轻嗅,轻抚,哪怕有刺,也仍是这般。

时至今日,月季仍旧伫立,可我们已各奔东西。手抚摸着你们坐过却未曾留下余温的桌椅,面露苦笑,仿佛又见黑板上闪过的道道被抹去的笔痕,又听见你我稚嫩的笑语,仿佛,你我又回到了那段心无城府的时光。

每当我思绪飘飞,脑海便闪过你们一张张灿烂的笑脸,更不会忘记那最后一堂课,一堂专属于泪水的课……

老师说着祝福我们的话,流下了晶莹泪花,那泪花是对我们的不舍;同学说着送给朋友的`话,流下了诚挚泪滴,泪滴是对六年生活的依恋,是意欲出口却又一次次咽下的那句“再见”。

老师让一位同学上台讲述这六年的收获,可他仅仅只说了一句便已泣不成声,伤感的愁绪,似也感染了教室的空气,那般凄离。

看着曾经被泪水打湿了的毕业照,照片上那一张张欢喜却布满伤感的脸庞,一颗颗被真诚泪水打湿的心,已经幻化成了一段即将被时光遗忘的经历,一份真诚且珍贵的回忆……

手抚着月季,不知何时,已是泪眼朦胧。手抚摸着月季,似也被这伤感所感染……我在那个下午,念着过去的美好,诉着如今的伤感,望着未来的灿烂……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5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小时候的我,就喜欢明月那诗一般的意境。尤其是夏天的晚上,静静坐在家门口,晚风拂过我的脸庞,我抬起头,数数天上的星星,赏赏那群星包围的月亮,便再也感受不到一丝夏日的炎热。此中快乐,不足为外人道也。

有时候,妈妈也会做到我旁边,和我一起抬头望着月亮。虽然一句话也不说,但却无声胜有声。在这静谧的月夜,我和妈妈心之间的距离,便会悄悄拉近。有事我想:如果这种生活能永远持续下去,该有多好!

时间终究无法为任何人停留。很快,我上了初中。从此以后,繁忙的'学业便不再允许我把时间花在赏月上了,偶尔夜晚抬起头,月亮却是朦胧一片,仿佛一片迷雾挡在我面前,让我看不清未来。我的心一天天地浮躁,已经无法静下心来去做事,对妈妈的话也置之不理,甚至会去回嘴反驳她。

期末考试前几天,心情特别烦躁。晚上坐在书桌前对着书,却一个字也读不进去。妈妈走了进来,轻轻地说:“今天的月亮不错,去看看吧。”

时隔多年,我终于又再次见到了明月。它依旧那么皎洁、明亮。月光倾泻在我身上,心,突然静了下来。“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阳台上,几盆妈妈养的花草,在月光的照耀下,轻轻摇曳,漾起一圈波纹。妈妈在我旁边坐下,仍是什么也没说,原本疏远的心灵,却又一次靠在了一起。

随着年龄的增长,心中混杂的事情越来越多,但只要偶尔抬头,望望那月亮,仿佛一切都没有变。

我与明月再见时,初心依旧。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6

童年是每个人最美好的回忆,它记录着我们的快乐,伤心和忧愁。不断的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小时候,喜欢和大家在起,轻轻地笑,听大家轻轻地笑,在心里,这是多大满足。

后来上了初中,朋友们分开了,随着时间失去了小时候那些笑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思念过去的时光。

现在的我们虽然还不大,但是每个人之间的关系让我好想笑,但是笑不出来,想嘲笑,但又找不到对象,或许,我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和不熟悉的人在聊天,没有那么舒服,但是还是要笑,笑的脸都僵硬。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小时候简单的快乐似乎没有了。

现在,每当自己一个人时,就会习惯胡思乱想,又不是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原来,只是在发呆而已。每个人都经历了很多故事,就像安徒生写童话,怎么也说不完。很怀念小时候,可以无邪的`笑,朋友闺蜜之间打打闹闹,虽然有时候会很生气,但是互相给个笑脸就什么也不计较了,没有点点做作,饿了就大声的喊饿,大口的吃好吃的,摔倒了很痛就可以大大声声的哭个够,不用很在意别人的眼光,一直都是在做自己。现在的我们,不敢真正面对自己的内心,不能想哭就哭,怕别人嫌弃自己,怕自己招惹人烦,不能大口大口吃好吃的,怕别人嘲笑自己。

少年时那友情,已经不见。经历过诸多人性苍凉和命运多变,已不再需要倾心付出去探知未来结局。我们知道,最终们是会长大,疼痛会过去。 这也许就是长大吧,令许多人高兴也令许多人哀伤过程。

我也只能保持着微笑,再次在那追忆中回忆童年。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7

一片落叶慢悠悠地降落在水面,顺着小溪缓缓漂着,漂向一个未知的地方,这片落叶来自于一棵高大的满载着几代人的回忆的樟树。

“奶奶,我要去荡秋千!”还没等奶奶的回复,就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咻”的一下从门口飞奔到大樟树下一股脑儿就爬上了与她齐腰的一个精致的木制小秋千,自己荡着。

“小心点,别摔着了……”门口传来奶奶的关心。

秋千越荡越高,荡到了河面之上,秋千上的女孩儿望着倒影中的自己,想着十年后会发生什么呢?

