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文学吧

位置:首页 > 范文 > 作文

会玩才好作文集合15篇

作文5.3K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会玩才好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玩才好作文集合15篇

会玩才好作文1

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舍不得玩,世人种种的舍不得,未必是吃不起,穿不起,玩不起,常常只是一个想不开。

英国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先生,十多年前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医生告诉他,可能只剩下三个月的时间,让他好好珍惜。老先生豁出去了,拿出积攒多年的五万英镑,除了给自己和妻子各买了一辆好车外,又花了三千多英镑,买了七条锦鲤,剩下的钱就买了一堆汽车模型。这些都是之前舍不得买的,这次全都给买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老先生的病虽然还没治好,但他依旧开朗地活着,玩着。这是日前媒体上所报道的一条消息。

原来这位英国老先生喜欢玩锦鲤和汽车模型。一场病让老先生想开了,舍得玩了,也算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有人问老先生,花这么多钱在玩的上面值不值,老先生的回答一定是“值”!

怕有那些会过日子的人以为,玩的东西,当不得吃,当不得穿,花钱花在玩上实在是浪费。早些年在一家大报上看过一篇文章,是记一位学者的,里面引学者自己的话说,他生活中没有浪费过哪怕一分钟。我当时写了一篇小文章,说了自己的一点偏见:“学者那样的从不浪费一分钟,我敬佩是要敬佩的,但一定是敬而远之,而不会心向往之,在我看来,不浪费一分钱的是守财奴,不浪费一分钟的是守时奴,两者都不是正常的人生,而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总会时常浪费一点什么的吧,浪费一点钱去买些不能吃不能穿的东西玩玩,浪费一点时间去看看花听听歌发发呆做做梦,这样的人生才真实亲切,才活泼有趣,不然做人一回有什么意思呢。”

喜欢花草的买几盆花草玩玩,喜欢手串的买几串手串玩玩,喜欢石头的买几块石头玩玩,虽花了几个钱,却是怡情悦性,你要非说这是浪费,那也不过是浪费了几个钱,而舍不得玩,却倒是浪费了人生呢。做人一回过日子,怡情悦性正与穿衣吃饭一样的要紧。得过且过,得玩且玩,亦正是人生豁达处。

会玩才好作文2

小时候,偶然看过这样一段视频,一个穿着旱冰鞋的男孩,在广场上表演着神乎其神的“炫技”。只见他踩在旱冰鞋上上下楼梯,如履平地。甚至还能来一个360度转体。所到之处,所向披靡。从此,我便迷上这有着四个轮子的魔力鞋子。

至今,我还记得,踩在这双鞋子的感觉。像漫步于云层之上,一下子少了平时脚踏实地的感觉,却平添了几份新鲜感,让我心生雀跃。或许,当时也就是凭借着这份新鲜感,让我一个初学者跃跃欲试地站在斜坡顶端。然后,奋不顾身地冲了下去,摔得有多惨,我已不再愿意回忆,只听得被我的母亲贴切地形容是像是一个挂了彩的士兵。

为此,我元气大伤。不过之后,我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学会滑旱冰。

“收腹”“前倾”“蹬腿”“甩臂”。这是我第一次滑旱冰前,心中默念着的坚定的口号。直到现在我仍记得第一次滑旱冰大概是半滑半走有个四五米,身体便积极响应重力的号召,不受控制地向地面扑去。接着,我成“大字状”平铺在地面上。脚上的滑冰鞋甚至还在颤颤巍巍地抖动。手臂也因与大地的亲密,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我坐在地上,手捂着伤口,心中郁闷极了。想着我是不是不适合旱冰。我记得当时我的身体十分诚恳地作出答案——我的手臂上的伤更痛了。但我的大脑却告诉我:再坚持一下吧。当时的我徘徊不定,拳头握紧了又慢慢舒展开来。那时我把自己放空,脑海中却浮出一段话:这个时候放弃了,我是遗憾,后悔还是去抱怨现在的自己呢。为什么不把滑旱冰当成一个游戏呢,一个战胜逆境的游戏呢。就像赫斯拉所说,要以勇敢的胸膛面对逆境。我扶着墙壁,站了起来,然后坚定的向远方继续滑去。没有人知道我的心路历程。但我知道我胜利了。从此我就开始一次次摔倒,一次次爬起来,一次次地失败,又一次次的成功……

