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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书作文

作文2.87W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

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2

我向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安迪,他有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还有一只小狗,却没有奶奶和外婆。几乎每个孩子都有奶奶和外婆,可是安迪没有,这让他很难过。然而有一天,安迪爬上了一颗苹果树,在那里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外婆。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还有很多新鲜大胆的主意。接下来的日子,安迪爬上苹果树,外婆陪着他玩游乐园,去草原上套野马,到海上去探险…….。在一次海上探险过程中,安迪在恶劣的天气下丢下了外婆,可是外婆并没有生安迪的气。当安迪看见蓝色的远方,海岸隐约可见,他们的船就要到达印度时,安迪却被邻居新搬来的老奶奶从苹果树上叫了下来。就这样安迪认识了新来的老奶奶。老奶奶家的鹦鹉、金鱼、金仓鼠都那么有趣,老奶奶的故事也那么奇特。

从此以后,安迪再也没有爬到树上,也再没有看到外婆。安迪和老奶奶成了好朋友,老奶奶帮安迪补袜子,还给安迪做蛋糕。安迪帮老奶奶买东西,还把自家的花移栽到老奶奶的花园。更重要的是,安迪不想向任何人透露的.有关外婆的故事,现在都愿意讲给老奶奶听了。安迪觉得自己很幸运!起初一个奶奶都没有,现在有两个了,一个外婆,一个奶奶,而且可以给一个讲另一个的故事。这本书语言活泼、优美,情节生动、有趣、引人入胜。3月26日星期天的上午,我开始读这本书时一下子被它吸引住了。平常星期天,妈妈都会让我看一些卡通片放松一下。那天我一直在看这本书,都忘记要看卡通片了。妈妈担心我一直看书会损伤视力,就说要带我去超市逛逛并给我买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想到诱人的巧克力,我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可是我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就想一口气读完。最终我还是抵抗住了巧克力的诱惑,继续专心看书,直到把书读完为止。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都像一颗灿烂夺目的珍珠,一朵芳香四溢的鲜花。而我最喜爱的就是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史记》全书有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囊括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让人读罢不禁拍手叫绝。

《史记》为二十四史之首,它是中华民族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古之绝作。初读《史记》,也许只是冲着它的名气,渐渐地,我被书中的人物吸引:雄才大略的汉武帝,老奸巨滑的刘邦,统一中国的秦始皇……历代君王在我脑海中闪现。

还有那大将军的风采:英勇善战的卫青,誓灭匈奴的霍去病,戎马一生的.李广,不禁使我由衷赞叹。再读《史记》,才发觉它的博大精深,也钦佩史学泰斗司马迁的文采,字里行间无不展现华夏文明,段落中渗透了多少血汗,语言如此简练,三千年的灿烂文化竟被一本书表现的淋漓尽致,真是一本不朽的巨著啊!书中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书中的历史故事给了我许多启示,古人的教训使我铭记在心,而历史也似乎喜欢开玩笑,若不是晋国的一分为三,就没有了后来的秦始皇统一中国;若不是汉武帝信服奸臣,就没有后来冤死数千人的巫蛊之祸。而原因只是在那一念之差。

书中有一个人物使我铭记在心,他是一位光明磊落具有巨大价格魅力的千古义士;他是一位襟怀坦荡失败得令人扼腕叹息的本色英雄;他就是项羽,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他最终失败了,是因为优柔寡断,但他在人们心中仍是一位壮士,一位英雄。他大起大落的人生也告诉我:不能儿女情长,要有足够的计谋。历史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使我们回味无穷。捧起《史记》,午后的温暖阳光照射在充满墨香的书页上,我的思绪也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史记》,你是我的一生至爱!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秘密花园》,是我在书店买的。记得,那天在书店,我一眼望去,一下子就看到了书柜最顶端那本封面极其别致的《秘密花园》,我踮着脚,好不容易把它拿了下来。

这本书下半部分是是黄色的,本来是一本很新的书,却因为它那老气的黄色显得有些陈旧。封面上的“秘密花园”四个字的字体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这四个大字被一个生机勃勃的花园给包围着。花园的拱形木门前还有一个面色蜡黄的'小姑娘,看样子花园与小女孩有着密切的联系。怎么样?光看封面是不是就特别吸引人了?

