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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集合15篇

作文1.87W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集合15篇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偶然遇见中岛敦先生所写的《山月记》文集,可以说全凭缘分。起因是不经意地想要填补家中不慎丢失的书籍,经人推荐买到了一本《山月记》。此书名来自于中岛先生最著名的同名文章,里面还另外收录了其他一些文章。

一开始,我只是把它当成古代怪谈野史来看,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读时就想,中岛先生想必是对中国历史、寓言有很大研究,文集里的小说大部分取材于像唐朝《人虎传》、小说《西游记》乃至《史记》之类。后来读读,越发惊赞,怪诞不经的讽刺、对现实的影射,如大儒、哲学家所说的引人深思的语句,更是令我浮想联翩。

读罢全本,我认为书中最为精彩的,最让我唏嘘不已的,要数那篇《悟净出世》。

《悟净出世》中的悟净等角色取材自《西游记》。悟净在流沙河中常感忧郁,完全不似普通妖魔,常常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进行无意义的悔恨自责,对所有事物进行思考,同类们认为他病了,认为进行“为什么”之类的思考,一般的生命是不宜承受、乃至死亡的。他们认为“这种病最严重的症状是病人怀疑起自己的存在”,开始疑惑“为什么将我当作我?我到底是什么?”“这样,一生都不会再开开心心了。”其实,这只不过是哲学的思考罢了。

悟净却对自己“得病”的事实深信不疑。为了自救,他踏上了不断寻访智者的.旅程。

而这些公认的“智者”,有的认为世上一切皆空,不知归处,认为“我们只活在当下这么个瞬间,并且我们脚下的现在,立刻会消失成过去,如同旅人行走在沙丘斜坡,走一步就塌一点,没有安身之地。”有的认为“大椿之寿,朝菌之夭,本无长短之分,所谓时间,只是人单纯的感受罢了”,更有妖物上一秒还宣扬“世间万物皆慈悲”,下一秒就因肚饿吃了自己的儿子。在经历了如此多的事物后,悟净并没有“幡然悔悟、大活现前”,但内心发生了一点一滴的变化

刚开始读完,我思考了很久很久。思考哲理,固然无错,可是为何探究世间本质,便要承受如此多的愁闷与异议?所谓人世、世界观,究竟有没有统一答案?为什么最后神明并没有鼓励悟净去问,还说“未得而谓得,未证而谓证,世尊责之为增上慢,如你般非要求证于不可证,更是极度的增上慢了。”

到最后,我的心中只有一个问题:做个博通达观好质疑的“哲人”,和仅仅安于现状,只对自己的使命负责到底,对于人来说,究竟哪个才是毕生的目标?可即使是这样肤浅的问题,现在的我也无法说出个所以然来说服我自己。

堪堪读完全本,才发觉自己的浅薄无知,为思想单纯到麻木而心惊。

到底是钦佩中岛先生啊,几段小小典故,经他手笔便已熠熠生辉。好似济世良药,又似一块磨刀石。若思想为刀,仅此一磨,只怕会越发锋利逼人。

说此书是如今最爱,于我而言,已不为过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高尔基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一本书,书名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天真妈妈》。

这本书有很多篇故事,每一篇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在里面,看了之后让人或感动,或开心,或深思,或开悟。

其中有一篇我很喜欢,这一篇的题目是“十二层的三明治”。马小跳的妈妈工作很累,每天下班后还要在家里做饭洗衣服。马小跳很懂事,在他了解了妈妈含辛茹苦供自己上学的艰辛后,心里很感激妈妈的辛苦付出。一天晚上,马小跳主动要求给他妈妈洗了脚,他妈妈很欣慰,表扬了马小跳。马小跳很开心。

马小跳决心给妈妈更大的惊喜,让妈妈更加高兴。

他想给妈妈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十二层的三明治。

于是,马小跳就开始准备了。他从冰箱内取出了原材料。马小跳家的冰箱又高又大,从来都是塞的慢慢的,水果蔬菜,鸡鸭鱼肉应有尽有。马小跳想用这些原材料做出一个具有特别风格的三明治。他准备做十二层,每一层都有一种不同口味的馅。

他首先洗干净了手,接连打了三遍香皂。然后他开始非常用心的做,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他也顾不上擦拭。一层,又一层,再一层......

终于做成功了!