如今,我已是一名小有成就的高手了。不会再摔伤,也不会再畏惧陡坡。可我依然记得当时的摔跤,也依然不会忘记会玩时喜悦。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3

会玩,才好。首先,会表示一种能力,玩表示一种状态,才好是对会玩的评价。既然如此,会玩才好,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把自己拘泥在一方小天地里埋头苦读呢?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是古人对书生的准确评价。于是各位家长现在开始把孩子抓紧,“不输在起跑线上”,指望着苦读有出路,各科作业一起朝我们压上来,我们因此失去了玩的时间,而家长更是把玩视为死敌。但如果按照现在的时间来计算,高中结束都是十二年了,还不一定“一举成名”,更别谈“天下知”了。如此,大家不禁发出疑问:苦读真的有出路吗?

有,当然有,但绝对不是苦读,而是玩与学的结合。打个比方吧,如果学习是一道主菜,而玩就是配料,没有配料的菜会让人喜欢吗?看看那些苦读者吧,似乎学习水平也就那样;反观各科状元,都有玩一方面的擅长,虽然不是玩的特别好,但也算是人中佼佼者。

的确,玩真的可以开阔人的思路,增长见识。譬如音乐中我学会了几个生词,电影里认识到一种手法叫蒙太奇,跑步一系类运动可以缓解生活中的压力,看到小生物感到自然的奥妙所以,会玩而且玩得好,真不是一件坏事。

但是,请注意,玩并不是指沉溺于某件事情,尤其是网络。这也是众多家长不让孩子玩的原因。我们对此要多加重视。不可否认玩是有好处的,但在数码时代,“王者荣耀”“穿越火线”成为了一代学子的杀手。这种网络玩乐,很容易一发不可收拾,引发出一系列青少年惨案,因此一定要慎重。

玩一定要专注。玩时则认真玩,放开玩,学时则努力学,认真学,两者都是相对应的。绝不可边玩边学,否则只能是一事无成,事倍功半。

如此看来,玩中也有门道,也有技巧。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4

玩,是人的天性。玩,是获取知识,增长才干的钥匙;玩,是塑造性格,丰富情感的向导。玩中有学问,玩中有智慧……玩,是一种别致的学习,只有会玩,才会好。

我也喜欢玩,以书为玩伴,以书海为游乐园,与书玩耍,是那么惬意,生活便充满了情趣,丰富而又迷人。

我喜欢古诗词那时而清泠时而欢快的音韵,那凄婉而动听的词牌名,玩诗词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啊!“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我仿佛感受到了作者曹操博大的胸襟;“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好像看见了一位忧国忧民、胸怀大志却怀才不遇的封建士大夫;“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一个清幽的小院似乎又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更体会到了李后主国亡被囚的深深孤独……而变幻无穷的词牌名,更是使我陶醉,或仙气飘然,或清新可爱,“巫山一段云”“青玉案”“斗百草”,哪个又不让人痴迷?每个课间都是我与好友们的一场大战——词牌名飞花令。互相学习,何不乐乎?不知不觉间,感受诗词的韵味——这独特的玩法带给了我多少乐趣?

我还酷爱与名著嬉戏。余华的《活着》,就似朴素而跌宕的史诗,一个沉重的悲剧,文字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杨绛的《我们仨》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一个单纯温馨的学者家庭,耐人寻味;刘慈欣的《三体》构想深邃,叙事宏伟,逻辑严密,感情丰沛,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和鲜明的个人风格……品读好书,会让自己正能量满满。这样子的玩,难道不是益处多多吗?

书这个玩伴,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眼界。与我共享人世间的美好,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咸。我,又怎能舍得离开这个让我获益匪浅的好伙伴呢?

以书为伴,乐在其中,这样的玩,才算会玩,真正叫好!

