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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必备(15篇)

读后感2.66W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必备(15篇)

《家》读后感1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家》读后感2

在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但一直由于各种物质原因又或者是贪玩调皮的野性没有看成。今天将从图书馆借来的《家》看完了,让我浑身上下有一种急需解放的渴望。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觉慧一直怀着热血与激情却苦于没有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就像一口深藏着暗涌的枯井,等待着人们深入的挖掘。

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觉慧的激烈与不满和在一旁屈服顺从的觉新形式鲜明的对比,这是新老思想的冲突。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当然在这一股激流中也有着像鸣凤那样的悲剧,有点懦弱,有点自卑,到最后也做出了不屈服封建礼制,忠诚于自己和爱情的'选择。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因为这封建礼制埋藏了多少年轻的生命,让多少本该享受自由爱情的女子成了陪葬品。但另一方面我又在庆辛,正是那些敢于直视封建传统的不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的先进人们的努力,才能有自由、解放的今天!

《家》读后感3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中讲的是: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可爱的斑点狗,李彦宽十分开心,把那只狗取名为伊利小蒙牛。就在这时,班里举办了一个有趣的活动,老师让每个同学都养一只宠物,并且为自己的宠物开一个博客。同学们知道后,开心得手舞足蹈,也都为自己的小宠物开了一个博客。其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让李彦宽明白:原来大家都很喜欢小动物,喜欢和它们做朋友。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打心眼里羡慕这本书的主人公和他的同学们,他们能得到老师与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养宠物。在现在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忙于工作,几乎没有时间陪我们玩,所以我们难免会感到孤独。于是就想养一只宠物来陪伴自己。有了宠物,我们就不再孤独。宠物会陪伴我们,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在我们烦恼的时候倾听我们的诉说;在我们伤心的时候安慰我们;在我们无聊的时候与我们玩耍。可是我们的家长并不这么想,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小动物身上带有可怕的细菌,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会把细菌带给他们,加上这些动物就像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孩子一样,生活不能自理,会把干净的家弄得一团糟,所以家长们也就不让我们养宠物了。而书中的主人公的妈妈却是个例外,她不会阻止孩子养宠物,所以我很羡慕小主人公。我更羡慕他的班级,可以举办让所有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活动。如果我们班级也举办这样的活动,我一定开心得连做梦都会笑醒。

我希望我们的父母都可以像主人公的妈妈一样,让自己的孩子养宠物,希望你们理解我们对动物的喜爱,没人陪时的孤独。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你们不可以只看到他们的坏处,嫌弃他们脏。在以前,马在战场上不顾生命的与主人们并肩作战;狗则是猎人最好的朋友,帮助他们捕到猎物;牛任劳任怨的为人们犁地……我们不可以因为现在的科技发达了就嫌弃他们。动物永远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真希望大人们也来读读这本书,希望你们读完之后能像这本书的作者一样――理解和支持我们,让我们有更大,更多的自由空间,来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让我们多接触大自然和小动物,充实我们的生活,使我们更能真正快乐地成长!

[点评]: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这是小作者读完伍美珍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后的真情流露。的确,我们大人们整天忙于生计,对孩子的物质需求尽量给予满足,却忽略了孩子的情感空间。小作者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文章或叙述,或说理,“读”与“感”紧密结合,足见小作者较扎实的语文基本功。

《家》读后感4

在歌唱类选秀和真人秀节目大行其道的今天,像《超级演说家》这样类似脱口秀的演说比赛节目让人备感新鲜,集合了李咏、鲁豫、乐嘉等顶级名嘴和不老的偶像林志颖带领众多演讲高手全力以赴,每一期都有非常精彩的内容。比如这一期就高潮不断,乐嘉战队与林志颖战队的对决,先是90后和00后的PK,00后的杨心龙有着和年龄非常不符的小大人样,谨重的思考、深情的表达,他演说的内容是“我们喜欢什么样的父母”,虽然没有相声演员那么深的功夫和考究的语言艺术,却也足够声情并茂,说到动情处竟然有泪落下来,把孩子的亲情感想和成长心态展现得非常真实。连导师乐嘉都被感动得泣不成声,感染力可见一斑。

