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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

北京的九月,凉爽怡人。 
  翠微商场里,我和好友茜乐此不彼的沉迷在化妆柜和试衣间里,悦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我知是文打来的,因为这首水木年华的《爱上你我很快乐》,是我对文这份感情的诠释。 
  “喂——“我戴上蓝芽耳机接听。 
  “蓝嘉,文不爱你,你离开他吧,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文的电话里传出一女子的声音。 
  瞬间,意识里一片空白。 
  我连新试的衣服也没换,便独自丢下茜失神落魄地回到了住所。在外闯荡了几年,生活上算富足小资的我顺从了爸爸的迫促建议,回到县城,在爸爸的公司做了一名助理。到了公司,我把一头漂亮乌黑长到腰际的直发变成了卷发,一丝一丝,呈螺旋状卷到发梢,我喜欢自己的卷发,因为这一头的卷发让我看上去更女人。 
  每个女孩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是骄傲的公主。对以后的日子,女人的心思和寄托,如百合花一样,散发着优雅的芬芳。我对爱情,寄予了太多的厚望,我希望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冲过生活的惰性、环境的冲击、时光的磨损、人性中喜新厌旧的成份等种种足以扼杀爱情的坎坎坷坷,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找到爱的归属。
  文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作为一家白手起家广告公司的老总,他难得的是在拥有金钱的同时,才华横溢,英俊潇洒。还记得那天二月里的天空中小雨霏霏,烟雾缥缈的黄昏地寂寞的城市下空穿行,我被姨妈攥着出门,相亲。
  一辆我钟爱的蓝色东标307停在小区门口,一男子绅士地打开车门把我和姨妈请了上去。半道上,姨妈找了个借口离去,留下我和他。 
  都说聪明男子不会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他们会更注重在和你相处的过程中营造那种和谐愉悦但又丝毫不显得轻浮的聊天氛围。一个话题,一个微笑,足以让你开口畅谈,而且越聊越投机,丝毫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相同的爱好和同样外向的性格,让我们一开始便没有拘谨,好象我们似曾相识,于是分手时自然便有了第二次的相约。 
  那是一段美丽无比的快乐时间。两人互相的倾诉自己的乐事、糗事、心事;开着车到郊外放烟花;在西岭雪山半夜起来堆雪人打雪仗;深夜,找不到卖东西的地方,互相听肚子发出的抗议;跑到电影院看通宵电影却双双睡着……交往大半年,文把我放在心尖上疼着,对我呵护有加,姨妈总不时地夸她慧眼独具,给我找了个如此优秀的男朋友。 
  “春天里,我播下种子,到了秋天,我就会收获很多的果实!”我想我爱情亦是如此。因为对文的这份感情的种子我用心的浇灌着,只等丰收了。 
  一直欣赏这样一种爱情: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有的是像象流水一样绵延不断的感觉;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有的是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我知道,冥冥之中,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属于我,握着我的手,陪我走过所有的阴天、艳阳天、明天,直到一生一世。 
  浓情蜜意的我们已经到了谈论婚嫁的时候,我一直深信不疑,婚后的我们,一定会很幸福。
  两个星期前,我来北京出差。
  走的前一晚,我和文从超市出来,两人手上大包小包提了不少,文说:“出门在外,凡事小心,北京那边风沙大,没事少出门,没有我在身边,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噼里啪啦的不知唠叨了多少遍同样的话,却每次都让我感动着。每每出差归来,他都给我带一束新鲜的百合花,早早的来到机场,在电话里用他那一贯让我迷失的温柔语气说:“我要让你看见我等你的身影,而不要你等我。” 