……

她被带走了,离开了奶奶,离开了秋千,也离开了那棵已经落叶的大樟树。

……

“在城里过的好吗?什么时候回来看看啊!”电话的那头传来了奶奶的一阵问候。

“有空就回来看您,最近工作有点多……”

……

桥头一个带着墨镜,拖着行李,背着大包小包的“背包客”顺着记忆的老路走到了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大门口。

门前的那块空地依旧那样大,那样“无人问津”,只有几只老母鸡“咯咯”的在空地上踱步,享受着秋日的那一道暖阳,“奶奶,我回来了!看来这地方还是老样子,啥都没变啊!”

一个头发已经花白,背也弯的像一张弓的老人,从厨房走了出来,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脸上洋溢着自从她走后从未有过的笑容,阳光洒在她布满皱纹的脸上,她的笑容变得格外的灿烂,“走,我带你出去走走,我的孙女长大了……”奶奶牵着她的手,那双手早已不是那原先牵不住的小手,而是一双白皙的有着纤细手指的`打着电脑键盘的手。

走到原先的那棵大樟树下,她开始为原先的那句“什么都没变”提出疑问秋千没了,大樟树也只留下几根倦怠的枝条,儿面前的那条小溪早已浮满了水葫芦,再不到记忆中的倒影里了。

家乡又变得陌生了。

大樟树上的又一片落叶孤独得从树上飘落,落到了水葫芦上,它再也去不到自己想去的那个地方……

不知一个十年后我和这片落叶再见又是何时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8

“咩——咩——”我好奇地看着这些羊,跟在后面,也咩咩地叫着,慢慢地向他们靠近。

悄悄地来到羊尾巴后,正满心好奇地思索着这是什么,肥大的羊尾巴却“啪”地甩在了我稚嫩的小脸上,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一股羊山膻味扑鼻而来,放羊人呵呵地笑着,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几个“小黑球”从我的裤子上掉了下来,那个攻击我的“罪犯”也躲入羊群,逃之夭夭了。用小手擦掉脸上的几根羊毛,哇哇地大哭了起来。

放羊人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说:“快回家吧!我们也到路口了。”抹了抹被泪水填满的眼眶,放羊人和他的羊群也消失在了朦胧之中,留下了一个模糊的背影和灰白羊群的轮廓……

繁忙的城市里,嘈杂的声音不时传来,一辆辆汽车呼啸而过。没有了湛蓝的天空,没有了宁静安详的环境,只有灰蒙蒙的一片和充斥着耳膜的声音。

看着窗外车辆留下的残影,视线朦胧了起来,慢慢地,慢慢地,似变成了朦胧的面孔和那灰白一片的羊群。

我又回到了老家,是为了摘成熟的樱桃,可却没有见到羊群,也没有“小黑球”,草也没了,羊群大概也不愿来这里了吧!想到这里,心里不禁闪过丝丝忧伤,心里也有些空落落。

“准备回家了,看看有什么东西掉了没有。”我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坐着,想要再耗一段时间,希望下一秒能够见到羊群,可等待我的只是让我上车的`命令。

村口,看着一片并不大的草地,眼神又有些朦胧,一片灰白忽然间从我眼中掠过。连忙望去,那灰白在我眼中绽放,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羊群和后面跟着的放羊人,心里被一种说不出来了兴奋占据着,但仅仅是一瞬间:灰白便消失了。但心里仍有兴奋在荡漾;脸上,更是夸张的表情,心里的那份失落也悄然消失。

我与羊群再见时,虽没有过多的停留,只是一闪而过,但心中朦胧的画面渐渐清晰了起来,也让我的记忆越发饱满温情……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9

北风呼啸着,犹如一个个恶魔,在嘶鸣着。现在已是午夜了,体育馆内不时传来篮球撞击地面、鞋子在地上磨擦的声音。

还记得小学时,与他一起打篮球,一起同甘共苦,看着他在雨雪中奔跑,在风中犹如一束野草,不论风吹雨打,都依然坚韧不拔、永不放弃。汗水与雨水打击在他脸上,他也毫不在乎,只为了实现他心中的目标。

不知过了多少个日月星辰、潮起潮落,他也不知经受了多少次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他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

终于有一天,我再次遇见了他。多么高的身形,多么壮的长腿,多么挺拔的鼻子,多么纯朴的眼神,多么熟悉的.面容,多么相似的背影!