汗水浸湿了他的`衣服,他一点也不觉得累。

妈妈下班回家了。望着眼前的景象,一下子惊呆了!她不敢相信这是她的曾经的调皮儿子马小跳做的三明治!

这个三明治看起来非常的新鲜漂亮!并且散发出让人陶醉的诱人的芳香,马上就勾起了人的食欲!

第一层,夹芒果片,第二层夹牛肉松,第三层夹番茄片,第四层夹鸡腿肉,第五层夹花生酱,第六层夹草莓酱,第七层夹香鱼片,第八层夹香蕉片,第九层夹沙拉酱,第十层夹异果片,十一层夹生菜叶,在最高一层上,马小跳做了一个蛋黄酱的堆儿,在堆的顶上放了一颗鲜红的樱桃。

十二层的三明治有一尺多高,色彩缤纷,并且营养丰富,看着就让人禁不住直流口水。

马小跳的妈妈望着眼前的三明治,一下子明白了她儿子的心。眼泪顺着眼角悄悄地滑落下来。

看着妈妈感动的摸样,马小跳心里舒服极了。他决心以后更多的替妈妈做事,让他的妈妈更省心。

我要学习马小跳,以后在生活中尽己所能地关心爸爸妈妈,帮助妈妈做家务,同时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争取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让爸爸妈妈为我而骄傲!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我着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在我所看到过的书里,我最爱看的,要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漂亮,淡绿色的封面,上面画着个可爱的小未偶,它正歪着头,做着可笑的鬼脸。画面上还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花白的胡须和头发,穿着破烂的衣裳,看了,觉得那老头儿怪可怜的。这本书我已经珍藏了3年之久,但是它还是那么新,就像刚刚买来的一样。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为何如此珍贵我说,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还得从我上三年级说起:那一天,我在走廊里跟小朋友玩追逐游戏时,不小心把三(2)班门前的花盆撞倒了。当时,我吓得连忙把打坏了的花盆弄弄好,用一根细绳把掉了的枝叶捆好,然后就逃走了。那几天,我老是心神不定的,总怕老师知道。事不出两天,班主任蒯老师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免子一样,一味地跳着,来到办公桌前。蒯老师亲切地问:“三(2)班的花盆是你打碎的吗?”我想:糟了,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非挨批评不可。

于是,我支支吾吾地答道:“不,不是我弄坏的。”蒯老师见我这么说,没有发火,却更加和蔼了:“那好吧!我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你看看,兴许对你有帮助。”我接过了书,想:“咦,老师怎么给我书看,大概是被我哄过去了吧!”我拿着书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家里走去。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到下面越不是滋味。特别是看到狐狸和猫合谋想来骗木偶匹诺曹钱的情节:小木偶被捆在一裸大树上,险些丧命,幸亏来了份个美丽的仙女,把它救了下来。仙女询问小木偶的遭遇,可是因为小木偶逃了学,没有脸说实话,就编了套假话,而当它讲一句假话时,鼻子就长一尺,后来,鼻子变得很长,小木偶只得承认错误。这一情节最使我感动。看完了书,我想:“自己为了不挨骂,就说假话。对小木偶的惩窃是长鼻子,郑对我的‘惩窃,是什么呢?”我想着,突然明白了蒯老师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原因。我不正是那个小木偶吗?我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学校的办公室。

我哭着说:“老师,我错了,花盆是我弄坏的。”并且把书还给蒯老师。蒯老师高兴地说:“承认了错误就好,这本书你不用还给我了,就留给你作个纪念吧!”我拿着书,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把这本书放在我心爱的写字台上,每当我做作业时,总能看见它。封面上的小木偶仿佛在对我笑:让我们一起做个诚实的好孩子。这本书永远鼓舞鞭策着我向知识的高峰攀登,同时这本书也倾注了师生之情。这样的书我怎能不爱它呢?我真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每当我犹豫,迷茫,或质疑某些事情的时候,脑海中总会浮现这句话。

它出自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王子》。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有一天,小王子突然厌倦了自己的生活,决心离开自己心爱的玫瑰和这个星球。他向玫瑰告别,踏上了旅程。这一路上,他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或权欲熏心,或虚荣浅薄,或自甘堕落,或财迷心窍,或不知变通。他们都太过于关注外在的东西,失去了内心真正的快乐。小王子感到很迷惑,重复着说:“大人真是奇怪啊。”