  惟一让我有些不解的是,那段时间,我发现文有时候接电话的神情会特别紧张,好像生怕我听见什么似的。
  一天晚饭后,文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看电视,电话又响了,他一看电话号码,神情又有些紧张起来,见我也在客厅,便去了卧室接电话。看着他走进卧室的背景,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几分钟后,文接完电话出来,见我在客厅里闷闷不乐,把我紧紧的搂在怀里。他说:“现在做点生意挺不容易的,客户有一点点的不满意,我们就得从头再做……”听着文的解释,我对他的怀疑瞬间就烟消云散,同时也在为自己的多疑,而自责不止。
  百合花一直都在静静地绽放。花,其实不能懂我的心事,傻傻的女人,总是把花儿和心爱的男人看得好重,其实在人到多情情转薄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们都很陌生。我想起两个星期前,文还说要照顾我一辈子,给我一生幸福的承诺,他的声音我现在依然记得,甚至还记得文说这话时,与我在一起缠绵时的喘息,然而诺言却很脆弱,花未凋谢的时候,诺言却已是最美的谎言。 
  茜在电话里幽幽地说:“能合则合,不能,就转身好好地活。”我没有说话,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热热的留到嘴角,是咸咸的味道,没有告诉文归期,就回到了家,我不想追究什么,只是在拥抱的时候,我发现彼此的拥抱、姿势还和过去一样,但却有了迟疑,少了力度。 
  文在接下来的几天一直心事很重,他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经常偷偷的打电话,常常闷坐着抽烟,但对我却一如当初那般的好,甚至比过以前更好更细心。然而这样的日子,却让我觉得越来越不真实,我们第一次开始各怀心事,第一次分房而卧。昔日的耳鬓厮磨竟成了今昔的冷漠无语,一切都是潮来潮去随缘,第一次“和平无声”的相处,桌上的百合花开始枯萎,香味依旧浓列,但叶片却已没了往昔的娇艳——文很久没有买百合花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文在我睡着的时候终于开门离去,看着挺拔的背影在离开后的一刻即属于别人,我想我已经万劫不复了,眼泪终于忍不住溢出了眼眶,我把头深深地埋在枕下,不想让自己的脆弱表现得那么明显,我多么想,他能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为我擦干满脸的泪痕,将我拥在他怀里。可是,你的义无反顾,让我的心在顷刻间,四分五裂。
  文在离开时给我留下了一封信,我不知道文说了些什么,也不想看他写了些什么,既然人已经离去了,那么剩下的东西,对于我来说,不管任何,已是多余。我可以留恋初恋的日子,留恋和文在一起拥抱一起快乐的日子,但是却不想留恋他留下的理由和道歉。我感谢文的沉默无言,因为我知道,那一字一句,对我来说,都是玻璃,在碎过之后,又一片片,扎进已经支离破碎的心里。 
  我将枯萎的百合花和文留下的信放在一起,划燃火柴。灰烬被抽水马桶的水快速地冲走的,屋子里刺鼻的气味被我用排风扇抽走,那一刻,它们象所有悲伤的结局一样,走的很快,燃烧的很干脆,什么都没留下。 

  我的初恋就这样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的流失掉。每个晚上,我都要依靠安眠药才能入睡,有时,甚至连安眠药都不起作用。我每隔一天会在屋子里插一束新鲜的百合花,白天躲在屋子里蒙头大睡,晚上便去酒吧买醉,我以为一醉能解千愁,哪知醉后的我更痛。明明,我已经抓住了幸福的尾巴,可是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离开混乱喧闹的酒吧,走在颓废的暗夜里,在橱窗里看见自己留着残妆的脸,原来没有了爱情,微笑和哭泣都可以是这样寂寞的。 
  安妮说,伤口是别人给与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微笑,无论快乐和悲伤,都只剩下微笑。 
  张小娴说,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我不再努力忘记。 
  我全身心投入工作,忙碌得忘记了一切不快乐,充实的日子度过了又一个秋收的季节。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暧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是谁碰碎了翡翠桥……”同样的季节,同样的日子里,今年的今天二月里的天空中仍淅沥沥的飘着雨,心里总会莫名其妙地想到一个人。 