会玩才好作文5

我从小就是一个爱玩的小男孩。丛林中、池塘里、田野上,总可以看见我快乐的身影。

每当我回到老家,都会迫不及待地拿着竹竿和爷爷起去打核桃。树杈上挂满了核桃,就像一盏盏碧绿的小灯笼,又如一个个胖乎乎咧嘴笑的娃娃。我望着满树包裹着绿油油的青皮核桃垂涎三尺,二话不说立刻瞄准大核桃,右手用力推动竹竿砸去。一个、两个、三个……“噼噼啪啪”核桃如冰雹似的落下来,仿佛奏起了一支收获的乐曲。

细数之下,我发现足足打了24个大核桃。我和爷爷便开始了摔核桃,“啪啪啪”那美味的核桃脱去了绿莹莹的外套,换上了黃澄澄的大衣。我和爷爷一起抱着这些核桃,怀揣着丰收和喜悦的心情回家。奶奶给我砸开核桃,油油脆脆的味道真好吃。

每当周末,爸爸妈妈便会带我到仁和公园玩耍。我和小伙伴一起打篮球、踢足球,这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我们一次次的进球,一次次的投篮,都回荡着爽朗的笑声。

最开心莫过于和爸爸一起娱乐。下围棋、下象棋、扳手腕等都使我记忆犹新。有一次我和爸爸玩格斗游戏。爸爸手持一把弯弓,我手握一把利剑。每当爸爸搭上箭时,我就会莫名地紧张起来。但是爸爸的箭法太次,屡屡都射不中,这才让我紧张的心逐渐恢复了平静。

这下该我发威了。只见长剑凌空而出,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震得爸爸不寒而栗。“杀!”我如同一位率领着千军万马的将军,正与敌人的上将进行战斗。神剑助我,我势如破竹,把爸爸打的丢盔弃甲,乖乖投降。每次和爸爸玩耍都让我过足了英雄瘾。我们家总是荡漾着快乐的笑声。

是玩耍,让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们要劳逸结合,玩耍与学习相结合。所以,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6

我是个不怎么喜欢玩游戏的女生,总觉得游戏太无聊且没营养。

男生们总爱玩些类似王者荣耀、绝地求生的战斗类手游,我不爱。一来是因为对这类游戏没什么兴趣,二来是自己属于坑队友的手残党,玩起来太伤自尊!所以自己对玩这一方面一直提不起兴趣。

直到节奏大师的出现,我彻底改观了。刚接触这款游戏时的我才上小学,小手稚嫩得很,手指也不怎么灵活,但胜在学钢琴。节奏大师是一款音乐类游戏,需要你在那些方块过来时准确无误地点中它。方块是随着音乐的节奏出来的,玩起来特别带感,何况我又是一个音乐迷。

尚小巧的手指落在屏幕上时,出现的perfect音效让小小的我特有成就感。很快,我熟悉了屏幕上的键盘,怡然自乐起来。

一天天过去,眼睛看着歌曲的难度提,我的手指也渐渐修长起来,一半得益于练钢琴,一半得益于节奏大师。我喜欢钢琴,因为我沉醉于黑白琴键给我带来的悠扬琴声。清脆,却不刺耳;而我喜欢玩游戏,因为我能从它其中得到类似钢琴甚至高于钢琴的体验,音效很震撼,画质也精良,不输钢琴的黑白简约。

每当我将手放在屏幕上,那手指好似精灵,音乐的精灵一般跳跃舞动,诠释着什么叫做音乐的力量,什么叫做震撼人心的美感。

和着克罗地亚狂想曲,爱玩的手指熟练灵活地跃动着,像是练习了千百遍般流畅;和着Take Flight悠扬的提琴声,手指也柔情似水,展现着它的柔软。

因为玩,所以我那原本笨拙的手指有了如今的灵活度;因为玩,所以我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乐感。

会玩才好作文7

玩,不是打游戏时的一时爽快,也不是紧握手机时的持续兴奋,玩,是心灵的驰骋,会玩,才好。

我喜欢弹琴。在与图形题奋战疲劳时,我会放下笔,打开琴盖,双手在黑白色中交织。或急速的跳,或沉默的走,或激烈的跑,或舒缓的游。有时,一串接连不断的音阶,由暗至明,像雨点滴落;有时,一首快速的进行曲,由缓到急,像斑羚飞渡;有时,一首清亮的乐曲,由低向高,像百鸟齐鸣。琴音回荡在房间中,像一阵温暖的风,吹走做题的烦闷,带来一刻的放松。

