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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精华]

作文2.65W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作文[精华]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春天里鲜嫩的绿叶,极嫩极嫩的,如宝石般发光,翠绿翠绿的。

我喜欢漫步在春天的田野里,和蜜蜂赛跑,和蝴蝶捉迷藏;我更喜欢在奔跑中与微风打招呼。我喜欢在和风细雨中撑着伞,聆听小鸟们的吟唱。

我喜欢夏天的第一场雨,雷声轰隆隆的响,一阵阵狂风使空中的云层来去翻滚,大滴大滴的雨珠噼里啪啦的砸向地面,气势宏伟,异常壮观。繁茂的树叶经过雨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清脆葱绿。

我喜欢秋天的银杏叶,金黄金黄的,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舒展着美丽的翅膀在空中翩翩起舞,时而在路边逗留歇息,平静了我那颗贪玩的心,给了我一份安宁和愉悦。

我喜欢冬天里纯净的雪花。我喜欢他那种洁白,白茫茫的一片,漫山遍野都是,那么美好。我喜欢穿着厚厚的衣服,伸出冻僵的小手捧着飞舞的雪花,看着他在我的手中慢慢地融化。

我喜欢古筝,他能弹出流畅优美的旋律,能弹出我们内心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太阳,他红的那么热烈,那样奔放,他能给人以温暖,让世界充满阳光。我喜欢热情如火的骄阳,夕阳落下时绚丽无比的晚霞。

我喜欢变化多端的云卷云舒,我喜欢湛蓝湛蓝的万里晴空,它们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

我喜欢风,喜欢啊千变万化的风。我喜欢春天的和风,夏天的熏风,秋天的金风,冬天的寒风。我想它代表着四季的轮回交替,象征着大自然的发展变迁。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凶猛的老虎,开屏的孔雀,可爱的大熊猫,还有温柔的绵羊,我认为它们都是地球的灵魂。

我喜欢旅游,喜欢站在乐山大佛的脚趾上眺望远方;喜欢穿着救生衣划着橡皮艇在大河中激浪,喜欢沐浴着温柔的阳光,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中遨游。我还喜欢“国粹”脸谱,蓝脸的窦尔敦,红脸的关公,黄脸的典韦以及黑脸的张飞,它们记载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我喜欢笑,喜欢笑里的奇异享受,我总是会笑,也喜欢用儿时的微笑擦去我内心的烦恼和忧伤。我喜欢用大笑来抒发我的愉悦之情,还喜欢用微笑对别人进行鼓励和赞美。

我喜欢花,喜欢香飘悠长的八月桂花,象征着繁荣的玫瑰花,以及寓意着健康,亲情的康乃馨,我还喜欢那些又圆又胖的多肉植物,在太阳的照射下,一颗颗肉嘟嘟的小脸会变得五颜六色可爱至极的小精灵。

我还喜欢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朋友和老师,我喜欢这世界上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2

我喜欢夏季。首先因为夏季正值暑假, 一个整整长达两个月的假期,我可以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自由安排时间

我最喜欢夏有足够的理由:春天是生命的开始,充满朝气却少了夏的热烈;秋虽是丰收的季节,但也是万物萧条的开始;冬天虽有银妆素裹的景致,但它让人感觉从头到脚都是冷冰冰的。还是夏天最好,大大的晴天,蓝蓝的天空,还有白白的云朵。

我喜欢夏天,首先是因为夏天的天气。 夏日的晴空是灿烂的,天是那样的蓝,阳光是那样的强烈,天上地下处于一片耀眼的`光明之中。夏天应该是随风而来了,我在风中感受它的气息。这气息不像春风那样柔软,也不像秋风那样凉爽,也不像冬风那样寒酷。它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好雨知时节,当‘夏’乃发生”。夏天的雨大而不猛,密而不乱,为烈日炎炎的夏天带来丝丝清凉,夏天的雨滋润了万物,让麦子更挺拔,让花儿更娇润。夏天的雨干脆果断,下得急切,停的利落,不像春雨细细绵绵,也不像秋雨淅淅沥沥,更不像冬雨寒冷刺骨。夏日里, 你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可以吃可口的冰淇淋;可以光着脚丫在海边踏浪,或者,挽起裙摆,静静的站在夕阳下的沙滩上看落日。