  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春天到了,该播种了,否则又会错过一季秋收。可是我这播种的农夫,却已经没有了爱情的种子。
  收拾了一些简单的行李,我将辞呈与一封简信郑重地放于茶几上,信内,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我想出去,呼吸新鲜的空气,不必找我,等我好时,我自会回来。我提着行李,走出了这个26年不曾离开过的家。走出去关门那一刻,我回过头来环顾四周,竟然没有一丝不舍。或者,除了疼痛,我的感官神经,已经失去了知觉。我笑。
  我来到了苏州,这个南方以南的城市。到处都是小桥流水人家,诗情画意的景象,只有在曾经的梦里,才见过。我笑,听说这里是天堂,那末,天堂里,该是温暖的罢。温暖,应该足以忘却疼痛。我租下了水边岸上客栈的二楼,窗靠水边,可以看见窗下水面上来往的船只和岸边喧闹的人群。我整日地坐在窗前,面无表情地看着窗下,形形色色的人,来来又往往,聚聚又散散;看着水面船只的逐渐增多又又减少;看着每天的太阳,慢慢升起,又慢慢下落。偶尔,我也会下楼来,坐在岸边的石桥上,低头看着水面上,跳跃的波光,一点一点,又慢慢淡去。那荡漾的水波,似我心中,泛起的涟漪。却是从来不伸手去触摸,因为我害怕那冰冷的温度,会一点一点,渗进我的骨子里。那彻骨的寒意,会慢慢地,浸透我支离破碎的心,冰封,然后,再清脆地断裂……
  又是一日,阴。
  我坐在石桥上,看着如镜的水面,我的寂寞的倒影。许久,雨丝纷飞,水面开始迷蒙。我起身,靠着低矮的桥栏,慢慢走上桥。一阵巨大的撞击力传来,痛楚自我身体里蔓延,还未待我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从桥上飞起,继而跌落,下降……我甚至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在落入水中时,沉闷的声响、顷刻间穿透身体的寒意和周围人群的惊叫。我微笑着闭上了眼,如果这是天意,那末,就让我如此,沉沉地睡去吧!
  睁开眼,四周全是刺眼的白色和刺鼻的消毒水味。我摇了摇头,这是医院,原来我终究,还是没能安然地睡去。浑厚的男音自耳边响起:“你醒了。还好吗?”我侧头去,一张英俊的男人的脸对着我温柔地笑。我忽然意识到,我的手里抓着东西,于是去抬手,抬至眼前,却发现,抓着的,却是他的手。我倏地放开抓着他的手,脸顿时火烧一般地红。他又笑了:“你昏迷了三天三夜,一直抓着我的手叫着一个名字‘文’。是你重要的人么?”我不语。他又开口:“三日前,是我不小心将你撞下桥落水的,真是抱歉,我该如何,补偿你?”我望着他,仍不语。他的眼睛对上我的眸子,我看见他眼里的水波瞬然间停止了转动,很快地,他从呆滞状回复过来:“你叫什么名字?”我冲他眨眨眼,终于开口:“你是谁?我又是谁?这是在哪里?你在说什么?”听完我的话,他的嘴张成“O”型,很久没有合拢。良久,他转身走出病房,叫来了医生。检查的结果是:我的头部因为受到撞击而失去了记忆。
  我跟着他,回到了他的家。
  他的家,只有他一个人。大而空旷,屋子里的所以陈设和摆饰由黑白灰三种色系搭调起来,简单高雅,却显得极为清冷。踏进屋门的那一瞬,我抱着肩打了个冷战。他自背后脱下西装盖在我肩上,拉着我,让我先坐。我乖顺地坐在黑色的真皮沙发上,看着他走进卧室。尔后,他走出来,拉起我,走到卧室门前,温柔地笑:“今晚你先睡这里。明天我再去帮你添置些必要的东西,以后,这个房间就是你的。”我看着他,点头。他摸摸我的头:“先去洗澡吧,早些休息。”我抬头看他,高我足一个头,伟岸挺拔的身材,英俊的五官,搭配象牙白的皮肤,得体的着装,一切,如此无懈可击。他见我看他,也垂下眼看我,对上我的眼光,我又看到了,他眼波的停止流转。我转身。
  裹着浴巾出来,我局促地捏着浴巾角看着他,他也看向我,浅笑:先睡吧,盖好被子。我摇头:“不,我等你,我害怕。”他不语。
  听得他开门走出来的声音,我闭上了眼睛。我分明听见他走向我的脚步声,变轻了许多。我的心剧烈地跳动,我屏息凝视地靠听觉分辩他的举动。他在我跟前站定,弯下身来,脸上拂过他温暖的鼻息和手指轻抚过脸的温柔,我抓紧了右手握拳的力道。我被他抱起,然后,轻轻置于床上。旋即,有被子盖上身。我听见他的低语:“睡吧,晚安!”脚步声轻轻地远去。一切的一切,都如此轻而小心,温柔至极,待我,仿若一件稀世的珍宝。我松开了右手,没有人知道,我的右手里,握着的,是一枚尖利的发簪。躺在暗夜里,我笑了:或许在简单的游戏里,我可以仅只享受和忘却。好吧,就容许我,游戏这么一回罢!