虽然我再次遇到了他,但是这次是在电视上,他已变成NBA球员了,在屏幕上跳跃着,在舞台上奔跑着,在观众的眼睛里飞舞着。

终于,我再次遇到了他。虽然我们的身份不同,虽然我们之间隔着一层薄纱,但我们的友谊却依然没变。

一起打篮球比赛,共同撑一把伞,一起被老师批评,一起去野餐……过去的日子犹如小溪,在我脑海中缓缓流过;犹如列车,在我脑海中慢慢开过。虽然他有如此的成就,但我知道,这背后有多少汗水与泪水啊!

我开始努力,我不想与他有这么遥远的差别,我不想他用这样的眼光看我,我要向他学习……

可是,我错了。虽然我与他的差别是多么大,而我也一直认为,只有获得权力,别人才会尊重我,但是,我忘记了有一种友情,叫兄弟。

终于有一天,我再次遇见了他。他对我说:“我们仍然是兄弟!”虽然如今的他是多么伟大、多么出名、多么厉害,但是,他仍然是我记忆中的他,他一直没变。

我与他之间,就像蜘蛛网,虽然看上去那么脆弱,但实际上是那么牢固。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0

冬天的寒冷还没有被驱散,但这三月份,正是春姑娘尽情展现魅力的时刻。而在素净单调的冬季里,我总是在盼望春天,盼望她的莺飞草长,碧柳飘扬,因为我和她有约。我与春天再见时,我想她一定早已是一个美丽又婀娜多姿的少女。

我望着枝头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哼着初春的旋律,也许是我曾经不去留意美,因为我突然发现:春天竟是那样富有诗情画意。那棵樱桃树竟然在无意间开花了,青绿色的小果实若隐若现,花瓣就像涂了胭脂那般,好想把它当做果实吃进去。再仔细一看,这颗樱桃树竟然已经长得这么健壮了,粗细不同的枝条在半空中盘旋,就好像做梦一样。花坛里本来干黄的土壤,霎时间变得这样肥沃。

一旁的小花盆里,竟是我贪玩丢下豆粒而长出的绿芽,我记得当时没多久就失去了兴致,现在茎叶细细软软的,但却在一角向阳长着,这么可爱的生灵就这么到来了吗?不应该撑不过严冬而死吗?我跑到河边,果然!有一簇迎春花拥在岸边,孩子们忍不住美的诱惑想要摘一朵儿。这让我想起韩琦的诗句“迎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如果仅有绿色,春天未免太单调了。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可为什么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会不约而同的`选择春天到来?

我与春天再见时,虽然还是那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日子但我已经不是那个稚气的孩子了,我成长了。春天在告诉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大好时光,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尽管我们眼前有迷惑,有不快,但每每想起自己肩负的使命时,热血就涌遍全身。

春,明年还在这天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1

在之前的记忆片段中,记得在家乡后园对面的一座破旧不堪的房屋中,有一棵比我爷爷还要早时就种下的银杏树。

记得以前每次回家乡时,如果真好赶上银杏树丰收的话,会看到家家户户都会提着一个竹篮,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有说有笑的相伴走到银杏树下,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拿着几根竹竿,缓缓地伸向银杏树那巨大的树冠之中,可是因为他实在是在老了,太大了,树枝有的都超过的一个成年人手臂那么粗,无法将大量的果实打落下来,无奈,只好选择将树枝略微纤细一点的地方下手。

竹竿一挥,树枝随即一动,无数的故事伴随着早已枯黄的树叶向下落,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显得课外美丽。

以前对于这颗古老的银杏树的一样也大概只有如此了。因为对于它结出来的果实苦涩的无法下口,所以对于它并没有太多,太深的印象。

不久之前,我又回到了家乡,一走进后院之中,对面的银杏树第一时间占据了我的眼眶,因为是夏季刚过,树叶还未有变黄,依旧散发着浓郁的生机,看着它,就仿佛被净化了心一般。

不由自主的'想要去看看。当我走进的时候,原来在记忆中长满杂草的土地上已经被踩出了一条小径,因为刚下过雨,雨水点缀在泛着微黄色的草上,透出一种别致的美。沿着小路走去,不一会就到了那棵银杏树前,我平生第一次好好看着这可树。原本在记忆中粗壮的树干上已经有了死树皮,青苔密布于其上,我用手微微一碰就掉落在地上,抬头看着依旧茂密的树冠,原本苍劲有力的树枝变得斑驳,周围还有几根已经掉落下来的树枝。

看着这已经不知有多少年龄的树,不由感到前人说的:“岁月如霜刀,刀刀催人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棵树,而父母和爷爷奶奶都是比我们大的树,他们也多少留下了岁月的刻痕,“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灰土。”与其等待失去后再追回,不如从此珍惜这一切。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2