其次, 夏天也是水果的旺季, 夏天有我喜欢吃的葡萄、西瓜、桃子等。这些水果只有在夏天吃,才能吃出夏天的独特味道。

第三,我喜欢夏天的颜色,那种充满活力的绿色。春天万紫千红,秋天遍地金黄,冬天银装素裹,的确使人倾倒。但是,夏天也有自己苍翠欲滴的盛装。当你登上山顶,遥望碧绿的原野,像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同蓝色的天空连成一片,郁郁葱葱,充满生机。有人说是色彩构筑了夏的活力:蓬勃的绿、热烈的红、灿烂的黄、纯净的紫、明亮的蓝……

第四,我喜欢夏日的活力。夏天天气炎热, 人体的新陈代谢加快,正是锻炼身体的好季节。可以早期晨跑,打球,还可以去游泳。对于正在长身体青少年朋友,更应该在夏季加强锻炼,让自己拥有一个强壮的体格。

最后,我还喜欢夏日的风景。夏日荷花别样红,说的没错,夏日的荷花的确特别美,而且还给人带来一种清新与活力。除了荷花,夏日的晚霞可谓是一道最独特的风景。夕阳西下,留下一片火红的晚霞。倒影在湖水中,将湖水染成通红。

夏日的凉风,从身边慢慢划过,让我感受到酷热中的一丝丝的凉爽。清凉的雨温柔地降落下来,滴打在我的耳朵上,让我听到夏的歌唱。

我喜欢作文3

喜欢和表妹做在地上惬意地吃着美味的冰淇凌;喜欢和小伙伴在院子里疯狂地玩儿;喜欢上和天南地北的朋友们交流;喜欢看微笑百事达这部电视剧;喜欢买小樱的贴画;喜欢写作;喜欢杨红樱的所有小说;喜欢别人都喜欢的东西……呵呵,那就让我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吧!

喜欢目标一:冰淇凌

冰淇淋,我发誓,几乎小孩儿们都会吃的。味道也非常多,我喜欢咖啡或者巧克力口味的,遇到不高兴的事时,只要吃上巧克力冰淇淋,烦恼就在那甜滋滋的味道里融化了,吃在嘴里,甜在心里。吃完之后,那个茴香的味道便会深深留在你的心里了……

喜欢目标二:月夜

月亮在秋天的夜空中穿行,一会儿看不见,一会儿看不见。这样的夜晚,颇有几分神秘的色彩。皎洁的月光像朦胧的轻纱,从天上罩下来,一切都显得那么神秘,那么富有诗情画意。月光仿佛有神奇的魔力,可以把人变得美丽。孩子们在月光下快乐的玩耍着,一切都那么平静安详,孩子们充满纯洁的`脸,越发的觉得可爱。留住这个美妙的瞬间把!

喜欢目标三:听歌

你们猜一猜,我喜欢哪几个明星的歌?告诉你们吧!我喜欢听张韶涵的歌,充满童真的味道;我喜欢蔡依林的歌,充满成熟的味道;我喜欢王心凌的歌,她的歌充满了活泼可爱,而且又点神秘;最后,还有一位男歌手,我也超喜欢哟!就是张栋梁咯!他的歌很抒情的,让人陶醉在其中……

喜欢目标四:看书

到了新华书店里,我就会挑几本杨红樱的小说,坐在地上慢慢看着,喜欢里面每一个情节,喜欢里面每一个人物,喜欢里面的故事,喜欢里面的的好词佳句……总之,一句话,杨红樱阿姨的书读完之后,有一种特别的意义,就等着你去发现!

喜欢目标五:百变小樱

前段时间,都没上,那是因为我在家贴小樱的贴画又和表妹到精品屋去挑选最美的小樱贴画。“阿姨,这个卖多少?”“4块啦!”“好的!我买!”没办法,喜欢小樱,就得付出代价的!就连我的桌面也是百变小樱,书壳也是百变小樱,用家长的话来说“喜欢小樱都喜欢疯了!”

我还有很多喜欢的东西,下次再说吧!