  他叫天,29岁,未婚。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江苏人,父母亲戚都在家乡,他只身一人在苏州。下班按时回家,无任何女伴。优秀的男人,有多少女人,如猎物样觊觎着这样的男人呢?我笑。
  他给我买很多吃的穿的玩的用的,让我打发这些寂寞的日子。他每天会按时回家,给我带我爱吃的食物。他会抽空带我去玩耍;会帮我吹干湿漉漉的头发;会抱着我给我讲趣闻趣事;会在我心情好或是坏时任我笑或是闹;会让我做一切我想要做的事;会常常呆呆地盯着我,满脸的宠溺;会在抱我上床睡觉帮我盖好被子时浅吻我的额头道“晚安”;会……却从来,不曾碰我。我们之间,除了拥抱和晚安吻,不曾有过任何。如同婴儿一般,透明纯净。

  他叫我蓝儿。他在我来他家之后的第十五日,买了几大桶油漆和涂料,将我赶至一旁,爬上高梯,戴着报纸折叠的帽子,将我的房间刷成了粉粉的蓝。当我讶异地看着那满屋子的蓝,和他一身的狼狈与不堪时,我的心里,堵得憋闷。我冲上去抱住他,他张着满是油漆和涂料的手,温柔地笑:“傻丫头,哭什么?你不是最喜欢蓝色吗?”自此以后,他便只叫我蓝儿。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平静而简单。我在他的面前,只是一张没有过去的白纸。他常会看着我,温柔地笑:“你到底,从哪里来?”我不语,他会抱着我,温暖的手,在我发端缠绕。
  炎热的夏,很快地来了又走,沁凉的秋又来了。该是收获的季节罢,那末,我的收获,又是什么呢?我凄然。
  七夕,大雨。
  他第一次晚归,我在窗前苦等他许久,仍不见他的归来。我忐忑,是他,有约了么?继而又笑,如他,本该有约。转身,将自己陷于沙发内,蜷缩成一团。
  门响,我惊醒,睁开眼,是他,全身湿冷,衣服上都是秋风的萧瑟的味道,怀里,还抱着一大束蓝色妖姬。看着我,温柔地笑:“蓝儿,节日快乐!”泪,终于自我眼里滑落。我以为,我不会再有泪,未曾想,却还是会落泪。看着他一如既往的温柔笑脸,看着他的湿衣和凌乱的发,看着他满怀的整座苏州城卖断货的蓝色妖姬,看着他深不见底的宠溺,我知,他爱我。我也知,我无法再将这场原本策划好的失忆游戏,继续下去。我冲过去,抱住他,哽咽:“让我,做你的女人。”他温柔地笑:“傻瓜,我的湿衣会让你感冒。这样对你,不公平,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怎知,你没有需要面对的东西呢?”我松开他,开始一颗一颗,解自己的扣。他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我就这样,赤裸裸地呈现于他面前,毫无羞赧之色。他看着我,转过身去,坚难地呼吸。我自背后抱住他,他挣扎,终于,静止不动。尔后,转过身来,搂住我,呼吸打在我脸上,我听见他压抑的低沉的声音:“第一次与你目光对视,我便已沉沦,无可自拔。”继而,狠狠地吻我,将我抱起……
  那个冬天,我们在一起相濡以沫,像两只相互取暖的无尾熊。
  春天,他向我求婚,我笑着点头,任他将戒指套入我的无名指。他温柔地笑:“等找到你的家人,我们就举行婚礼。”我笑得,拼命地眨眼睛,因为眼里的水波,似乎总要转出来。
  夏天,我们去试拍了婚纱照。婚纱店的老板笑着看我们,眼里是惊羡的目光。她赞我,将是最幸福的新娘。我笑,笑得流光溢彩。
  尔后,我打电话给父母。从他们的吃惊的声音里,我听到的,是更多的激动和惊喜。我微笑着告诉他们一切,我需要他们的适时出现,以帮我收获一粒饱满的果实。挂电话之际,父亲小声地开了口:“文在找你。”我愕然,文?是谁?很快记起,是记忆里的,那个曾经将我活生生肢解的人。我对着电话朗声笑了:“我们的婚礼会回去举行,爸,我挂了。”挂断电话,我努力地去搜索,那些记忆里的片断,那些疼痛,和那些过往。可却回忆不起,曾经那些,彻骨的痛。原来,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就连疼痛,也终是会过去的。