再见,不是分别。虽有苦涩,但正因如此,才会有相见时的那份?喜悦。

在难得的假期,随着父亲,踏上返回老家——南京的旅程。

迷迷糊糊间打了个盹,在回过神来时,车已在小道中盘旋,终于到了那已有些年代的老小区。那矮小的房屋,与周围的大厦格格不入,所幸有过改造,不至于破败。路边的空地上种着青菜、葱、小蒜之类的'菜,倒给这片土地带来了一丝田园气息。

上了楼,按了数次门铃。里面终于传出了熟悉的声音。门开了,在次见到了那个矮小的身影。“快进来呀!”那个年迈的女人爬满皱纹的眼角舒展开来,她拉着我的手,招呼着我进门。然后又“踏踏踏”地奔向了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忙活起择菜来。

因为不会择菜,当然也帮不上什么忙,但还是搬了一张凳子,坐在她身边。就静静地看着她。

阳台上的光线很好。温和的阳光与微风钻过纱窗上的小缝,轻柔地落了下来。她花白的头发沐着光,风为她拂去额角的汗珠。一切的一切,都想计划好的那样,平静而又美好。

“刺啦~”新鲜的青菜被倒入锅中,升腾起的炊烟被“轰隆隆”吸走,锅铲叮叮当当地碰撞,奏出清脆的歌,油盐与菜香混合……终于开饭了。这一顿吃得格外香甜。很奇怪,明明是很普通的味道。为何让人欲罢不能。

相处的时间很短,虽然她一再说吃了晚饭再走,但因下午还有其他的安排,不得不说再见。汽车慢悠悠地在小道中绕着,她就慢悠悠地跟在窗边,就要出小区了,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对着窗外大喊:“奶奶!”那个矮小的身影轻轻应了一声,然后立在那,挥着手。

渐渐驶远,那位历经了风霜的女人,那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如这座老小区一般,消失在周围的大厦中。

有时再见,不是分离。而是为了再次相见。人与人、心与心、情与情的再次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3

友谊,真的那么容易消失

我不开心的是,一直.

从那一天起,我遇见了你,一切都变得不同.因为你的笑容,我忘了忧愁;因为你的笑容,我忘了痛.

我和你相遇,是如此的完美,有一个意外.也许你和我从来没有见过;也许你和我是不一样的世界.然而,我们已经满足.满足在一个完美的国家,我们互相认识.,我开始微笑:因为你,我开始忘了痛.我忘了被抛弃,被遗忘的孤独感的感觉.我们遇到了.

在樱花盛开的季节在那个时候,你救了我的天使.在我的痛苦,你安慰我;当我独自一人,你陪我.因为你,我没有收到寂寞,我学会了欣赏美好生活的喜悦.因为你,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害怕孤独.我们在本赛季的花朵满足.

你,我最好的朋友,从痛苦中救我;是你,我最好的朋友,我立马用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我最好的朋友.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陪伴对方.然而,残酷的现实迫使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毕竟也不是永恒的.

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长大了.也许是因为长大了,我们的友谊已经不再像纯白色的菊花.你,我最好的朋友,已经改变了.变得神秘,让人摸不着,猜不透.我有时想,这是你?是当年那个身穿白色礼服,会微笑着给你?是当年那个纯净,无任何污染吗?我问你怎么了,你说,人是会变的.我们的友谊不再是不如的一年.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从一个晴天霹雳.要知道,重要的是如何为我们的友谊我.那年,你和我一起飞翔.现在,你要离开我?滴滴,河水流量

时间由位去位,位.我们的联系方式是极为罕见的.突然,我们分道扬镳.我不禁在想:时间过得真快,从你扔我,现在,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难道真的像你说的,人都变了呢?但现在,你已经转身走了没有回头,独自一个人留在原地离开我.也许你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内心深处我仍然无法自拔.我不能相信我们完美邂逅,原来是这样!

我不知道多少年,你和我一见面就鸟语花香的季节.但你还记得我吗?还是跟我拥抱在一起吗?你完全不记得我了.即使我站在你面前,但你只是把我当成只是一个陌生人.对于这一切,我能说什么呢?我还有资格说什么?你已经忘了我,忘了我们的友谊.所有这一切,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你离开后,我又回到了孤独,悲伤的我.所有这一切,你可能不知道它.然而,有时你会不喜欢我,想念我们的友谊?但是,这一切并没有避免.我们的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不同的人.我不会与你相遇在那个世界里,它不会和你一起飞翔国家的好.我们成了陌生人.