如果说杨心龙的武器是煽情,那么林志颖战队的许豪杰就是一出不折不扣的青春喜剧,一段“不要假装孝顺”讲得激情澎湃,活力四射,演讲词也是极为生动和幽默,演说家里的青春派,明显在表演风格比对手更成熟,技术更全面,旗开得胜也是情理之中。

第一节林志颖战队获胜,但比赛没有输家,两个孩子的表现都非常精彩,而且展示了自己的个性和真我,话题言之有物,没有无病呻吟,真情实感的喷发令人动容。第二节大王讲的“男闺蜜”也非常不错,个性奔放,把自己讲得泪流满面,但所讲的话题毕竟没有亲情那样能够让每一个人感触,但胜在具有强大的争议性,这个话题果然在现场激起了热烈的讨论,李咏现场坚决表示决不赞同“男闺蜜”在自己的领地出现。接下来的叶紫涵则很有大将之风,把自己亲身感受的父爱故事娓娓道来。

由此可见,《超级演说家》内容都相当充实,深入的人最关心的现实话题,选手们拼的不是语言的技巧,而是拼情感,比如孝道,比如自己的成长,爱情或价值观,而且每一个选手都是在讲自己的故事,掷地有声而不是泛泛而谈,比如亲情,还有婚恋和爱情,情之所致,弥补了很多技巧方面的不足。

和唱歌比起来,演说的表演空间更大,故事性更强,表述更真实,能让观众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内容中,关于演说的`魅力,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中国自古就有苏秦、张仪凭三寸不烂之舌封侯拜相的传说,后有诸葛亮舌战群儒的经典故事,都是最早的演说家,而对于喜欢电影的观众来说,演说更是随着《闻香识女人》《米尔克》《马尔克姆X》《国王的演讲》一次又一次震撼人心,演说,就是一种最能打动人心的表演形式,比其它任何形式都更真实。

《超级演说家》虽然比不了以上这些演说界的传奇,但很明显,节目抓住了演说的关键,那就是真情实感,每一段故事都是发自内心,无论悲伤还是飞扬,都无比真实,所以节目有了一种不一样的特质,随着节目的进行,竞赛越来越激烈,也肯定会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演说类节目将来有可能像火爆一时。

《家》读后感5

大家都听过《不莱梅的音乐家》这个童话故事吗?它描述的是关于四个被遗弃的小动物相遇后,立志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并在前往不莱梅的路途中一同历险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驴子、猎狗、老猫和公鸡,另外,还有三个强盗。可怜的驴子、猎狗、老猫和公鸡,都因为它们年迈,无法工作,先是受到了主人的冷漠,之后又被遗弃。遭遇相同的它们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都希望能够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于是,它们怀着共同的梦想,向往着不莱梅,并一同前往。在途中,它们饱经风霜,饥寒交迫,直到遇到了树林里的一伙强盗。它们用自己的智慧,团结协作,共同把三个强盗赶出了强盗窝。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四个小动物就定居在树林里的“新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读者们肯定觉得很有趣,同时也为这四个动物的团结一心,相互合作而感动,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着一颗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和一份遇到挫折不屈服的勇气。但是,我觉得这个故事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是关于四个动物来到树林里的强盗窝这个故事情节欠妥。为什么呢?故事中是这样叙述的:“驴子最高大,它走到窗户跟前往里面看。它赶紧回过头来,对大家说:‘你们小声点,里面坐着三个强盗,他们正在大吃大喝呢!’”通过这段叙述,我认为:驴子仅仅凭借这三个强盗的外表和神情,就断定他们是一伙强盗,有些冒然。以貌取人,就判断出他们的“职业”,简直是头“神驴”!