  不久,父母前来,说着事先编好的寻亲故事。他于我父母的突然前来认亲非但未感奇怪,反倒还认为,父母受了太多的苦。他待我父母如亲生,渐渐,父母看他的目光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欣赏与赞许。母亲私下里悄悄跟我说:“蓝儿,你找了个好丈夫,他会待你好一辈子。”我低下头去,浅笑。
  秋天,我们一起回到了久别的家乡。婚礼选在一个秋高气爽的艳阳天,所有的亲朋好友,前来道贺。我穿着雪白的婚纱,站在西装革履的他的身边,朝着每一位来宾微笑致意。他看我的眼神里,仍就是永远不变的那抹温柔,深不见底。
  婚宴开始,宾客入席,婚礼仪式上,我们无以伦比的登对,和精彩表演赢得满堂喝彩。当我们手穿过手喝交杯酒时,我觉出,角落里有一道目光在注视着我们,我抬眼望,人头攒动,无法看清。
  婚礼仪式结束,我换上大红的中式礼服,一手挽着他,一手端着高脚酒杯穿行于各酒桌前敬酒。敬至角落的一桌,我突然看到,那张熟悉的脸,那张曾经让我心碎流泪的脸,那张让我刻骨铭心的脸。直直地盯视着我,我转过眼,高举酒杯,并不看。挽着他,径自向下一桌走去。一桌一桌地敬完酒,他又被朋友们拉去灌酒。我端着高脚杯,坐于偏角。泪,终于落下来,一滴掉进杯内,“当——”地一声,又很快融入杯内。我低下头,一口饮尽杯内所有,我轻笑:泪落过了,酒饮过了,疼痛,也过了。自此以后,再无任何。一个身影朝我走来,近了,是他。我暗笑:该来的,终归,还是来了。他站定,伸出手来抓我:“嘉,不要结婚。我才是最适合你的人,当初是我负你,日后,我定加倍偿还你。”我甩开,微笑轻语:“先生,你恐怕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他呆立,一脸愕然。
  他走过来,温柔地笑:“蓝,还好么?”我点头,伸手握住他伸过来的手。他看着我,宠溺地笑。转身,离去之时,他发现呆立于一旁的他,笑着问:“你的朋友么?蓝,为何不入席而站在这儿呢?”我迎视他的目光而去,灿然地笑:“我不知道,我不认识他。我们走罢。”他轻轻地应,侧身对他颌首,尔后揽着我转身离去,我的手被扣在他的手中,与他的掌心紧紧相贴。
  此时是秋季,可我却觉出了春日的温暖。我的手紧紧地回握,与他一道向前走,我听见耳边,秋风扫过硕果累累的田地里,丰收的声音……

秋收
北京的九月,凉爽怡人。 
  翠微商场里,我和好友茜乐此不彼的沉迷在化妆柜和试衣间里,悦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我知是文打来的,因为这首水木年华的《爱上你我很快乐》,是我对文这份感情的诠释。 
  “喂——“我戴上蓝芽耳机接听。 
  “蓝嘉,文不爱你,你离开他吧,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文的电话里传出一女子的声音。 
  瞬间,意识里一片空白。 
  我连新试的衣服也没换,便独自丢下茜失神落魄地回到了住所。在外闯荡了几年,生活上算富足小资的我顺从了爸爸的迫促建议,回到县城,在爸爸的公司做了一名助理。到了公司,我把一头漂亮乌黑长到腰际的直发变成了卷发,一丝一丝,呈螺旋状卷到发梢,我喜欢自己的卷发,因为这一头的卷发让我看上去更女人。 
  每个女孩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是骄傲的公主。对以后的日子,女人的心思和寄托,如百合花一样,散发着优雅的芬芳。我对爱情,寄予了太多的厚望,我希望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冲过生活的惰性、环境的冲击、时光的磨损、人性中喜新厌旧的成份等种种足以扼杀爱情的坎坎坷坷,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找到爱的归属。