我喜欢读诗。在写完作文紧张后,我会停下来,拿出几本诗集,目光在书页中寻找。想象陈子昂悲登幽台,孤影独叹;想象陶渊明身居南山,悠然采菊;想象王维独坐幽篁,弹琴长啸;想象李白静坐月下,对酒当歌。有时,我会沉醉于《蒹葭》中的湖光幻影;有时,我会愤恨于《七子之歌》中的侵略罪行;有时,我会震惊于《飞鸟集》中的.深邃哲理。文字飘扬在脑海中,像一场飘落的雨,打湿了写作的幻想,换来身心的透彻。

我喜欢赏景。在做完英文题后,我会随着父母,前往大自然的深处,心情在自然中愉悦。有时,是一处拦腰截断的瀑布,水花迸溅,像闪耀的银光;有时,是一场纷纷扬扬的落叶,叶落归根,像飞舞的枯叶蝶;有时,是一道雨后初晴的彩虹,万丈光芒,像绚丽的锦缎。小路旁,一株柔弱的小草昂起头,那是坚强;古亭外,是一条纤细的柳枝,那是张扬;院墙边,是一枝临寒的红梅,那是豪放。美景荡漾在眼中,像一泓清澈的井泉。冲走了心灵的尘埃,给予视野的清明。

我喜欢唱歌。在放下书包后,我会放慢步伐,张开嘴,歌声在半空中回响。清晨时,我会迎着朝阳轻轻哼唱;黄昏时,我会走向落日大声吼唱;夜晚时,我会吹着晚风缓缓吟唱。歌声回荡,像一首空灵的乐曲,荡涤了冲动,留下冷静。

对我来说,玩不仅是单纯的玩,它更是放松,是学习,是欣赏。让心灵飞扬,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8

玩,是人的天性。

我想说:会玩,才好!

也许许多同学和家长都会问:“玩,有什么用?有时间去玩,还不如多刷几道题。”其实不然。

玩,可以放松精神,拓展思维。事实证明,会玩的孩子比不会玩的孩子有更强的想象力和更积极的人生观。我国有一名神童叫魏永康,他小小年纪便刻苦读书,六岁读完初中,十二岁读完高中,十四岁读完大学,被誉为天才。但他刚读完大学便被中国科技院劝退。原因是他到十四岁的时候,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做,甚至连吃饭穿衣也要他妈妈帮助。西方国家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走着突然停下了脚步,他说:‘我走的太快了,在等自己的灵魂。’”在生活节奏太快的今天,玩,就像是等待自己灵魂的过程。只有会玩,才不会重蹈魏永康的覆辙。

但是,玩,不是放纵,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玩,要会玩,要玩出质量,玩出精彩!

著名物理学家牛顿,小时候总喜欢捣鼓一些小玩具。有一次,他动手做了一个风车,被老师批评为不务正业。但他却越玩越上瘾,最终在“玩”中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类似的事例还有许多:爱因斯坦小时候玩板凳,玩出了相对论;瓦特小时候玩水壶,玩出了蒸汽机;比尔.盖茨小时候玩游戏,玩出了微软。大凡玩出名堂的人,都是在玩中探索,在玩中发现的人,都是会玩的人。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玩出名堂,玩出精彩呢?会玩,就是在玩的过程中去发现,去投入,在玩中获取知识,增长才干,在玩中塑造性格,丰富情感。

游山玩水是好多人的爱好。但在盛唐,有一个人,他每到一处山水,必陶醉其中,且能“玩”出万古流传的诗篇。他走到庐山,高歌“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行到桃花潭,低吟“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他去往长安,轻颂“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面露华浓”……他,就是一代诗仙李白。

玩中有学问,玩中有智慧。让我们在面对沉重学习压力的同时,抽出时间去玩耍吧。

因为,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9

曾经的我们都是孩子天性爱玩,蓦然回首才发现,那大大小小的玩,都让人难以忘怀!