我们的友谊,所以想柳树的叶子,干燥的秋季,春季也是会长出来吗?我想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一旦满足,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你怎么样?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4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5

夜晚,静悄悄的,一切处于静谧之中。一轮明月当空挂起,显得那样皎洁明亮,我躲在床上,仰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思绪万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阔别家乡多年,再次踏上这方热土,呼吸这久违的空气,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那份亲切,那份温暖,让人舍不得松开。

烟气浓浓的工厂,如今已变成一座座大公园,花草树木,五彩缤纷,翠意盎然。公园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人们站在溪边,看着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水里游动,真的是赏心悦目;小溪两边,种着几棵杨柳,那垂柳,长长柔软的'枝条,随风飘动着;小溪的旁边有一片树丛,长着一些高大挺拔的杨树,还有几棵依附在旁的梧桐树。汽车沿着公路行驶,我坐在车内,通过车窗向外望去,只见路两边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那大建筑物错落有致,形态各异,有的色彩艳丽,有的古朴典雅,有的小巧玲珑??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新一代的儿童游乐园,可不比香港迪士尼乐园逊色,这一直是我期待已久的。因为新开张不久,屋顶上的圆圈周围都还飘着五彩的旗子呢,似乎在向我招手表示欢迎呢。

几年不见,家乡的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多年前的平房和几层的小旧楼,都被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替代;石子铺成的小路也由柏油路、高速公路替代了。犹记得小时候的家有个大院,因旧村改造需要造立交桥而被拆。现在站在这儿,回忆曾经的美好时光,心里的滋味别提有多惬意。

故乡是美丽的,故乡是富饶的,我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再次与故乡相见,心中感触油然而生:快乐活在当下,知足就是完美。珍惜眼前,幸福伴随左右。

自此归程是让人心生愉悦,亲爱的故乡,我永远爱你!伴随着“嘀嘀”的汽车喇叭声,离家乡越来越远,可依然回首,莞尔一笑,心中有个声音:我会再回来的,等我!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6

山里的雨,淅淅沥沥,似丝,一滴连着下一滴,带着绵绵情怀,拂过风,渗入土里。山里的雨都是轻轻柔柔,难见疾风骤雨。

唯独那次,你离开的夜晚,云掩去了月华,你冲我摇摇头,笑着说平日里的故事,那双粗糙的手却马不停蹄地收拾着着装,奔赴远方。妈妈和我说,你只是去其他地方一会儿,很快就回来了。好,我相信妈妈,你很快就会回来的,很快就会回来继续和我讲还没有讲完的好听的故事。我站在家门前,跟你挥手告别,送走了你的身影。

撕啦,天上蛟龙撕裂黑夜,穿透乌云,照亮了你前方的路——崎岖而泥泞。紧随蛟龙的是风,它划过山间,发出凄厉的喊叫。倾盆大雨接踵而至,模糊了你的背影。风不依不挠地往关紧的窗子里钻。突然发觉脸上有液体滑落,我想:是不是窗户没有掩好,风将雨吹了进来,吹到我脸上,就像我哭了一样。

五岁的这场雨,迅猛而残酷,带走了山里的宁静,从我身边带走了你,带走了你粗糙的手掌与故事,只留下彻夜的雨,扰人清梦,扰人心湖。

山上长了不少蘑菇,自那夜雨后不断冒出。趴在地上,一眼望去,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伞。蘑菇为它身下的土地遮蔽一片天,你用你的身躯为我撑起一把叫作“父亲”的.伞,这把伞替我遮风挡雨,带给我温暖与好听的故事。

我数着日子,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日历换了三本,眼见这一本也快见底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啊?我不想三年前的那夜便要和你说“再见”。人常说:不相见,便不相识;不相识,便不相知;不相知,便不相思。可我与你血浓于水,怎能不相思呢。

次日,晴空万里,却下起了雨。我依旧站在门旁,眺望远方,在不知名的远处寻找你的身影:即使每每都失望而归。

雨淅淅沥沥,就像从前的雨,带着绵绵情怀,模糊了山的青翠。视野里,一把淡绿色的伞撑着,我好奇地试图看清来人,却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人——爸爸!

三年前我隔着风雨为你送别,与你再见;三年后的雨中我等来了你的回归,在淡绿色的伞下,与你,再次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7

“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时候,读到的很多童话都有这样的结局。不管故事中有多少荆棘和坎坷,幸福总是最后的归宿。

我那幼小的心灵得到了满足和惬意,于是再看一遍,似乎故事里凶残的巫婆和狠毒的王后们都带上了几分可爱。就连白日梦里都是童话中的风景,蓝天白云、青翠草地,清澈的湖和高耸入云的山峰,当然少不了宏伟的城堡,将脖子仰成90度才能瞥见宝剑一般的塔尖笔直地伸进白云里,仿佛是连接人间与天际的长梯。还有美丽公主的金色长发瀑布一般从窗口倾泻而下,她尽力望向远方若隐若现的希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童话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淡去。我渐渐学会了画出那条线,那条将现实与童话分开的线,也明白了童话终究只能在书本上存在,并不能飞进现实生活中来,那个唯美的世界只是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创造出来的乌托帮而已。