我喜欢作文4

多少次见到24中的学哥学姐,盼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多少次梦想能身着24中的校服,在野霞丽走向那片绿瓦红砖,明天,当九月的和风伴我走在这校园,我想说:我喜欢。

我喜欢24中的的修建,赫石色的墙面泛着历史的气味;我喜欢那尖顶的钟楼,让人想起中世纪的城堡和一望无垠的田园风景。我喜欢这里的花园,软绒绒的草叶随风摇晃着曼妙的腰肢,常勾起我到下面躺一躺的愿望。我还喜欢花园中的凉亭,古朴中透着典雅,小巧中带着俏皮;坐在外面纳凉便是一种别样的享用。假使散步在碎石铺成的小路上,碎汞似的阳光从树叶间倾注到你的肩上,清风过处,会送来缕缕花香,那么眼前便是花坛了。我很喜欢花,绚丽的颜色安慰着视觉神经,你会觉得它们在笑,半掩着芳唇,抑或放声开怀,霎时似乎世界也笑起来了。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它是绽放在教师和同窗们颊上的。教师都是笑着走进教室,然后浅笑着问好:“上课!同窗们好!请坐!”我很喜欢教师的'板书,或飘逸,或清秀。教师的手臂打乱了阳光下飞舞的浮尘,与此同时,一个个知识点便印在我们的脑中。我喜欢看教师给同窗讲题的样子,时而颦眉,时而浅笑,时而注视以资鼓舞,时而摇头表示嘉许,似乎全身都浸润在神圣的光晕中。我也喜欢倾听同窗们文采斐然的发言,喜欢和他们一同踢毽,花花绿绿的鸡毛毽似乎有了生命,旋转,腾跃,舞蹈,将我们沉闷的笑声抛向纤尘不染的蓝天。这时我的心中就会涌动着一种幸福,莫名的,却是真实的,可触的。

当然24中最让人心生喜欢的是它的历史的沉淀和学习的氛围。晚自习时,教室里静的只要偶然的翻书声和笔尖摩挲纸面的声响,这样静谧的氛围便鞭笞你情不自禁地投退学习中,有时我仰起脸,呼吸一口窗外送来的清新的空气,种种灵感便在脑中流转;我有时亦喜欢望望窗外的夜空,电视塔在夜幕里发散出朦胧的银色的光芒,竟会让我的心潭泛起阵阵涟漪。

当24中不再是我的梦寐,而是眼前的真实,我真的由衷地喜欢上了这里。我喜欢它的每一株花儿和古树、每一个教师和同窗、每一块大理石和碧瓦——我喜欢这里,爱着这里,祝愿这里……

我喜欢作文5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雪,喜欢那洁白无瑕的雪。我会很经常一个人坐在一帘雪雾的背后,听雪落的声音。

它是大自然可爱的小精灵,它们落在人们的身上、发间,有时候还会跳上你的鼻尖。

它是一位舞者,身姿如柳絮般轻盈,灵活地在寒冷腊月的高空中跳舞。大自然就是它的舞台,雨是它的伙伴,风是它的向导,风吹到哪个方向雪就向哪个方向飞舞。

它还是一位魔术师。下雪前有褐色的树,青色的松,红色的房顶,灰色的马路……而在那片片雪花降落到大地时,世界就像变了一个颜色。雪花们扑向了大地,为大地铺上银色的毯子,它们又舞向大树,为大树镀上了一层白银。白松也被这白雪所覆盖,青色和白色搭配得完美无瑕,远看像一个巨型的奶油大蛋糕。

看着这些纷飞的大雪,我想用手接住一片。一朵小雪花仿佛听见了我的呼喊声,轻盈地落在我的指尖上,它是多么晶莹剔透。我伸出另一只手去抚摸它,但是它刹那间化为水消失了。是风在呼喊它吗,也许是雪花留恋着我吧,把它的魂魄化为了水留给我。

我真的感谢冬天,是它用寒冷孕育了一份特别的礼物,让冬天的世界不再孤单,寂寞。

“瑞雪兆丰年。”它不仅给我们送来了美丽的雪,也送来了来年的丰收。

窗外,寒风仍呼啸,大雪仍纷飞。它们仍然一片接着一片,一朵挨着一朵,飘向每一个角落。

啊!窗外的雪真是太美,我喜欢雪,喜欢这个冬天的精灵。

我的家乡几乎每年冬天都下雪。每到下雪的时,都会觉得心旷神怡。我喜欢所有和雪有关的景物。

我喜欢家乡的'雪花。漫天飞雪,如同精灵一般,在天空中飞舞,有的旋转而下,有的飘飘悠悠,有的被风一吹又回到天上去了,多美的集体舞呀!闪亮的雪花,落在地上汇集起来,变成了一块块亮晶晶的雪毯,铺在路上,盖在树上、麦苗上,又被勤快的清扫工堆在路边,叠在容器里。一切,都被雪占领了。天连着地,地连着天,到处都被雪花染成了白色,放眼望去,分不清东南西北。每当此时,我就会被一种很单纯的清新感觉包围,使我从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给我一种全新的体验。