其次,是关于四个动物齐心协力驱赶强盗的情节有些问题。它们发出一个信号,全体开始奏乐,驴叫、猫喊、鸡鸣、狗吠,强盗误以为这些可怕的声音是妖魔鬼怪发出的,就慌忙逃跑了。这段文字凸显了动物们的团结,却忽视了强盗们的智力和胆量。你想:强盗这种以强取豪夺为生的人,居然还会畏惧这几种常见动物的叫喊声,可真是小看了他们的胆识。人的智力还不如一群动物,有些不可思议。

再次,是关于四个动物的“驱赶”行为不可取。树林里的'小屋,原本是属于那些强盗们的,即使他们干了许多坏事,但房子的所有权还应属于那伙强盗的。而这些动物用所谓的“驱赶”行为,用怪异的声音恐吓了房子的主人,然后以此吓跑了他们,并占领了房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新主人,换句话说,也是以“强盗”的行为,强盗了强盗们的房产。可见,它们也成为了新的一伙强盗。

最后,故事的结局也不理想。原本是向往着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们,可是,它们却放弃了最初的梦想,而是永远定居在那个强占来的小屋里,并没有再实现自己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的愿望。它们只贪图眼前的安逸,不再为自己曾经立下的志向而去努力,最终,这四个动物放弃了音乐家的梦想,也就没有坚持走向不莱梅。我认为,故事首尾不一致,让读者有些失望,有种半途而废的感觉,真替它们感到惋惜。

童话,终归就是童话。只有让读者们觉得有趣,那么写童话的作者也算是劳苦功高了。只有让读者感到快乐,富有童趣,那就不会再计较细节的不足与问题了。你们说呢?

《家》读后感6

很小的时候,读过巴金爷爷的《家》,当时印象不太深,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每次看完都热泪盈眶,感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凄惨,动人。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但个个性格逼真,栩栩如生。有专横,思想封闭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还有接受新潮思想的觉慧,觉民,琴。《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形象,觉慧绝对是一个勇敢的新青年,他敢于和兵对抗,在报纸上讽刺那些封建的人;觉民是一个卡在觉民与觉新中间的一类人,他一开始也是顺从家庭,满腹不愿,后受到觉慧的印象才反抗的;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规章制度,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使他有了作辑主义,无抵抗主义,也正是这两种主义毁了他,以至于自己对于心爱的人——梅,不闻不问,一直到梅的死。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却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令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章节。一个是第二十章节中,那段夜晚遭遇了一场战斗的描写,尤其是屋外打起来了,大公馆内那种人人都担惊受怕的那种神情,描写的十分逼真,让在室内看书的我,也有种心跳加速,不安的感觉,巴金爷爷描写的这么栩栩如生,我猜他也一定品尝过这种恐怖的味道吧。还有一个是第三十八章节的觉慧与大家分离的那一段,我读着读着就哭了,因为那段生动形象的描写了那种苦的感觉,令人有身临其境的苦感,眼泪情不自禁地扑簌簌的掉下来,滴在纸上。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人物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肮脏的官员。这些官员依仗这自己权力大,官位高,到处横行霸道,欺压别人。使他人顺从自己;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官,他们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肆无忌惮地从公家手中榨取钱财,是门门精通。社会中也有像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一类的青少年,他们整天沉迷于网络所变换出的画面,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弥漫于空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那神圣的光芒。

当今社会在进步,会不停的进步,它不会因为某个地区的封闭,羁绊而不停止。总之,这本书对旧社会的封建礼教和压迫人们的分子,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与控诉,给予了那些被压迫人民无限的关怀,赞扬了那些敢于反抗旧社会会封建礼节与规章制度的人们。

《家》读后感7

前几日,看了巴金先生的《家》。《家》是一部能充分体现巴金先生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这部作品 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文章的主人公——觉新,是巴金先生花费了很多笔墨才描绘出来的。觉新这一人物在作者心中有着很大的分量以及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觉新做为长房长孙,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将这一切过错都推给觉新,似乎也太残忍了。他如果不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他如果不是长房长孙,他的人生还会是这样吗?可是,他就出生在这样所谓的“富贵之家”,又偏偏是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