  文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作为一家白手起家广告公司的老总,他难得的是在拥有金钱的同时,才华横溢,英俊潇洒。还记得那天二月里的天空中小雨霏霏,烟雾缥缈的黄昏地寂寞的城市下空穿行,我被姨妈攥着出门,相亲。
  一辆我钟爱的蓝色东标307停在小区门口,一男子绅士地打开车门把我和姨妈请了上去。半道上,姨妈找了个借口离去,留下我和他。 
  都说聪明男子不会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他们会更注重在和你相处的过程中营造那种和谐愉悦但又丝毫不显得轻浮的聊天氛围。一个话题,一个微笑,足以让你开口畅谈,而且越聊越投机,丝毫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相同的爱好和同样外向的性格,让我们一开始便没有拘谨,好象我们似曾相识,于是分手时自然便有了第二次的相约。 
  那是一段美丽无比的快乐时间。两人互相的倾诉自己的乐事、糗事、心事;开着车到郊外放烟花;在西岭雪山半夜起来堆雪人打雪仗;深夜,找不到卖东西的地方,互相听肚子发出的抗议;跑到电影院看通宵电影却双双睡着……交往大半年,文把我放在心尖上疼着,对我呵护有加,姨妈总不时地夸她慧眼独具,给我找了个如此优秀的男朋友。 
  “春天里,我播下种子,到了秋天,我就会收获很多的果实!”我想我爱情亦是如此。因为对文的这份感情的种子我用心的浇灌着,只等丰收了。 
  一直欣赏这样一种爱情:没有太多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有的是像象流水一样绵延不断的感觉;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花前月下,有的是相对无言眼波如流的默契……我知道,冥冥之中,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属于我,握着我的手,陪我走过所有的阴天、艳阳天、明天,直到一生一世。 
  浓情蜜意的我们已经到了谈论婚嫁的时候,我一直深信不疑,婚后的我们,一定会很幸福。
  两个星期前,我来北京出差。
  走的前一晚,我和文从超市出来,两人手上大包小包提了不少,文说:“出门在外,凡事小心,北京那边风沙大,没事少出门,没有我在身边,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噼里啪啦的不知唠叨了多少遍同样的话,却每次都让我感动着。每每出差归来,他都给我带一束新鲜的百合花,早早的来到机场,在电话里用他那一贯让我迷失的温柔语气说:“我要让你看见我等你的身影,而不要你等我。” 
  惟一让我有些不解的是,那段时间,我发现文有时候接电话的神情会特别紧张,好像生怕我听见什么似的。
  一天晚饭后,文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看电视,电话又响了,他一看电话号码,神情又有些紧张起来,见我也在客厅,便去了卧室接电话。看着他走进卧室的背景,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几分钟后,文接完电话出来,见我在客厅里闷闷不乐,把我紧紧的搂在怀里。他说:“现在做点生意挺不容易的,客户有一点点的不满意,我们就得从头再做……”听着文的解释,我对他的怀疑瞬间就烟消云散,同时也在为自己的多疑,而自责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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