我喜欢作文7

我喜欢的事物多如鹅毛,俗话说:“有名胡同三百六,无名胡同如牛毛”,这句谚语果真名不虚传。

我喜欢“镜子”,他能让我认清楚自己,让我看透自己的内心,他每时每刻都提醒我学习。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望着它,就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望着他,心中的荒凉似乎变得温暖了许多。在我找不到东西的时候,镜子也会来帮忙,他左照右照,把事物全部拍进他的脑中,从而帮助我寻找到事物的踪迹,我要谢谢你,镜子。

我喜欢雄伟的山峰。站在山顶,望着美丽的城市,即使你的心情十分郁闷,那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到夏天,这山峰就是人们的“乘凉圣地”了。夏天,山上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中间是一座凉亭,在酷暑的时候,一到下午,山上就聚满了人,有老人,有儿童,有青年,妇女多得数不清,都是上山来乘凉,看到人们说笑,我的心情顿时舒畅。

我喜欢电视机,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会打开电视机,看那些搞笑至极的.,有趣的,精彩的动画片,逗得我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功夫片,尤其是《秦时明月之天行九歌》的鬼谷传人卫庄,只需三两下就可以打败一个敌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如果今生我能学到武功,拿上战刀,我今生无憾。

我喜欢父母的关爱,父亲的爱犹如一座挺立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母亲的关爱犹如温暖的太阳,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父母犹如我的左膀右臂,帮我战胜了一切困难。母亲犹如大海,把我欠下的人情统统还尽。父亲又犹如苍臂巨猿,帮我打开前方的大门。迟早有一天,父母亲都会不在人间,而他们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喜欢收藏一些旧玩具,比如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积木,到十二岁,它还完好无损地被我收藏。十岁生日,姐姐送我的乐高玩具,我也保存得很好,一岁的项链,三岁的积木,五岁的妈妈吻,七岁的寒冰龙,九岁的白虎,十一岁的青龙,我都收藏得很好,它们是我童年无穷无尽的宝藏。

我喜欢清蒸的米饭。每到中午吃大米的时候,闻着那饭菜的清香,我的口水就直流三千丈。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天空中数不尽的繁星,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以后再细细讲。

我喜欢作文8

斟一杯香茗,翻开一本诗集,在那些美妙诗句中与古人漫步,交谈,我便顿觉,古人与我们不远。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生性豪放的他——苏轼!他伫立在江畔,对着滔滔江水,他感叹着“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无奈;他带着千骑卷平冈,高唱“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在妻子死亡十年时,他叹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那是我见过最凄凉的他,他流着泪,对着妻子的灵位倾诉自己思念,以往豪迈的姿态全无,汉子也有情。

我喜欢苏轼,喜欢这样豪放而又重情义的他。当我走进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在政坛上失意,在生活上又放荡不羁的他——李白!他明明因失意而“举杯消愁”,却说“明朝散发弄扁舟”;他满腹才华,却郁郁不得志,他安慰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对自己的遭遇并不灰心;因生性豪放浪漫,他充满想象: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他爱喝酒,因此人们叫他“诗仙太白”,酒后的'他,面对星空,他说“威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他重情义,看到汪伦为他送行,感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喜欢这样豪放不羁却又对朋友重感情,对生活充满浪漫的李白。当我走进了诗歌的海洋,我便喜欢上了他,一个著名女词人,一个也幸福过而孤独的她——李清照!在宋朝南移时,一向柔情的她也豪言: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一生凄凉,连朋友的女儿都对她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一怔,想到:真是“才”害了我吗?她多愁善感: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这样一个身世较好,知书达理的女子,本应该有人好好爱她,可她的一生,却无比凄凉,让人不免产生同情。我喜欢这样多愁善感,孤独而倔强的李清照。

与古人同游给了我很多启迪。岳飞用“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来激发我珍惜时间;孔子则用“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来教导我要谦虚好学。在与古人的交谈中我也感受到了自然的美丽,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让我感受到了雪景的美妙;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让我体会到西北大漠的风情。

在诗歌的海洋中,我与古人同游,学习,与他们一同品味诗词,我才发现,古人不远。

我喜欢作文9

大千世界,有许多我喜欢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迷人,特别之处吸引着我。

我喜欢朴素无华的古桥,石阶叠叠层层,灰色却散布着华丽,古城中最多常见的是红墙绿瓦灰砖,组成那别具一格的风景,水乡古城中,古桥横垮在两河之间,桥上样式各异,狮子、老虎、都形态各异,从头到尾绝不重样,桥下渔翁划船而过,载着乘客唱起山歌,一切都显得惬意而又悠闲自在,古香古色的一幅画卷正展示在我的眼前。