上学以后,我的书架更是被现实一点的书籍所占据,阅读的课外书也是关于现实的故事,充斥着矛盾、痛苦和失望。我学会了写“成熟”这两个字,渴望摆脱那些被称为“幼稚”的梦,也希望像大人那样思考、做事。当我听到有人试图解释“童心”时会感到不解,因为在我看来大人的世界才是值得向往的,那个现实、果断、残酷,充满了我不懂的知识和规矩的世界,这一切对我而言充满了令人兴奋、好奇的未知。

但是在听不完的课堂和解不完的`题目之余,我又开始怀念小时候无忧无虑的时光了。最常想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小时候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呢?难道越长大烦人的问题就越多吗?这当然是得不到答案的,足以导致我在根本不大的年龄就被大人有的怀旧情绪所包围。

我开始羡慕比我小的孩子了,再也不敢在背后喊他们“小屁孩”了。试着回忆自己的小时候,尽可能多地寻找关于我这几年长大过程的证据,重新拾起那些往日不被自己珍惜的东西,包括童话。

与童话再见时,我沉下心来,抛开生活中积淀下来的琐碎杂念,为读那些旱已烂熟于心的故事情节。我佩服那些童话的作者们,身为大人却依然保留一颗童心。童话中的人们和自然总是和谐平等地相处,人们不会用居高临下的眼光看待一草一木,而是用真挚的善心云敬畏、尊重万物,更不会为自己是所谓高等智慧生物而沾沾自喜、得意洋洋。

《雨滴项链》里的北风为了答谢琼斯先生的帮助送给他女儿劳拉一条神奇的雨滴项链。而当项链丢失时,受过劳拉帮助的鼠、鸟儿和鱼帮助劳拉找回了项链。在唯美的童话里,生灵与生灵之间只是单纯的给予与回报,这其实与公主和王子在一起的结局,和故事本身的美好相比,也没那么重要了。

愿每个人都曾有童话般纯洁的心灵。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8

友谊,真的那么容易消失。

我不开心的是,一直……

从那一天起,我遇见了你,一切都变得不同。因为你的笑容,我忘了忧愁;因为你的笑容,我忘了痛。

我和你相遇,是如此的完美,有一个意外。也许你和我从来没有见过;也许你和我是不一样的世界。然而,我们已经满足。满足在一个完美的国家,我们互相认识。,我开始微笑:因为你,我开始忘了痛。我忘了被抛弃,被遗忘的孤独感的感觉。我们遇到了……

在樱花盛开的季节在那个时候,你救了我的天使。在我的痛苦,你安慰我;当我独自一人,你陪我。因为你,我没有收到寂寞,我学会了欣赏美好生活的喜悦。因为你,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害怕孤独。我们在本赛季的花朵满足……

你,我最好的朋友,从痛苦中救我;是你,我最好的朋友,我立马用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谢谢你,我最好的朋友。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陪伴对方。然而,残酷的现实迫使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毕竟也不是永恒的。

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长大了。也许是因为长大了,我们的友谊已经不再像纯白色的菊花。你,我最好的朋友,已经改变了。变得神秘,让人摸不着,猜不透。我有时想,这是你?是当年那个身穿白色礼服,会微笑着给你?是当年那个纯净,无任何污染吗?我问你怎么了,你说,人是会变的。我们的友谊不再是不如的一年。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从一个晴天霹雳。要知道,重要的是如何为我们的友谊我。那年,你和我一起飞翔。现在,你要离开我?滴滴,河水流量

时间由位去位,位。我们的联系方式是极为罕见的。突然,我们分道扬镳。我不禁在想:时间过得真快,从你扔我,现在,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难道真的像你说的,人都变了呢?但现在,你已经转身走了没有回头,独自一个人留在原地离开我。也许你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内心深处我仍然无法自拔。我不能相信我们完美邂逅,原来是这样!

我不知道多少年,你和我一见面就鸟语花香的季节。但你还记得我吗?还是跟我拥抱在一起吗?你完全不记得我了。即使我站在你面前,但你只是把我当成只是一个陌生人。对于这一切,我能说什么呢?我还有资格说什么?你已经忘了我,忘了我们的友谊。所有这一切,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你离开后,我又回到了孤独,悲伤的我。所有这一切,你可能不知道它。然而,有时你会不喜欢我,想念我们的友谊?但是,这一切并没有避免。我们的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不同的人。我不会与你相遇在那个世界里,它不会和你一起飞翔国家的好。我们成了陌生人……

我们的友谊,所以想柳树的叶子,干燥的秋季,春季也是会长出来吗?我想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一旦满足,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你怎么样?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9

亲爱的朋友,很久不见了。不要怪我冷漠无情、喜新厌旧,而是一种叫分数的凶手和它的帮凶们——考试和作业逼迫我几乎要把你忘记,让你总是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默默无闻的搁置在书架上,默默不语。面对老师的孜孜教悔,面对妈妈苦口婆心的劝导,我别无选择,这其中的玄机,有谁能懂?有谁能说清?