最后他旅行的终点就是地球。地球上也有很多奇怪的人,但是小王子遇见了狐狸。看到这里,我想到了电影《怦然心动》里的一段话。“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当你遇到这个人后,会觉得其他人只是浮云而已。”那一天,小王子经过了一座花园,他发现花园里有五千朵和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花。原来他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这让他很难过。于是他趴在草地上哭了起来。就在这时,狐狸出现了。狐狸请求他驯化自己,小王子同意了。当小王子驯化了狐狸以后,他也要离开了。

狐狸很难过,但没有阻拦,而是让他再去一次那座花园,回来以后,会送给他一个秘密。后来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他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去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加起来还重要……因为它是我的玫瑰。”他回去找狐狸,于是狐狸说:“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对一朵花的忠诚感动了我,仿佛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我没有玫瑰,但是却有人把我当作玫瑰。他们保护着我,为我浇水,为我挡风,为我消灭毛毛虫,倾听我的抱怨和吹嘘,甚至倾听我的'沉默……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也许将来,我也会有自己的玫瑰,将紧紧扯住我的心,让我悲伤和欢喜。那时,我将像小王子一样,说:“因为它是我的玫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像一首诗,优美简洁,像一曲摇篮曲,温柔缱绻;它是一颗星星,明亮的可以隐去一切悲伤。它沉默着,用淡淡的忧伤和甜蜜包裹我。我常常会在天空黑绿色的大氅下望向如同一粒粒银扣般的星星,幻想着小王子会在某一座代号B612的小行星上,默默守护自己的玫瑰。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比如《水浒传》《骆驼祥子》《海底两万里》《水浒传》……但我最喜爱的还是《最温馨的情感散文》。这本书收录许多在文学上造诣颇深的作家的作品,如:朱自清的《背影》、佚名的《爸爸,我不想做你的女儿》……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真实,不虚假。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那样的感人肺腑,每每读着它们,都会使我忍不住泪如雨下。同时我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们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要体谅父母的不易,更不能提出过分、不合理的要求。多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好好的休息一下,享受一下子女的爱。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背影》,文中讲的是作者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到处借钱办丧事,欠了一屁股债,光景一天不如一天。作者临走时,父亲还要再三嘱咐陪同作者一起走的人,后来,父亲担心那人照顾不好作者,便自己陪同,为了给作者买橘子,父亲不顾自己矮胖的身子,在站台上爬上爬下,令作者很感动。从这篇故事中我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呀!父亲对作者是多么的关爱呀!

其实每个父亲母亲都一样,都是很疼爱自己的儿女。母亲是用细心的照料来证明,父亲的爱则不表现在表面,父亲的`爱是深沉的,也是伟大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他们对我也是那样的关怀。记得那一次,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痛苦地呻吟着。父母在旁边一直守候着我,那时我发着高烧,却迟迟不退,父母很是着急。我依稀记得母亲眼里含着泪,握着我的手,告诉我“没事!没事!”父亲则在旁边说“要坚强!这点苦算不了什么!知道吗?”父亲那威严的声音,使我忍不住哭了,一边在心里埋怨:我都这样了,还让我坚强,就是不关心我。病魔的折磨让我一夜几乎没睡,父母也是陪我一夜。第二天,我醒了,看见父母依然守候在我的床边。突然,我猛然发现爸爸头上有一团白东西,我刚想去拍掉,手却僵硬在半空。那是一簇白头发,它是那么刺眼,好像在警告我这时因为我而长的,以后要好好孝顺父亲,不要再让他操劳了。我望着爸爸头上的白头发,心里默默地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孝顺他,不能再让父亲这么辛苦了。

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增长课外知识,提高写作水平。《最温馨的情感散文》就是如此。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你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呢?那就赶快来读这本书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我的母亲是位语文老师,她爱好文学,家里自然有成堆的好书。但我既不感兴趣于各种小说,也不着迷于其他文学作品,只在这座书山中捡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金像背后》。

《金像背后》为李元所著,它以丰富的资料介绍了西方科幻片的盛衰、恐怖片的离奇、伦理的时兴、好莱坞三代人的演变、著名影星的生活与爱情……它象一扇窥视西方影视界的窗口,使我在获得广泛电影知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西方社会五颜六色的怪现状在银屏上的.种种反应映。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我爱书,尤其喜爱《金像背后》这本书,因为它是我志向的转折点,是我新的起跑线。虽然它在我家书山中不过是块不起眼的“石头”,但它将成为我实现理想的里程碑。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一踏进暑假的台阶,我就要求爸爸、妈妈带我到肇庆广百书店看书,他们见我这么好学也乐滋滋的,便同意了。我心里乐开了花。