树上的知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叫着,路上的蚂蚁也不想在这露天下面多停留一秒。炎炎夏日,这像竹匾般大的太阳灼烧着整个大地。晌午的街道没有一个人影子。

爸爸妈妈都在房间里睡午觉,六岁的我和十岁的表姐看着无聊的动画片,当我都快睡着时,表姐在我耳边说:“咱俩去吃火烧糖吧!”好奇心使我忘记了妈妈的叮咛。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就跟着表姐往后院跑。

我家屋后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有一两个梧桐树围绕着它,一片浓荫。在烈日的照耀下,这片浓荫好似一片宝地。表姐找来两三个啤酒盖和一个打火机,我找来一大罐的白糖和一根蜡烛。我俩点燃蜡烛后,将火焰围起来挡住这西南风。表姐用一个小勺子将瓶子里的糖盛了一点放到瓶盖里,然后将瓶盖直接放到火焰上,不出两秒表姐就把盖子给扔了,为了不吵醒爸爸妈妈表姐强忍着眼眶里那将落下来的泪珠,看着两个红红的手指。我当时吓蒙了,过了几分钟才反应过来,我立即跑到厨房拿来妈妈平常做饭用的大汤勺从地上捡起瓶盖盛满糖,再将盖子放到汤勺里,将我的装置塞到表姐的手里,示意让她来烧。表姐透过眼眶里的泪水看着我的装置笑了,擦干泪水任那白色的泪痕肆意在脸颊上飞扬。她高兴地点点头又开始烧糖。“好了!”表姐向我挥手让我来吃。用舌头舔一舔,那不止甜甜的糖还有成功的滋味。含在嘴里的糖使我们忘记了痛苦与失败,忘记了酷暑与不悦。

火烧糖,收获的不止是味觉上的甜蜜,更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合作,体会到成功的快乐。我发自内心地想说声: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10

玩心十足,我觉得这应该是每个孩子的天性。我也是如此,虽然有时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掰手腕得把你的力气用出来呀!”听着旁边同学一边在玩掰手腕一边叫喊,弄的我也不由得有点紧张,手心都出汗了,我害怕自己方法不得当会输。我是属于那种会玩的而且一般都还玩得精的,可是在玩“掰手腕”上一点也不擅长。因为我的“劲小”没力气。

我正想与同学赛一场,却忽然犹豫了,把刚刚那只“准备完毕”的手缩了回来,接着不知怎么又下意识的把手和对方的手紧握在了一起,准备“一决胜负”。我比较自信的是我的左手,我把它派上了阵,这时我竟然丝毫也不胆怯了。比赛开始,我先用短暂的时间试探性的发力,接着把所有的力气储备在左前臂上,当我感到对手的力量还没有到位时,我迅速把胳臂上所有的力气使出,压制住对手正准备上涨的力量和气势,我的胳膊似乎一直保持一个角度,把力气都聚于一点,同时把手腕向内测稍微用力按下,我要展示一下我的“威风”。我紧盯着眼前撕扯在一起的两只手,不敢有丝毫的松劲,当我看到对手用尽气力翻转手腕时,我也使出全身九牛二虎之力,就像一辆开足马力的车向前冲去,我兴奋着,激动地把所有的力量全都压在左臂上,最后我彻底压制住对手反转的势头,紧接着我的左臂乘胜追击,用全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拿下了对手,结束了比赛。此刻的我,激动地都快要蹦起来了。

真是会玩才好啊!

会玩才好作文11

我动若脱兔,在山间穿行。

游玩让我忘记生活中的嘈杂,接触自然的快乐掠去我心中的浮尘。看那山涧的嫩柳携清溪潺潺,而我,带着美好的心情,撷路边野芳款款。

我若整日整日地窝在家里,任由琐事烦扰我的内心,不去玩乐,不去亲近自然,也许我的身心,也将会使不完整的吧。

我总能在游玩中遇到一些很是喜爱的场景。

仍记得那日漫步于曲江池畔,忽然天空中似有墨砚打翻,低临的乌云似乎将人们都染了色。人群慌乱起来,但我却很是喜欢这种凉风习习的天气——毕竟夏日已将我消耗地精疲力竭。夏天带给我的烦恼很快在大风中被吹散不见了,豆大的雨滴纷纷掉落,我站在临湖的一个小亭中,听着那“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又瞧那湖水中的锦鲤,在被雨滴击打碎了的平境中游泳,一副不谙世事,无所顾忌之态,煞是可爱。

如此这般的场景,总能让我暂时地忘掉很多恼人的事,怎能不是对我自身的放松与洗涤呢?