是因为妹妹闲来无事时念了篇文章,至今都记忆犹新。是季羡林季老写的一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和梁衡老师写的《书与人的随想》。一刹那,我才猛然醒悟,原来我还是爱你的,我还是没有忘记你的。

季老和梁衡老师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领域来写书,却共同表达了一个主题: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在书中,我们汲取的不仅仅是知识那么简单,还有精神,当你精神萎废时,随意拿一本书翻翻,用不着多看,仅仅是翻翻,你就能感到热血沸腾。

于是我踮起脚尖,拿出一本《花田半亩》,蓝白相间的'封面上堆满了灰尘。我用手掸了掸灰尘。知道吗?我之所以不愿意放下你就是因为这厚厚的灰尘会使我们永远隔阂,尽管我最后还是妥协于妈妈强制的理由下。但是我今天终于拿到你,重新抚摸着你。我轻轻的闭上眼睛,用心的抚摸着你,好像所有感情都在这一刻全部逆溅出来,有它对我无情的不满,对我喜新厌旧的不屑,又有它为我重新拿起它的喜悦,又有它对我真诚歉意的感动…我勾了勾嘴角。我还没有忘记它,我爱它。

亲爱的朋友,当我再一次拿起你,我想说:“我爱你。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不分离。”我与书再见时。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0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题记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将紧闭的门悄悄推开,光线跑进来,我望见了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曾经年轻的身影被生活琐碎磨得疲惫,曾纤细的腰已悄悄走形,微微弯向碗池,光滑的皮肤变得干燥,细纹悄悄爬上了你的眼角……

我轻轻地走过去,从后面抱着你的腰,嗅着你身上熟悉而陌生的味道,附在你耳边说:“妈,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席慕蓉。”我努力抑住泛上眼圈的泪花,余光中,瞥见你微微亮起的眼神……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1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2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 ,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3

我和“春天”再见时

“哗啦”,什么东西仿佛被拉开,紧接着的是渐渐离去而越来越轻的脚步,我艰难地睁开眼,朦胧间看见一个离去的背影和留下的满室阳光。

阳光如黄油般晕染了整个阳台,似乎散发出一种温暖而柔腻的香气。母亲正提着水壶给植物浇水,些许碎金般的阳光在她温柔的侧脸上跳跃、追逐着,给她岁年华老去的容颜镀上了一层美好的光泽。她轻垂着眉眼,目光柔和,倾斜着的水壶发出“嘶—”的声音,如银链子般的水流落入略显干燥的土壤,土壤霎时间变得深褐肥沃。我若有所思,母亲该是有一份精细的心情吧!目光下移,来到那盆植物上,微微一愣:这不是我曾种下的一粒大豆吗?只是没过几天便失了兴致,如今,它竟长成这样了?深褐的土壤里,一株浅绿的嫩芽冒出了身,茎细细弱弱的,但却努力撑起两片迎风起舞的绿叶。阳光亲吻着它,水滴滋润着它,母亲的手轻轻抚摸着它。我看见,在微风中,它仰着稚嫩的面孔“咯咯“笑着。

这样可爱的生命就此到来了吗?我微微惊讶,又十分羞愧。不曾给予它关心的我,让它只能困顿在黑暗干涩的泥土里,苦苦挣扎不得出;而给予它无限温情的母亲,让它这般欢喜地来到世上,笑声盈盈地享受着美好。

是啊,春天因为给予了万物温情,万物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而我也曾这样如春天般的给予过它关怀,可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愿意对它施舍一丝目光,不再日夜期盼它的成长了呢?

我曾丢失了温情,从而丢失了春天的`美景,却仍在自己的世界里毫不自知。今日今时,这迎风笑着的生命不正是那响亮的一巴掌,让我从黑暗的梦靥里惊醒吗!

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绚丽耀眼,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像春天般,怀有一份精细的心思,给予生命全部的温情,如此而已。

我相信,在这与生命、与温情、与春天的一次久别重逢里,我找到了那份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4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起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想想,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蔷薇啊,你抬起头告诉我,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再见蔷薇,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5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逝去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阅历。同一本书,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感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带着些自豪与欢喜。

好书须常读,每读有新感。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读书只凭兴趣,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按老师的要求买了《城南旧事》,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但那时少不更事,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可是不久,我对它失去了兴趣,它便被我冷落起来,孤零零地躺在墙角,渐渐蒙尘。

上初中后,学林海音的《爸爸的花落了》,是选自《城南旧事》的,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我高高举起了手。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我记得,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却是着实难倒我了。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老师温和地笑笑,挥挥手让我坐下,自己讲起了情节。老师娓娓道来,我红着脸认真聆听,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

回到家,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妙处;我才发现,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时隔三年,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与之相见,与之相知,与之相伴。

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回响阵阵,我才明白,什么叫做读书。读,心思溺入言论,一去不复返,便为读。三年后的相见,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是《城南旧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是它,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