写到这儿,我已经开始不讨厌他了。相反的是,我好像开始同情他。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还值得一提的是,全文到处闪耀着青春的气息。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而后,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也许他会变的不富有,但等待他的将会是属于他的天空。在那儿,没有任何封建礼教的压迫,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真心。 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读后感8

读《家》一书对高觉新有了极深的同情,也产生了对他的钦佩之情。同时,家在不同人眼里是不同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温暖的依靠,是可以放松,休闲,解压的小木屋,是幸福,是快乐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赖以生存的寄居地,是在风雨后能给予你安全感的安全屋,是安心的,是稳定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一个“窝”,虽不奢华却能得到慰藉,是满足,是圆满的。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

可在巴金眼里,“家”是“一片无尽的沙漠,又是一个狭小的牢笼。”在他眼里是不幸福,不快乐,不圆满的,有的只是无情冷酷和束缚。

在这个家里,有封建的祖父,谄媚的姨太,腐败的儿子和懦弱的孙子。可也有两个人,他们倡导和平自由的'社会,他们就是觉民和觉慧。

他们曾迷茫,也曾痛苦,但他们勇于反抗,不肯接受这命运的束缚。觉民要和琴在一起,就不顾家的反对,最终他赢了;觉慧喜欢鸣凤未表达鸣凤就自杀了,他最终也选择远离这里到别处深造,他也赢了。可有一个人,他彻头彻尾的输了。他不像觉民全盘皆赢,也不像觉慧失一得九,他,全盘皆输。

他就是觉新,一个loser;也许,他在书中只是个次要的角色,也许,他只不过是作者就旧社会的一个例子,但是,他的存在就是铸就觉民两兄弟的新社会主义的人。

他作为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被迫结婚,放弃了梅,好不容易适应了歪曲的生活又扛上了“社会栋梁”这个担子,适应了工作又要管理杂事,好不容易将一切处理的井井有条远嫁外地的梅回来又勾起了昔日回忆,可最终梅郁郁寡欢而死,而不久后,瑞钰又因难产而死,只剩下他一个人“苟活于世”。他总是在痛苦时得到一丝安慰,又在最开心时跌入谷底。

有人说他懦弱,说他不反抗,自己弟弟也嘲笑他为“无抵抗主义者”,但我认为他是想反抗的,只是年少懵懂,不谙世事,所以才不会反抗,他是旧社会一位受害者,却仍要受冷眼和嘲笑,我替他抱不平。

我认为觉新是一个默默付出者,为了大“家”不辞辛苦工作,又忍受着亲人的讥讽,不容易,很少有人了解他。对比民国教育家陈布雷他更为凄惨,陈布雷还真正风光快乐过,可他却从头至尾一直苦痛着。而最后,他也替觉慧料理好一切,放手让觉慧远去,可留下的,只有“家”的重担和数不清的孤寂岁月。

他是家的主人吗?不,他只是一个服务者。

瑞钰也是个可怜人,因为丈夫的懦弱而丧失生命,至死未见丈夫和儿子,令人悲叹。

《家》这部作品读起来十分费力,因情节的大起大落导致我的心七上八下,时而激情澎湃,时而忧郁难过,时而痛心疾首,又时而悲痛欲绝。

《家》是一个时代的标签;《家》是一个不满的倾诉;《家》也是一个令我们抚今追昔、以史为鉴的珍宝。

《家》是本好书。

《家》读后感9

家,是将无情岁月装点成温馨时光的心灵归宿;家,是把冻在心头的坚冰用温情融化的人生暖炉;家,是风中雪中远程归来的游子们心中坚定信念的来源之地。家这个字,无论何时出现在我们的脑海中,都是诗般的美好,它是一种信念,一种力量,支撑着我们在漫漫人海中敢于开拓。但在那个年代,那个社会,家这个字对于青年来说却是一道真实可感的枷锁,它不停地压制着“她们”那颗鲜活跳动的心,就像一个巨大无比的网,笼罩出一片阴影,令人窒息。