我喜欢余晖四射的落日时分,太阳为人们奉献了一天的力量,他也要回归家园休闲娱乐了。太阳向西方缓慢的落下去,云霞的色彩变化多端,一会变成火焰般的大红,一会变成桃花般的桃红,我被那美丽的云彩迷住了,竟忘了太阳正缓缓西沉而下,太阳照向天空自己却已一步一步走了下去,一个半圆渐渐向海平面落下,半圆,一边,尽了,太阳只剩下一条火红的边缘,但他却像一位母亲一般将自己最后的一丝温暖和光明洒下大地各处,照亮每一处黑暗,太阳落下海平面了,夜幕降临了。

我喜欢听音乐,难得有闲暇时光能到我的“秘密基地”天台去插上耳机,打开音乐好好享受音乐中的快乐。我同歌中的人物一起欢笑,一起流泪,一起谈心,听到那柔和的音乐,我会闭上眼睛好好感受,我仿佛正抬头仰望辽阔的星空,看着星星眨巴眨巴眼睛;听到快乐愉快的音乐,我会好好想想每年过年时热闹的场面,一家人坐在一起谈家常,聊天,欢笑,吃团圆饭快乐极了;我听到豪放,激烈的`歌声时我心胸宽广,不由得跳起舞来,我的心情也激动随着高涨起来;音乐让我快乐让我愉悦。

我喜欢外婆家门前的小溪,小溪时而平静如一面镜子,岸边的柳树,小花,一一映在水中,仿佛欣赏着美丽的姿态,时而向前奔跑,小溪如同一个小孩子,鱼儿在水里玩耍,捉迷藏嬉戏,谈话,鱼儿跑得更快了,小溪流过石岸,溅起小水花,仿佛是小溪亲手剪裁的一般精致,他们日复一日,永不停歇的向前奔流而去,为了早日投入大海母亲温暖的怀抱。

我喜欢生活,喜欢我们生活的美好时代,喜欢这个世界的每一处景物。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仰望星空,看着一颗颗星星在神秘的夜空中闪烁﹑跳跃﹑嬉戏,我心里感到无比的愉快舒畅,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在观赏啊!

我喜欢秋风,喜欢清凉却又不刺骨的秋风吹过脸庞,钻出心窝。这风,仿佛带着一丝忧伤,几丝苦涩,里面渗着淡淡的寒气,待风过后,我的心似乎也变甜了。

我喜欢清澈幽凉的溪水,伸手抚摸,一缕缕凉气穿过,可又调皮的回来,萦绕在指间。掬一捧,浸在脸上,清凉无比呀!平时一有时间,我便用溪水沐浴自己,似乎把心也洗刷了一番,心里的尴尬与烦恼将被它彻底洗尽,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样儿,只剩下惬意与浪漫,神清气爽。

我喜欢新生的小芽儿,小草枝丫上的,田野花朵上的,一派嫩黄与青涩。摘一颗揉碎,一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一直冲到了五脏六腑,又渗入了“心田”。这是独属于植物与自然的味道,什么香水、薰香草都是比不上的。

我喜欢花草树木,喜欢让一个个幼小脆弱的生命在我手中变得强大有力。记得有一次,一株花朵快要开了,可妈妈却生生连根拔起,只是为了给另一株花卉松土,呵护和“破坏”在同步进行啊!我非常生气,却又很委屈呀,几天没跟妈妈说话。

我喜欢吃新鲜的水果,尤其是含有丰富的汁液的那种。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雪梨,清凉的西瓜,还有橙子、柚子、草莓、杨梅等。家中如有水果,哪怕是一个很大的西瓜,也会被我以光速去“消灭”。

我喜欢读书,我既喜欢古老泛黄的线装书,又喜欢洁白干净的现代书。古老的线装书使我感到威严,它的字里行间暗藏玄机,而在现代书中我又非常喜欢长篇小说,一个玄幻故事,又可能是一个爱情故事,还可能是一个令人热血沸腾的青春故事。读到开心的章节,我会开怀大笑,读到伤感的章节,哪怕是虚幻的,我也会泪流满面。

我喜欢幽静的地方,小时候我最喜欢热闹了,而随着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过去,我又变得安静沉稳了。每当我到了一个喧闹的地方,莫名的气氛,心头有一团无名之火,非常烦躁。而到了安静之地,我就感觉非常舒服,无比的开心,心旷神怡啊!