一到书店,只见里面人山人海。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放小说的书柜旁边,随手拿起一本书,名叫《说出烦恼,我错了吗》。

这本书特别适合为人父母和青少年看的。因为它的主要内容是讲述现代的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但与子女缺乏沟通而产生的矛盾和应该怎样对待。

我看了第一篇文章便爱不释手了。里面的内容是讲一个上普通中学的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很自信,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他的父母要求他一定考上重点高中,结果只差两分没考上。差一分要一万元,他的父母还是义无反顾的把钱交上去。自从上了重点高中,他认为自己不是靠真本事进来的,低人一等。老师要求很严格,高一就要把三年的功课做完。而他的父母也要他三年上三个台阶。。他很疲劳,失去了自信,成绩直线下降。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教育,明白了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孩子走的路,父母不能代替孩子走;孩子的理想,父母不能帮孩子实现;父母不能阻止孩子的'好理想。应该因才施教,否则适得其反。

一踏进暑假的台阶,我就要求爸爸、妈妈带我到肇庆广百书店看书,他们见我这么好学也乐滋滋的,便同意了。我心里乐开了花。

一到书店,只见里面人山人海。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放小说的书柜旁边,随手拿起一本书,名叫《说出烦恼,我错了吗》。

这本书特别适合为人父母和青少年看的。因为它的主要内容是讲述现代的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但与子女缺乏沟通而产生的矛盾和应该怎样对待。

我看了第一篇文章便爱不释手了。里面的内容是讲一个上普通中学的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很自信,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他的父母要求他一定考上重点高中,结果只差两分没考上。差一分要一万元,他的父母还是义无反顾的把钱交上去。自从上了重点高中,他认为自己不是靠真本事进来的,低人一等。老师要求很严格,高一就要把三年的功课做完。而他的父母也要他三年上三个台阶。。他很疲劳,失去了自信,成绩直线下降。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教育,明白了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孩子走的路,父母不能代替孩子走;孩子的理想,父母不能帮孩子实现;父母不能阻止孩子的好理想。应该因才施教,否则适得其反。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着我的成长,从牙牙学语时看的小人书,到上小学时读的故事书,再到上初中时看的经典名著,也许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书。书,是增长我们知识的工具,名著可以让我们积累更多的经典语句,小说可以让我们明白某种道理,史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所发生的事情。书,是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的,当不开心时,书中的清洁可以让我心情舒畅,当无聊时,书能用来打发多余的时间,当生气愤怒时,书会让你的火气消去许多……

我爱书籍,我爱读书,暑假里我就读了很多书。要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嘛,应该就是《爱的教育》了。《爱的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在社会上、学校里、家庭里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经历的并有着深刻感受的爱与不爱。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爱与不爱。不爱,就像是在社会上的一道丑陋的风景线,不堪入目。比如:父母殴打孩子,老师体罚学生,学生动手打老师……这种种的爱与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爱也是非常多的。

爱,看上去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可是,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一个简简单单的`句子就能解释的。爱是无穷无尽的:也许有人把它比作一盏灯,但我想说它是一盏永远也燃烧不完,永远温暖人心的灯。也许还有人把它比做一把雨伞,但我想说它是一把永远也用不破,永远为人遮风挡雨的雨伞。也许还有人把它比作一缕清泉,但我想说它是一缕永远也流不尽,永远灌溉人心的清泉。

父母的爱,让我们有了温暖的家庭,当我们犹如一艘船在海浪上漂流时,家是我们躲风躲浪的港湾,能让我们有片刻的休息时间,喘一口气,出海时能加倍努力,在海上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老师的爱,有可能只是在生病时一句关心的问候,有可能只是在取得进步时一个鼓励的眼神,也有可能只是在准备放弃时一个安慰的动作。一句问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足以表达老师对学生的爱。经常有人说:“学校是我们的第二个家。”那么,老师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了吗!他们像真正的父母一样关心爱护着我们。

……

书的的确确让我进步了。也许每一个台阶上都放着一本书,只要读懂了这本书,明白了书中所蕴藏的内涵,就可以再登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汲取更多的知识。书香伴我成长,随我共同走过五彩的青春。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简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