在巴金先生写的《家》中,让我最有感触的不是高家祖孙几代之间不同思想的激烈碰撞,反而是活跃在字里行间的那些俏丽的身影――那些个性鲜明的女孩们,梅,瑞钰,鸣凤的遭遇让我深深为生活在那个黑暗封建的时代的少女感到同情与惋惜。她们来自不同的家庭,来自不同的阶层,拥有不一样的人生轨迹,但都逃不过封建思想对她们的残害与压迫。

梅,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她就像绽放在白雪中的一朵清冷孤傲的梅花,不争不抢,但也从来没有能力与勇气为自己的未来争取什么,她只是默默忍受着漫天飞扬的大雪,只能拖着早已被折磨的虚弱不堪身体计算着自己还能在无穷无尽的雪中熬多久。最后,她走了,她带着怨恨,离开了人世。而这场悲剧的一切,开端竟幼稚的可笑――她的母亲,在决定她终身幸福的前夕,与高家太太,即与梅情投意合,青梅竹马的高觉新的继母发生一次无谓的争执,两家太太抹不开面子,拆散了他们。这也是梅婚姻悲剧的开始,也是梅痛苦的根源。

而瑞钰,高觉新后来的妻子,这个拥有亲和力的善良女子,她真心的对身边的人好,从不像其他太太一样苛责下人,宽厚待人,对待她爱的丈夫,更是将所有的少女情怀倾注于他。爱屋及乌,对待被勒令待着家里不准参加学生运动的高觉慧,她也用女性细腻的关怀顾及了他,让他来下棋,怕他一人待着心里烦闷。但顺从与善良没有给她带来好结局,高老太爷死去后,快要临盆的她被陈姨太一句“在家里生产,怕冲撞了,会有血祸”就被要求搬到城外偏僻潮湿的小屋去住,丈夫早已被环境压迫的无力反抗,她只能流着泪点头,最后难产死去也看不到丈夫最后一眼,因为“男人进了产房会走霉运”,觉新这次拼命反抗也无用了。

这两位女子都没有做错了什么,相反,她们用自己的天性与纯真为那个黑暗社会增添一丝不一样的.光辉色彩,但她们错就错在不幸生在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她们的悲剧,不会是旧中国的个别现象,而是无数女子悲催命运的缩影。她们拥有富足的生活,但她们同时也被无数繁文缛节所约束,甚至她们连未来也不能自己决定。她们也拥有一定的学识,在新旧思想冲击的社会,她们也有渴望自由的思想,因为懂得,所以想要反抗,因为反抗无力,所以反而加剧了她们的痛苦。家带给她们的,既有短暂的温馨也有长久的悲剧人生。家的意义,早已失去了光彩。

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幸福一往无前的奋斗。家的意义重新被镀上光辉温暖的精神。

《家》读后感10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错。其实眼睛确实是通往心灵的一扇窗户,但却并不是唯一的窗户。

《盲音乐家》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天生盲人彼得如何从因先天缺陷痛苦绝望而到最后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音乐家的故事。这本书里描写的不是催人泪下的勤学苦练——没有不眠不夜练习的辛酸的音乐家生活历程的描写。有的只是令人揪心的关于一个盲人的心理生活历程的故事。

得自幼失明,但是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窗必然会为他打开一扇门——他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也是缤纷多彩的,是五光十色的。他拥有常人所不能及的灵敏的听觉——他能仅靠声音的辨别便把周围的人和环境区分开来,他可以通过某些意识区分白天和黑夜,他甚至可以依靠音乐区分颜色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些本领并不完全是上天赋予的。

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听到的声音越来与纷繁多样,声音之间的跌宕起伏越来越明显,彼得开始感到惶恐和茫然,他感觉到不知所措——因为这些都是他所不了解的,不熟悉的。对于环境的茫然无措和内心对于某种未知的东西的不满足造成了他郁郁寡欢的怏怏不乐的甚至是痛苦的生活状态。他内心的渴望随着成长越加地被放大,他渴望了解生活——了解不同的声音,了解内心所向往的光明……然而渴望的越多他内心的痛苦就愈加深重,他痛恨自己的先天缺陷,他甚至觉得就连街边的盲人乞丐都比自己来得幸福——虽然他是地主的独生子。