……我喜欢生活,阳光,自然……我喜欢亲人,朋友,老师......

我更喜欢阳光活泼的自己!

我喜欢作文11

我出生在冬天,所以我喜欢冬天。

每年的腊月二十七,我过得最开心。因为在这一天,我能吃到最好吃的东西——蛋糕。每次生日,我都是在老家过的,也就意味着,在这一天,我能收到每个人的祝福,这让我十分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想起每年生辰妈妈都要买个大蛋糕带回家,我又馋了。这一天,一吃完午餐,我就会搬张小凳子,坐在家门口,等妈妈带蛋糕回家。寒风袭来,我蜷蜷身子,似乎更冷了。但始终没有放弃,看一会儿书,就抬头望望,希望有身影能够出现。一般都是天边都红了,才盼来我的大蛋糕。妈妈的声音传来,我立马抬头,蛋糕已到面前。我急忙向妈妈打声招呼,就抱着我的蛋糕走进厨房。这时的饭桌上已经摆了一大桌子菜,全是我爱吃的。再看看怀里的蛋糕,我就特别高兴,眉开眼笑,感觉整个人生都圆满了。

我喜欢的春节是在冬天,所以我喜欢冬天。

每到这一天,和生日一样,我都甚为欢喜。因为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我能和姐姐一起放烟花。之前的几天,我会买上一大堆的烟花,就等着除夕放。生日过了,除夕就来了。有了烟花,再美味的食物也不能拦住我蠢蠢欲动的心。急急忙忙吃完团圆饭,就拉着姐姐去玩儿烟花。我拿出早已备好的烟花和打火机。刚准备点燃,就被姐姐抢了过去,她总是认为我太小,容易伤了自己。不管我怎么辩解,她都不理。就算不能亲手点燃,但看着也总归是好的。我特别喜欢烟花棒,可以拿在手上,在夜空中挥舞,绽放出艳丽的火花,美轮美奂,让我痴迷。这美丽的烟花点缀了我整晚的美梦。唤醒我的是那喜庆的爆竹声。我在这震耳的声中跑到楼下,高高兴兴地吃着汤圆,听着爆竹声,看着一家人的笑脸,很快的就度过了整个春节。

冬天是会下雪的.,所以我喜欢这个季节。

也许是因为喜欢白色吧,我特别喜欢雪。总认为它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了,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没有什么能比的上雪了。家乡不常下雪,但我每天都在盼望着它。记得小时候,有过一场大雪。雪花漫天飞扬,我伸出小手去接,一朵雪花落在掌心,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便有些急了,就用舌头去舔,记忆里味道似乎好像是甜的。去年也下过一场雪。把几堆雪压在一起,压成了雪人,天真纯洁,很是白净,没有任何修饰,就只是一个白人在那儿。在雪地上行走,趣味也是多多的。走个数十步,再向回望,一排整齐的脚印刻在雪上了,甚为明显。

生日、春节、雪天,这些是我最喜欢的日子了。而他们都属于冬天,所以,我喜欢冬天。

我喜欢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我母亲很漂亮,身材适中,棕色的卷发,弯弯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小嘴巴上涂着鲜艳的口红。

我的母亲是德育主任和音乐教师。我母亲非常敬业。她每天早出晚归。我母亲专心于她的工作,很少注意我。我记得我在幼儿园的时候,我爸爸会扎我的头发,把我送到幼儿园。一年后,我会带着钥匙放学回家。在我妈妈回家之前,我和爸爸吃了很长时间的.饭。

妈妈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除了工作,我妈妈每天还要洗衣服和拖地。对我妈妈来说这是艰难的一天!

妈妈工作很努力,擅长做饭,也很得心应手。包子、饺子、煎饼、寿司样样都好,更不用说炒一盘家常菜了。最令我难忘的是在正月十五,我和妈妈一起蒸面条。那天,我妈妈做了面团,把它揉成十二个小面团。生面团在我妈妈手里很软。我妈妈和我开始玩!妈妈揉一头奶牛农场,妈妈揉合龙走路,妈妈揉老虎吃肉,妈妈揉猪是懒惰的青蛙我捏就像一只燕子,我捏的猴子是像一只熊猫,我捏的老鼠就像一头猪。为什么我妈妈做的每件事都那么逼真,那么生动,那么逼真?我所做的不像?