主人公简.爱父母双亡,被她的舅妈收养,但她的舅妈对她比仆人还差。而简.爱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刻苦的学习成长为一名教师。后来还成为了贵族罗切斯特养女的家庭老师。最终简.爱质朴善良和智慧得体的谈吐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心。当他们准备结婚时,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室,道德和自尊的力量使简.爱离开了。当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向简.爱求婚时,简.爱拒绝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心里还有罗切斯特。于是决定回去找他,但得到的结果是罗切斯特已不再贵族,并且为了救摔死的妻子残废了。而此时的简.爱已意外得到叔叔的遗产。也算是有钱人了,并且有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爱着。但简.爱仍然选择和罗切斯特结婚。

简.爱曾说过:“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大家都是平等的。她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人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如果开始她没有那份独立,放弃道德,尊严与有妻子的罗切斯特结婚。开始有金钱与地位的新生活。那么简就不是简了,她就跟向社会屈服的人没什么两样了。但文中的简却有着鲜明的`形象,是一个平等与尊严,坚强与独立的代表。《简.爱》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动,让我一次又一次爱不释手,是简.爱独特的人格魅力。

我曾从报纸上看过,因为谋女郎事件,有评论说,现代长得清纯的人越来越少。是因为越来越多长得漂亮学历高的女人嫁给了老态龙钟但很富有的人,过着少奶奶的生活。而那些年轻帅气的但没钱小伙子只能娶一些又丑学历又低的女人。这只是社会的一个侧面。难道还不令我们反思吗?有多少人放弃尊严放弃爱放弃很多东西,最后得到所谓安逸生活。而简.爱也可以像她们那样通过这摆脱贫困生活。可她没有那样做。社会上有多少人为了地位和金钱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出卖了自己的尊严。这是多么的不可取。还有前不久市一中的一个女学生,为一点事就跳楼自杀了,要是她是简.爱真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简的性格特征是我们最缺乏也最应该学习的。她让我学会了尊重他人,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学会了独立面对生活大小事,并坚强面对一切困难。简.爱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激励我,让我有了更多前进的动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说到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大家应该都各有所好吧!有的或许喜爱伍美珍、郁雨君一类天真,富满童真、童趣的书;有的或许喜爱郭敬明、韩寒一类新颖,词藻唯美、华丽空灵的书;有的或许喜爱中国古典名著类的书。我喜爱的,倒是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初闻书名,会有不少人以为是言情吧?最初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同学们都以为是言情,我只是笑着摇摇头。现在想想,小学时看书的那股疯劲,现在却是不再有了。那是可以因淘到一本好书高兴上好几天,不超过三天,便可把一本书“啃完”。一本《树叶的香味》我可一天看完,老师总是惊诧,说我总去借书,是否每本都看完?我每每这时都说看完了,可老师却不信,但他却也奈何不了我,借书是我的权利,他能拿我怎么办呢!哈。

再次读《简·爱》,已是初中,虽有许多同学都听过它的名字,却未细细品读过吧。那由我为大家娓娓道来,《简·爱》的作者是夏绿蒂·勃朗特,小说中其实也有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它是一部带有传奇色彩的长篇小说,小说以简爱的一生为故事所展开。从简·爱最开始在舅母家受尽屈辱般生活,到最后,她嫁给罗切斯特先生。都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因为作者,同样也是位诗人,所以小说富有诗意。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所描绘出的简·爱是一个不甘于现状、敢于抗争、不甘受辱的女性形象,她爱恨分明,且重视尊严,对于她来说,尊严+爱=人生价值;对她来说,尊严是最高贵、最重要、最不可侵犯的,当初她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为的就是尊严,她知道罗切另有妻子,为了自己的尊严,也为了罗彻,更为了他的妻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直到接近尾声,她再回到庄园,得知在她离开后,庄园曾起了场大火。罗切斯特为了救佣人,与他的疯妻子,最后一个离开,导致失去一个眼睛,与一只胳膊。而罗切的妻子,尽管他尽力相救,她仍死于那场大火中。简·爱大受震动,最后却也幸福地嫁给了罗切斯特先生,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面对生活的态度,喜欢她那不屈从于现状的精神。她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小鹿,毫无畏惧,勇往直前,只为追求自己所想的。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并不因自己出身低微而自卑,她从不向命运低头,正如同贝多芬那句话:“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简·爱》对于我来说,就犹如一杯冰水,犹如一股清泉,犹如点点雨露,净化我心灵每一处,不容忍一点污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