读完这本书,我始终觉得使彼得真正痛苦的是他内心对于“光明”的追求与渴望——是他那永远不满足的追求使得他最终得以“复明”。如果没有这前半生的痛苦的'追寻和对于光明的探索,那么他就永远都只能生活在黑暗中,只能永远成为一个性格乖张暴戾的像敲钟人一样的庸碌的人。同样是天生的失明,彼得最终成为了伟大的音乐家,而叶戈里却最终只能成为一个终日埋怨生活,沉溺于个人对于光明的幻想中的呆板的敲钟人。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即使起点是一样的人最终也会走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

我在设想:如果我也不幸成为了“那些不幸人”的一份子,那么我会怎么办呢?如果我能像彼得一样对于光明的追求永不止步,那么我或许会成功;但是如果我像叶戈里一样对生活只剩下埋怨和失望,那么我将永远失败!

引用《小猫杜威》中的一句话:“生活、爱和希望绝不是那么简单。幸福永远无法预测。你会在最幸福的时刻受到袭击,而且永远猜不透原因。”既然我们不能预测生活中的幸福和不幸,那么就让我们用对幸福充满期待的心灵去活好每一天,要用一种永不满足的追求去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就像彼得最终战胜黑暗迎来光明一样,我们最终也能取得属于自己的光明人生!

《家》读后感11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激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一样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我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进取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忙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齐,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我纯洁的感情,不惜抛弃自我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我,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终,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终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提高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提高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提高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提高的思想,并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我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最终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感情,牺牲了一个原本完美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活力,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我的源泉吧!

《家》读后感12

一开始通览书单,我最先决定读的书便是易中天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易中天的名声曾经在央视百家讲坛的品三国里就听到过,因此对他很感兴趣。我最讨厌的历史教师就是那种在课堂上一副老气,总是照本宣科,把我们看得到的文字再复述一遍,甚至为了只是考试而划重点,我喜欢那种教自己理解的历史,用自己的话语方式让历史“复活”,让历史走近生活走近我们学生的历史老师。高中时期虽然学的理科,但有幸遇到了一位年长学识渊博的历史老师,他就能够将自己理解的东西生动的展现,历史课上的很有味道。

而易中天以自己高超的讲课艺术,把哲学史、思想史上这个抽象、深奥、复杂的话题,讲解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他的睿智和他的幽默深深地折服了我。我最先看的篇目是有关老子和庄子部分的,因为高中时期曾经对庄子的“上善若水”这句话极为喜爱,而老子也似乎成为了“智慧”的代名词。老子给我的智慧是指弱者生存。大家可能会想到我们都知道进化论,进化论的`观点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老子的似乎可以说是物竞天择,弱者生存。而易中天就可以把类似思维含量高的东西以问题的形式表述出来,比如,“我读《老子》这本书,感受有三个字:老、大、难”。这句话很吊人的胃口,我立马想去了解怎么就“老、大、难”了。他后面的文章语言也很幽默诙谐,很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至少在看的时候不会太累。老子的“弱者生存”理论着实能够让一些出于劣势的人得到些许安慰。同时我觉得强者同样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每个人都会有处于劣势的那一天,以退为进,才是大道。易中天谈到了要能忍能装,现实生活中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终报仇雪恨的并不少,可是真正能够做到遇事不冲动的人又有几个呢?于我而言,我需要学习的就是在各种情况下学会冷静,只有冷静了才能正确权衡利弊,才能继续去“装”。