会玩,懂得欣赏,才好。

暂且不谈我,想想那古代的文人墨客,也总能在游玩之际发现些奇观异景,由此,才能想出那些个启迪后人的警示与道理,抑或是个人某种高尚的境界。

正如欧阳修在山水间游玩享乐,却不忘众人之乐。这寄情山水,与民同乐的境界,岂不是建立在他会玩的基础之上?

官员被贬之后,也总能从山水之间发觉很多高于官场,高于功名利禄之物,那何尝不是一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美好境界,或许能使他们从泥潭中解脱,获得更有价值的精神养料。对于任何人而言,皆是如此。

会玩,会思考,才好。

也许会玩指人们寻得一个好去处,玩得一个好旅途的能耐,但从更高的层面看来,也许更指人们从游玩中获得更高价值的快乐的能力。

在踏遍山野的同时,也可想想那登高望远的情怀。至此,正所谓“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12

玩,人的天性。谁都会玩儿,可怎么玩?

圈界有一位神话撒贝宁老师。他多次被邀请在教育类节目出场主持,总是和孩子们闹在一起,算是位不折不扣的老顽童。他在孩子面前,没有过多的威严,却总是能从孩子的角度转换于中古诗词。他在玩吗?在玩。这是一种文化的玩。

学界有位文豪传奇斯蒂芬·金先生。他的一生都很传奇,只为了小学校长的一句话,便向着写书这条不归路走去。小时候的我们都喜欢彩色的、生动的、活泼的,可斯蒂芬·金不一样,他从出生开始就对一切黑暗事物疯狂痴迷,越阴郁、压抑,他就会越兴奋。每每有吸血鬼、女巫、怪物的影片或剧场,一定少不了他的身影。一次,他将自己热衷的一部恐怖动画片改写成小说,由自己印刷到出版,再带到小学里卖,因此赚了一笔,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出路,却被校长好一顿训斥。然而这更是让他有了证明给校长看的念头,在他80岁的时候,不被文学界认可的恐怖科幻类小说开始搬上了舞台,他这辈子的愿望也成真了。我能说,斯蒂芬·金一辈子都在畅玩,他把自身的兴趣与奇特的爱好带入人生中在玩,玩写作、玩文学。

什么人什么时刻什么时间不在玩呢?只是有人在真玩或假玩罢了。学校里,课堂上,每人都在为老师提出的问题动脑,此刻我们都在玩转自己的头脑。有的人在经历头脑风暴,有人却在经历平淡如水,谁在真玩?一目了然。

撒贝宁与斯蒂芬·金的人生都是玩出来的,但不同方式的玩,决定了不同的人生。所以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13

玩是人的天性,每一个人都会玩,每一个人对玩的看法都不一样,对于成人来说,放假就是一种玩,对于孩子来说,除了学习什么都是玩。

今天下午老师带我们在院子里玩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游戏,撕名牌分为两个队,每个队有四个人,一个是黑对一个红队,同学们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比赛总共分为三轮。

第一轮红队进攻,黑队防守只听见老师说了两个字‘’开始‘’我就成为了红队的第一个目标,四个人追我显然不太有优势,我被堵在了死角,这时我看见吴昊铼在汪宸宇后面,一场演技的较量,开始了。和假装跟汪成语护师胡浩来从后面偷袭只听见‘唰’的一生。名牌落地汪宸宇斯掉了红队失去了一名主力,我们也用同样的套路撕掉李昊阳。红队只剩两名女生了,我和刘润烨一起来撕白佳欣,只是因为是女生,所以有点不太好意思,刘润叶牵制住白佳欣我一个转身就撕掉了白佳欣,红队,只剩一个郭典雅了她比较耍赖,把名牌揉成一个团握在手中根本碰不到,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撕掉了郭典雅。黑队获胜了我们沉浸在胜利的气氛当中,高兴地欢呼起来。

我们休息了一会儿,第二轮开始了。改为黑队进攻,红队防守,那个汪宸宇,玩赖皮站在我们后面想偷袭我们,不过后来被老师赶走了。红队就像是一盘散沙,各自为营,他们不知道团结就是力量,被我们一一击破,最后我们把红队的人全部撕掉了,我心里想红队也太弱了,简直不堪一击。