正是这样的封面吸引着我,所以我才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真正爱上这本书的原因,还是因为它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比如说玛丽,起初她是一个面黄肌瘦、体弱多病,而且还带有“公主病”的“小魔女”,全世界的人都得依着她的想法办事,可是后来,她的性格变了,变得开朗活泼了,身体也变得更加健康了。再比如科林,这个坚信自己背上有包的小男孩,他是那么自卑的一个人,在秘密花园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他变得更加大方和自信了。这本书里其他角色也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让人一读就不会忘记。

书里的故事情节也十分离奇。那座被废弃了十年的花园,居然在几个孩子的精心照料下变得生机勃勃,让人感觉特别不可思议。故事里的每一次不可思议都会让我产生无尽的联想和无端的猜想,让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一章。

这本书可厚了,我差不多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心里只留下四个字——意犹未尽。如果有时间,你也可以读一读!"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5

我读过《三国演义》、《西游记》等许多古典小说;我也看过不少图文并茂的漫画故事,还欣赏过众多同龄人的《小学生优秀作文选》……但惟独让我念念不忘的仍是它——《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原名《儿童与家庭童话集》,是德国作家格林兄弟花费了几十年时间写成的,包括200多脍炙人口的童话和600多篇生动有趣的故事。其中不少故事都反映了德国日耳曼民族的`质朴、幽默、机智和勇敢,表现了人们美好的内心世界和对幸福生活的渴望。

故事里有聪明的农夫女、善良的灰姑娘、贪婪的渔夫妻子、可爱天真的小红帽……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每个故事都鲜活生动,引人入胜,每一次阅读都那么令人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渔夫和他的妻子》了。贫穷的渔夫偶然钓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是被施了魔法的王子,善良的渔夫放走了比目鱼,可是他的妻子却不依不饶,有着无尽的欲望,逼着渔夫向比目鱼一次又一次提出要求。从漂亮的房子到金碧辉煌的宫殿,从至高无上的皇帝、教皇到主宰日月星辰的上帝。贪婪没什么好下场,最终他们又回归到了以前那个破旧的草棚里。它让我懂得了人要学会知足,知足者常乐,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掩卷深思,我一下子明白了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我们将会拥有不尽的快乐与幸福;一分汗水一分收获,懒惰的人终究一事无成;团结就是力量,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办好……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格林童话》,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必将引领着我健康成长!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6

书,是人类灵魂的制造师;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抚慰心灵的灵丹妙药。人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我,外表坚强,内心脆弱。做事情常常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习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解决,优柔寡断,令父母伤透了脑筋。

有一次家庭作业较多,我做了一部分就不想做了。第二天语文老师检查作业,发现我的作业没做完,就给我的爸爸打了电话。

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惊讶。从老家远道而来的外祖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呀,你不能再这样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说着,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拿出一本书放进我的手里:“孩子,父母不可能永远待在你的身边,替你去挑肩上的重担!你把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拿去好好的看看吧。从今以后,你要学习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再依赖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时刻准备着为人民、为祖国而战,不放过一丝一毫希望的曙光啊!”

我抬起头,迎接我的是一双真诚而又坚定的眼睛,禁不住,我早已涌上来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 ……

事后,我回到房间,轻轻翻开了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进入了主人公时而委屈,时而欢乐,时而自信,时而悲伤,时而痛苦,时而平静的内心世界。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外祖父的用意。是啊,文中的保尔.柯察金是多么的坚强啊!虽然眼睛失明了,还是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坚强地写做,把自己炼成了一块 “钢铁”,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

于是,我努力做到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学习要天天向上,不轻易骄傲自满;遇人处事要宽宏大量;尽量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任务……

终于,我在短短的半年内改头换面了,变成了外祖父心目中最骄傲的宝贝。而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将会永远珍藏着它,因为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生活,如何学习。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7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8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9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的书柜里有许多书,比如漫画小说,作文类,童话故事,伊索寓言,四大名著。而我最喜欢的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