至于庄子,如他所说,最善的人如水一般。水能够滋润却又不与相争,而停留在别人都不喜欢的地方(低洼处),所以是最接近“道”的。最善的人,最善于选择地方,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善于真诚、友善,说话善于恪守信用,处事能够善于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如果为政者如此,就能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吧。“润物细无声”是我想到的一句话,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但凡是有生命的物体都是离不开水的。这里,水就成为了所有人身边不可或缺的一个东西。“以柔克刚”也是极为高明的一条处世之道。而水应该是当之无愧“柔”的典范了,滴水穿石就是最好的写照。特别是在这个弱者强食的社会,当所有的人都在极力变得更强大而忘了很多生命的本性时,只有如水一般的人会给人舒适之感,让人信任、亲近。君子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明净、清澈的朋友关系便成了对友谊至高的评价。我自己对“水”极为推崇,这或许和我的性格亦有关系。

《家》读后感13

一定有很多人都听说过巴金的《家》、《春》、《秋》,他们说它代表了他的最高成就,但实际上读了它,品味它,感觉它带来了震撼和多少人?在上个世纪的20年代初,中国仍处于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中,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制度的缩影,它讲述了一个封建家庭在那个时期的故事。

一个思想,意识,有抱负的年轻人出生在封建制度下的社会里,可以说是天生的,如果他碰巧出生在一个古老而专制的家庭里,那就更不幸了。黑暗的社会,同一家族的黑暗,像一个看起来明亮夺目,绿色的,里面是腐败,充满荆棘的`笼子里,它将自由心坚定地在里面,让它慢慢腐败免费进入广场,绝望的想安静地繁殖。心不坚,弱不怕人,决心不赶出笼子。当他们冲出鸟笼时,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他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坚强、干燥的家庭的支持,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法预测被俘的人的命运。

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法预测,他们只能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牢笼之中继续他们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而真正的勇敢者,有铁一般意志的人,一定是随时随地都在寻找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理想,有目标,在一条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前行;他们不需要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酷无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预测自己的失败,只因他们坚信自己定能成功。

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缝隙,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笼,张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知书达理,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立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存在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高家的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三人虽是亲兄弟,性格却各不相同。

老大觉新善良却怯懦,接受过新思想的启蒙但封建的传统思想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深深地扎根。他就像那第一类人,内心的挣扎让他永远也无法真正地冲破牢笼。祖父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法律,是维持这个封建家庭的支柱,而他却又对新青年表示出同情,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出走。他不敢过多地接受新思想,却又痛恨封建的制度,他夹在弟弟与祖父中委曲求全。而他的“不抵抗主义”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的生活,他的逆来顺受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与三我的弟弟是另一种敢于与人斗争,敢于说出不合理的事情的人。他们受新思想的影响,对封建家庭不满意。他们积极参与学生青年运动,满腔热情地开始发表和推广先进思想。但人们更新鲜,更稳定。这个新角色有点紧张,但他很生气,但想不出合理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勇敢地爱上了家里的女孩,却无法阻止她跌倒。最后,他选择离家出走,完全逃离了那个气喘吁吁的笼子。认为最终命运的分裂是不可避免的,它揭示了封建社会吃人的结果。封建社会和繁琐的家庭制度必然会衰亡。

《家》读后感14

古人云:“开卷有益”,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让我们的头脑有知,明智而知不足,扩充知识以外兼可涵咏性情。对于教师而言,读书不仅是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更是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辛燕工作坊每周推送坊员读书笔记一篇,使坊员之间形成追赶超越积极读书,读好书的读书氛围!

成人在艺术教育中的角色

《我是儿童艺术家–––学前儿童视觉艺术的发展》一书是美国高宽课程模式的系列著作之一,主要阐述了高宽课程模式中儿童艺术能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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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宽课程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它主要以公立幼儿园儿童为主要对象,以帮助儿童学会主动学习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系列关键经验为主要学习内容,以计划、行动和反思的活动教学为基本组织形式,旨在让孩子们对周围的自然与社会具有高度热情和广泛兴趣的一种幼儿园课程模式。