与书再见,因书有感,与书相伴。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6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突然觉得,那一个月的思念,并不算什么,应为我知道,无论我身在何方,妈妈总在一棵槐花树下,看着我,想着我,爱着我……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7

小时候认为的苏轼,就仅是一位诗人。大不了就一袭长袍,或是长衫折扇,把酒问青天。一枝笔,写尽春花秋月。

上了初中,我又重新“遇见”了他。我与他的相逢仅是一篇文章。文章上指出:“苏东坡的豪放,李清照的婉约,就占了宋朝大半个词坛。”东坡是怎样一种豪放呵?或是在豪放背后,有是怎样一种心境?我突然对苏轼又有了一种新的看法,便想再一次走近他。

苏轼曾经被贬过四个洲,但他从不服输。每一次被贬,对他而言就是一个新的挑战。苏轼明明被贬,却又写词:“竹杖芒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对于这首词,康震老师曾这样评价:“东坡认为,人生在世,无非是两种天气,阴雨天或者是晴天。所以风雨本是常态,不必大惊小怪。无论如何,都不要被雨水影响了走路的态度。”是的,每一次失败对苏轼而言,都是爬起来从头再走的机会。到哪儿,此心安处,便是故乡。心安了,这日子也就安了。

这和我印象中的东坡是大为不同的。记得第一次读东坡的词,便是“飘渺孤鸿影”。仅仅只是他的.落寞与凄凉。浅意识便认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再次相见后,却又是一个大反转。在我记忆中如此不同的一个人,带给我了一个极大的启示:评价一个人,不能只靠第一印象。

苏轼也很开朗,有时甚至可以用网络流行语中的“皮”来形容。他笑刘贡父的眉毛没了,竟说“大风起兮眉飞扬”。真的是一个活泼的人儿。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并不是“老夫聊发少年狂”所能包住的“狂”。正如林语堂先生生前所说:“苏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

苏轼并不是“漂渺孤鸿影”的,他更多的则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放。以前的认为,那都是以前了。也许吧,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有所不同的。我与东坡,便是一场心灵的重逢。把每一次的重逢当作缘分,每一次都用不同的眼光看待对方。人生就是这样。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8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在刚认识几个汉字的时候那是我人生第一个阶段,与书籍结缘。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要求我们,“读书的时候要手指着,读到哪、手就指到哪“;这也是我听过的第一句关于读书的要求。那个时候我很喜欢读书,但是因为不认字,所以好像也没读几本书;再后来,年纪稍长,开始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老师推荐的书,比如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一转眼,我又长大了,似乎开始逐渐有了独立的意识我的人生也迈入了下一个阶段,我不喜欢读书了。就是因为“独立“二字,我开始任由自己胡乱读书,读一些觉得好玩的、新鲜的题材;可是参差不齐的文笔、乱七八糟的故事,毫不负责任的轮番上演着,我好像看得懂、又好像看不懂。那个时候,我就不喜欢读书了;我有了自己的.手机,它能放音乐、能播视频还能让我和天涯海角的陌生人聊天,难道不是比枯燥的书籍有意思多了吗?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9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离开了我的故乡,离开了那个充满了我欢声笑语的地方,当我再一次回去的时候,它早已变了模样。

看着那大变样的家乡,土墙早已变成了坚固的砖墙,墙上也画上了各种图案,无一不在告诉着我做人的道理。土路也铺上了柏油,变成了一条平坦而光滑的参天大道。而小学校门口的那一片空地也早已变得平坦光滑。并装上了篮球架,画上的三分线,成了一个小型的篮球场。篮球场周围都种上了小花和草,白的似雪,黄的似金,红的'似火,还能看见几只蝴蝶和蜜蜂在花上跳舞,旁边几棵绿油油的树也成了陪衬,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再往前面走,我转弯进了一个小巷子,走到尽头,翻过一面低矮的土墙,就到了我和我的伙伴们的天堂——我们曾经的秘密基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老样子,一点也没变,一颗怎么也爬不上去的大杏树,死去的樱桃树残留的枝桠,一片土质疏松的菜地,还有一枝已经干枯了的爬山虎……

看到这里的一切,我不由得轻轻一笑,我想起来我和我的同伴们在这里发生的过的一切,记得那时我们年少轻狂,吹下牛皮说要爬上那棵树,可每次都是以失败落幕,记得那时我们为了那棵快要死的樱桃树,费尽心思给它以生命,终于让它再次复活,记得那片寸草不生的土地,我们把它重新开发种上了蔬菜,更记得拿着爬山虎,是我到家中墙上剪下来,架上去装饰用的,如今也早已变得干枯……

正看得出神,爸妈就来叫我了,该回家了。坐上汽车,在离去的路上,看着熟悉的景观,一点点消失在眼前,我的心里很难过,我知道短暂的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再见,我相信,当我当我再一次回来时,我的家乡一定会变得更好,一定会变得更好。

再见了,故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