第三轮游戏规则改了一下,不躲了,直接开始我第一个就被撕掉了,被汪宸宇把手折了一下,瞬间没有了防御力,就这样草率的被撕掉了,不过好在我们没输,有刘润烨这个大坦克在给汪宸宇来了一个致命一击就把汪宸宇给撕掉了,我们大获全胜。老师给胜利者拍照片,让我们喊口号,我黑,红分不清楚就喊上了黑队弱爆了,好丢人的感觉。

这就是玩,玩的意义就是释放天性,通过今天下午我才知道玩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高兴。在我的童年中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14

我爱玩。

小时候,我总爱跟奶奶到菊花田里,奶奶采菊花,我玩!一去就是好半天。等到玩累了,就趴在奶奶的肩上看奶奶如何精挑细选着菊花。不知为什么,看着奶奶的背影融合在蓝天白云和黄白相间的菊花之间,就会感到特别开心和满足。

那时候的我,还爱奔跑在蓝天下,望着不远处的奶奶疼爱却又满含埋怨地向我走来。

要是奶奶累了,我也累了,我们就一起躺靠在大树的浓阴下,奶奶就会把事先准备好的点心拿给我吃,我吃完了总是拍拍满足的肚皮靠在奶奶的怀里沉沉地睡去,而奶奶则似笑似嗔地告诉我:吃饱了就睡会变成和大奶牛一样胖的噢!说完却又怜爱地拍着我的肩,哄我睡觉。

幼时的我玩得开心、玩得尽兴,那段时光真是我记忆海洋中一株最美丽的珊瑚。

现在,我长大了。

我想玩,我爱玩,却不会玩了。我不会再在菊花田中嬉戏,不会再靠在奶奶的怀中睡去。我被前路的困难蒙住了双眼,只知好好学习,却不知如何去释放玩的天性。

我累了,我想休息。

可老师的教诲、父母的期盼、同学的鼓励却又像一担担货物压在我快垮了的驴背上。

我翻开旧日的相册,看着那张不脱稚气的脸和那张布满皱纹却又慈爱无比的脸,我仿佛获得了无形的力量,推动着我的脚步。

也许我已经没有时间去玩了,也累了。但那个曾经爱玩的小女孩却一直存在。我相信自己能挺过这段艰难的时间,然后我还会和奶奶一起去那片蓝天下的菊花地,再淘气地向奶奶撒娇。

我觉得,能玩得让人铭记那份经历,才叫会玩。

会玩,才好!

会玩才好作文15

说起玩耍,可真称得上是我们的老朋友。自打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玩耍,便如同我们的影子一般,形影不离地伴随我们左右,直至生命的终点。

若问:“你真的会玩吗?”一定会引来我们深思,不由地让我想起小学的那一天。

那天,正是小学毕业的前一天,学校组织了一次登山活动。上学前夕,我们满心惆怅,可当站到山峰前,看看山顶处的重重庙宇和缭绕不绝的香火烟气,我们一时愉快极了。

不知谁突然说了句,“不如咱们今天别走台阶了,走山路上山吧,来一次名副其实的爬山!”他的话马上赢得了大家的赞许,一支浩浩荡荡的登山小分队就此成立。几个男生充当着“先锋”的带头作用,在前面探路,尽量找坡度较小的路让大家走,我们三五成群,形成了一个个小集体,一边爬山,一边叽叽喳喳地聊天,我们一个拉着一个,谁体力不支大家就围着她争着给她递水擦汗,主动替她背着书包。遇到好风景就吐着舌头,龇牙咧嘴,按照老师的话,我们真是“煞风景”。几个热心的女生四处跑着,分发这巧克力和零食,一会儿不知是谁的东西丢了,哭哭啼啼地被一大群人围在中间,一会儿又一把抹了眼泪,拍拍身上的图折回寻找。大家闹成一团,其乐融融。

还剩下二十几米山路时,大家气喘吁吁,体力不济,又忽见有个同学站在山顶大喊:“快再走几步就到了!”大家又强撑着站起,努力向山顶奔去。随着班长“一声令下”,每个人都摆出千奇百怪的姿势,我们的身影被定格在了那一刻。

那一天,没有人痛哭流涕,忘却了短暂的依依不舍,更没有一步三回头的惆怅。有的,仅仅是我们玩耍的足迹,却将这一份珍贵的回忆深深烙印在每个人的心中。

所以,真的,会玩,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