《我是儿童艺术家》中探讨了视觉艺术在幼儿发展中的价值,提出了一种新的艺术教育法–––单项深度法,以艺术媒介为核心,分为引入、拓展、创作、反思四个阶段逐步熟悉艺术媒介,发展幼儿的艺术感受力和艺术表现力。

在《我是儿童艺术家》阅读中,我感受到美国学前教育教师对儿童在艺术教育中起到的深入引导的作用,这一点还需要我们国内教师客服一定现实因素,积极学习。成人应最大限度地支持儿童的艺术发展,不仅仅是教师,也包括家长。在幼儿艺术创作过程中,我们应更加重视过程胜于结果,提供与真实生活之间的联系,鼓励儿童去探索、创造和对自身的艺术体验进行反思。

其实艺术教育不仅仅是儿童艺术领域方面的发展,成人通过支持儿童的艺术创作与艺术表现,帮助儿童整合了其他领域的'发展。包括空间关系、语言、感觉、记忆、阅读、数学和社会技能。艺术创作帮助儿童理解了远近、上下与前后之类的概念。欣赏与讨论艺术的过程也是儿童分享各自观点、学习他人看问题的角度的过程。成人还应提供具体的、与儿童生活相关的学习材料。他们能够表现真实生活中的人和事,并且观察到他人是如何使用艺术材料来传递和分享自己的体验的,逐渐地丰富和扩展儿童的独立探索。成人能够帮助儿童自然获得感觉、创造与欣赏视觉艺术的能力。

总之,作为成人如果能够灵活地使用材料和空间,在生活开放性地将艺术纳入其中,并且对儿童的兴趣和能力负责起来,他们就是有效的艺术教育工作者,也能为每个儿童提供个性化的艺术教育。

《家》读后感15

傅斯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学者和卓有成就的历史学家、教育家。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岁月中人们对他了解甚少。1919年元旦,新潮问世。第一期出版后,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傅斯年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发表了《怎样做白话文》、《中国文艺界之病根》、《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等文章,并创作了《深秋永定门城上晚景》、《老头子和小孩子》、《心悸》、《心不悸了》等自由体新诗。在北大师生中,文言功底差而赞成白话文的多,文言文写得好却赞成白话文的就极少,而傅就属于后者。他虽然国学根底很厚,文言文写得很精彩,但却深知提倡白话文是文学革新和学术革命的关键,所以才追随胡、鲁、陈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阻力也是很大的。其中,最顽固的要算文学系的黄侃教授。在一次讲课中,黄反对胡适提倡白话文,并赞美文言文的高明。他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用文言则仅需“妻丧速归”4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以省三分之二。

火烧赵家楼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不过,傅斯年并未继续学生 领袖之路,他志不在政治,而在于学问,

。傅斯年讲授《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现成的讲义,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讲义。他不仅授课受欢迎,而且十分关心学生,对成绩优秀者奖掖有嘉。傅斯年不但是一位大气磅礴的学者,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人,还是一位日常生活非常严谨的传统知识分子。

对于教育改革,傅斯年有自己的考虑。1949年3月,胡适由美国来台,两人对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傅以为,中国的学校制度,可以说是抄袭的,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模仿要用心,抄袭则随便。莫名其妙、兴之所至,便是学校制度的.现状。胡适以为,世纪初的学校,章程译自日本,日本也是抄袭的,中国教育按这个行不通。民初,又学美国,结果长处没学来,短处却学了不少。每任教育部长上任,又有新见解、新作为,旧的不改,新的激增,使学生课程繁难,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

傅斯年说,从教育宗旨看,中国仍是传统的读书做官论,于是认字的越多,学校办得越多,社会寄生虫越多。衡量一个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学生是否具有运用课本知识动手实干的能力,二是能否将所学知识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学生成为社会废物和游民。教改的另一原则,则是教育大众化,以奖学金解决寒门学子的入学与上进。

他办的四件大事,一是中山大学的文学院,二是史语所,三是北大复员,四是台大,都是最大的成绩。

傅斯年先生,伟大的教育家,读完他的经历,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他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会一直铭记在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