我妈妈从来没有打过我,也没有骂过我。她非常爱我。练习时,妈妈是我的听众;遇到困难时,妈妈是我的答案;玩的时候,妈妈是我的同伴,只要我的要求是合理的,妈妈就会同意。我记得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我组织了一个生日派对,邀请我的同学来我家。我的父亲和母亲很忙,他们从买东西的时候就准备了丰盛的生日午餐。他们整个上午都在做饭和照相。他们太忙了。下午带我们去游乐园。过马路时,妈妈拉着我们的手,就像一只老母鸡牵着一群小鸡。于是我遇到一个熟人,问我妈妈:“这么多孩子在哪里?”母亲看着我们可爱的孩子,会意地笑了。事实上,他们不知道妈妈在考虑我们的安全。我们和妈妈度过了愉快的一天。

这是我最喜欢的人——一个爱我、爱家庭、爱工作的好妈妈!

你心里有最喜欢的吗?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爷爷!

爷爷六十四岁了。他身高1。75米,方脸,两道浓黑的眉毛,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这只是一个词:英俊!

爷爷坚持锻炼。他每天得走十多英里路。迟早,他必须跳舞来保持健康。他像老虎一样强壮!

爷爷是我们的“智慧大师”。

我喜欢作文13

我喜欢雨天,从小时候起就喜欢这种感觉。当大雨倾盆时,我喜欢倚靠在傍山的小阳台上,看天幕雨帘里迷蒙的世界,伴着雨声哗啦,做一个甜蜜的梦。

上幼儿园的时候,小雨淅沥发出那孩童般活泼的歌声,我就会披上彩色雨衣,和小伙伴们手牵手在雨中欢快地踩水,踩出一圈又一圈涟漪,雨声伴着我们的笑声成为了一道引人注目的风景线。现在,在雨中,我喜欢撑着自己的印花小伞在葱翠树林中踏石子路,看那波光闪动的小池塘,青蛙悠闲地坐在荷叶上欢快舞蹈着。

最难忘记的是那烟雨中的铁力士峰。记得,有一年春天,我们在异国他乡度假,在典雅华丽的瑞士街道上,一辆咖啡色的旅行小车上,坐的是我们,这辆小车将带着我们向高耸的阿尔卑斯山驶去,这令我充满了期待与喜悦的心情。

山下,坐落着有童话中的小村庄,在明媚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美丽了,牧羊姑娘正赶着羊群往山上跑,拾麦穗的夫人也在田里忙活着呢!村庄前,是一条小河,它不知向何处流淌,带着鲜嫩的绿草和欢脱的鱼儿。抬头仰望,金黄嫩绿的小山包,草丛中,还藏着鲜黄的小野花蕊和东张西望的小动物,愉悦的春天气息荡漾着。

当我们坐上通往铁力士山峰的缆车,一路上,惊叹着那每分钟都在变化着的风景。不一会儿,车窗上就布满了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水珠,啊!下雨了,我抬头望向天空,太阳还没有离开我的视线,雨滴却像千万片仙境飘来的银羽似的,一颗颗掉在我的手上。这雨并不像那普通雨,好像它是有一点温度的,那是太阳的温度吗?在两座山脉之间的村庄,多么渺小,座落在渌油油的草坪间。一颗硕大的雨珠从我眼前划过,它是多么地与众不同呀——映着山脚下那鲜花烂漫的春色,生机盎然,也绘着山顶那寂静寒冷的冬夜,其它雨珠也成为了它的背景。

我伸手接住那雨滴,在我手上的它变成了肉色的。放眼望去,已是高耸的雪山,寒风呼啸而过,带下一些雪絮,小小的掌心中,是刺骨的寒冷,我一下把手缩了回来。而这样的景象,是我从来没看过的。才在刚刚还是单调寂静的冰雪,而在现在的雨中却是缕缕青烟,它不是属于这座城市的乌烟,而是带着稻谷和山泉的甘甜气味。一缕缕青烟,形成一片片薄雾,遮住了村庄、遮住了青山,伴着细雨绵绵,只是一片五彩、一张唯美的水彩画。这一切都随着缆车的移动回到了原地,而那画面,仅有那几分钟,就转瞬即逝,留下的回忆,永远都像刚发生一样清晰——铁力士的烟雨!