这本《西游记》是我在八岁时奶奶送给我的礼物,至今我都对它爱不释手。我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这里面的内容我特别喜欢看,因为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吸引我,一幅美丽的风景图,远处有一片枝繁叶茂的森林,天空中的云霞倒映着夕阳的火红,原本蓝蓝的天空却变得摸不清、看不透。近处有处热闹的街市,卖葱饼的,卖蔬菜的,卖玩具的,卖肉的……显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密密麻麻。中间有一人骑着马,穿着和尚的衣服。用马鞭拍打马的尾巴,读了以后才知道,那是唐僧,能控制孙悟空。他的旁边跟着三个人,其中一人竟然是一只猴子,拿着一个非常霸气威风的'棒子,到后来读了才知道,那只猴子就是火眼金睛孙悟空。它肩上扛的是大名鼎鼎的法宝——金箍棒,捉妖降魔全靠他。旁边还有一个肥头大耳、心宽体胖的猪八戒,那时我看那猪在走,心想:这猪是成精了吗?后来读了才知道,他是上辈子有名的天蓬元帅,因为触犯天规而被迫投胎转世,结果竟然是一只猪,名叫猪八戒。他好吃又好色。最后一个人,挑着扁担,看起来非常老实。读了才知道,他是脚踏实地,老老实实的沙僧。四个人迎面走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有一次,孙悟空,唐僧,猪八戒和沙僧走着走着,看见前面有一个老太太走不动了。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唐僧看见了,急忙骑着马跑了过去想救她。孙悟空说:“师父,您要小心呀!”说完使用火眼金睛扫描了一遍,发现那是白骨精变的,连忙跑过去把她打跑了,他们师徒四人取经路上,不畏艰辛,不怕困难,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其实我们读书一样,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只有勤奋好学,就没有到不了的高峰。

里面的故事精彩极了,如果你也想看,不妨也买本看看,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0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随着一天天地长大,一本本书便成为了我的一个个好伙伴,现在,我有许多喜爱的书,如:《十万个为什么》、《小学数学思维拓展》、《字的童话》……但我最喜爱的书却是《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共有十册,主要讲述了我国古代的辉煌、宝贵的文物、辽阔的疆域、雄伟的建筑以及灿烂的文化。从这套书中,我知道了:大约170万年前,中国人最早的祖先元谋人出现了,从而开启了灿烂的华夏文明;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是春秋晚期、战国早期鲁国人,他有弟子三千、七十二贤人;秦始皇灭掉六国,统一中国,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朝只有58年的历史、举世闻名的兵马俑是1974年被发现的、秦长城是中国最早的长城;赵州桥是世界上第一座大跨度敞肩石拱桥,也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单孔敞肩式石拱桥,比欧洲早了整整10个世纪,是隋朝石匠李春主持修建的'。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俗话说得好:“书是无言的老师”,我能从中体会到书的重要性,我们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了解到更多未知的知识!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使自己知识面更宽广、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我计划在今后的日子里,每天不仅在家里抽出半个小时来读书,还要适当地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积极地和同学们交流读书心得,这样,不但能够放松大家的心情,而且还能检查知识积累的情况。看书时做到细致认真,勾出书中的好词佳句、名人名言,在书上做批录,同时养成定期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另外,尽量读一些不同类型的书,如:天文地理、历史科技、文学艺术等等,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开阔自己的眼界,更好地完善自我!

我相信,只要一直按计划坚持下去,我一定会成为一个知书达礼、博学多才的优秀小学生!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1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2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3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4

《语文学习活页文库》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记得,第一次从妈妈手中接到书时,每册封面上那一段段卷首语以那优美的语言吸引了我。我不禁翻开书一篇一篇阅读起来。每看完一篇我就会更仔细地阅读“赏析”,可别小看了它,它对我的帮助可大哩!“赏析”归纳了文章的中心思想,使我加深了对文章的理解。

这本书里的好文章可真是多得数不清。就说《悲壮的两小时》这篇吧,描写了前苏联一位著名的宇航员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在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发生故障坠毁前的两小时内的悲壮故事。

描写科马洛夫与母亲、妾子的对话那段写得简短朴索,可这几句话足以表达了科马洛夫与亲人告别时的.那种依依不舍的心情。尤其是科马洛夫和女儿的对话,久久在我耳边回荡:“……我要告诉你,也要告诉全国的小朋友,请你们学习时,认真对待每一个小数点和每一个标点符号。联盟一号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这场悲剧,也可以叫作一个小数点的忽略。同学们,记住它吧!”这段话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心头犹如泛开了潮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回想平时,我考试总被“小粗心”夺去几分,我还满不在乎,认为这些题我都会做,只不过粗心罢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震惊了,我真不敢相信,难道一个小数点也能夺去一位宇航员的生命?我这才认识到粗心带来的可怕后果。

文库中,《美丽的遐想》仿佛一道清清的溪水从我心上潺潺流过,使我心情分外舒杨;《科学文艺的殿堂》使我张开了科学、幻想的翅膀……

这套书,是范文的宝库,是课余生活的良友,是学习语文的阶梯。我爱《语文学习活页文库》第一辑。我盼望第二辑、第三辑的出版。

我最喜爱的书作文15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