我喜欢作文14

我喜欢初春银色的雨帘,像一片雾,又好似一块从天上垂下流动的幕布。我喜欢雨后的彩虹,虽然转瞬即逝,却能给我留下了五彩的梦。

我喜欢天上的风筝。它们的颜色各式各样,红色的、黄色的、紫红色的……应有尽有;它们的形状多得出奇,有金鱼形的、有老鹰形的、有三角形的、有脸谱形的……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

我喜欢热情似火的夏天,碧空万里无云,太阳像火一样炙烤着大地,草丛似乎要燃烧起来了,远处几棵树呆立不动,树上的知了“知了,知了!”地叫个不停,真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科学家。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雪糕。在炎热的夏天,手里握着一支雪糕,轻轻地咬上一口,冰凉凉的一个小冰块在嘴里融化,那种沁人的清凉会让人好像飘起来了一样,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

我喜欢深秋火红的枫叶,让人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喜欢萧条的秋风,它是一个伟大的画家,把苹果染红了。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从淡蓝色的天空中飘落.飞飞扬扬.我喜欢那种晶莹无暇,那种悠然自得。

我喜欢落叶,从参天大树上落下。在清风送爽的.季节里,那落叶好似一只只淡黄色的蝴蝶,舞姿翩翩地从树上飞下。过了一会儿,落叶铺满了整条小路,从远处望去,好似淡黄色的地毯。走在上面,树叶沙沙的响声像是一曲悠悠的小令,使人感觉到了仙境一般。

我喜欢花。美丽的太阳花生命虽只有一日,可他把所有的美都献给了人们;孤洁的百合,不怕野草嘲笑,最终迎风绽放在山谷;虽说野花不知名,但他点缀着空旷的山谷,静静地把所有的美绽放出来……不论谁,野花也好,百合也好,他们都有同样的尊荣。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的笑颊上的。当宁静的夜晚,妈妈笑着对我说声“晚安!”,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样的亲切。

我喜欢同学,他们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在我快乐的时候与我一同分享……这才是我的知心好友,这才叫友谊地久天长!

我喜欢动物,特别喜欢小狗,喜欢他聪明的样子,喜欢他灵敏的嗅觉,喜欢他奔跑的速度,更喜欢他认真的态度。

我喜欢生活,喜欢生活中的一切。

我喜欢作文15

人们的喜欢无处不在,在星期六睡个懒觉,在星期天去玩一玩,这都是大家喜欢的,我也有很多的喜欢。

我喜欢在沙滩上看海。坐在那沙滩上,身体暖洋洋,再看那波涛汹涌的海水打在那光滑的石头啪嗒啪嗒的声音,海水清澈见底,那海的颜色看起来像天一样。

我喜欢落日。看见那红红的太阳好像一个顽皮的小孩,一下子钻出云里,一下子又到云朵里,真是神奇无比。

我喜欢云,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像一头蓝鲸的云,像一朵花的云,还有那怪的像一个很长的车子······这真是一朵朵神奇的云。

我喜欢高大的树木。有那高大无比从地到天的大树,在树下一个1米多的大人与树相比,也就一个小孩,它的枝干非常有力,托着无数的树叶伫立在那,一动也不动。

我喜欢狗。不管是小狗还是大狗。看着它们憨态可掬的样子,我心中总是充满着喜悦。看着它们奔跑时的样子,看着它们玩耍的样子,看着它们吃食的样子,我总是觉得它们十分可爱!

我喜欢考拉。它们来自遥远的'澳大利亚,当抱起它们的时候,会感觉到它们柔软的皮毛。当然,也不能小看它,它可是爬树高手,他不但可以在树上爬来爬去,还可以头朝下的爬行。

我喜欢踢球。特别是在体育课和星期四德下午,在绿油油的草坪上踢球。我喜欢和同学们一起玩,大家相互合作,相互竞争,这让我觉得踢足球才有意义!

我喜欢唱歌听歌。有时在家里时不时就会哼上一曲,有时还会唱唱卡拉OK。坐在车上时,也会听听歌,跟着唱。

我喜欢旅游,不管是去哪个地方,哪怕是一个小山区,它也拥有着自己独特的美。而我,也就最喜欢发现它和感受它的美,身与心的融合在大自然中,是一件很舒服的事。

我喜欢玩游戏。每一个男孩,我觉得都喜欢玩一下游戏,而我喜欢玩那有趣无比的植物大战僵尸,还有愤怒的小鸟等。每一种游戏都有着它独特的吸引力,这也就是我喜欢玩游戏的原因。

我喜欢生活!正因为喜欢着生活,我才会发现生活中充满着这么多我所喜欢的事物。正因为喜欢生活,我才会努力去发现新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