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文学吧

位置:首页 > 范文 > 作文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篇

作文2.29W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当我合上《培根随笔》,打开窗户,一抹柔和的余辉透过玻璃,融入了我的房间。再向西边望去,那是一片被夕阳染得殷红的云彩。真理就像是太阳,虽然会有东升西落,但它是永恒的。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探寻,曾经走过自己精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依然十分之困惑。自从读完《培根随笔》后,一切的云遮雾障从此拨开……

——论死亡: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追求真理,那么,他就一定要参透生死,在恐惧的威胁之下仍对坚持真理毫不畏缩。

有位朋友之前问我:“你惧怕离开这个世界吗?”当时,我十分诧异,因为我从来没有直视过这个问题。离开这个世界?不就是指死亡吗!之前,我一想到死亡,就会觉得自己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那里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种种的鬼踪魅影使我惊心动魄,恐惧万分。

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我将会一直认为死亡离本身太遥远,永远不敢正视它。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珍贵的,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意味着他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历经各种事情,享受生活所带来的苦与乐。但是面对死亡,也就是面对生命旅程的结束,种种鬼怪故事对它的渲染增加了成人对它的恐惧。培根说过:“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至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对于死亡存在着不同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决定着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心态的力量。

我认为,只要对死亡予以敬畏之心和平常之心去对待,那就无所畏惧了。

——论善与行善。什么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德,德以善为首。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的,只是因为种种表象与幻觉遮蔽了他们的双眼,便有了恶。“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象征,若无这种品性,人将会沦为蝇营狗苟,惹是生非,无可救药的xx。”这句话同样是出自培根,一针见血地显露出“善”的.重要。

以往的我一直认为,是品味、情趣和才华是一个人超凡脱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是善与性善使一个人超凡脱俗,它宽容大量,以德报怨,善是一切美好的源泉。

这些都是真理,容不下半点虚伪。培根先生参透生死、直指人性,他的精神遗产给了后人最好的借鉴。

其实,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净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这就是真理。

夕阳西下,看透花开花落,风起云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我是怎样被这本书吸引上的呢?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去找我的好朋友韩秋艺玩,在她的家里,我看到了这本书,她让我看了看,当时我看得十分入迷,连她叫我下去玩都没有听到。

我自己拿了这本书后哭过两次。第一次是看惠安馆这一情节,这一章是这么写的,在本书的作者英子家的那条胡同口,有一个叫惠安馆的地方,里面有一个叫王秀真的“疯子”。英子呢,有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妞的爸爸妈妈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经常打骂她,逼她吊嗓子,挣钱给她的父母花。秀真之所以疯了,是因为原来秀真有一位恋人,那人去别的地方一去不回了,说考完就买几亩田,回来接她,可谁知那人一去十几年都没回来。这还不是最可悲的,这个疯子怀了那人的孩子,生下来后脖子上面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生下来没几天就被扔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被人抱走了,也可能被就近的野狗给吃掉了。最后英子让秀真和妞儿见了一面,秀真见妞儿的脖子上真有一块胎记,两人抱头痛哭起来。秀真连夜带着妞儿想去找妞儿的'爸爸,英子不知该干什么,一会儿就晕倒在了大雨之中,等她醒来宋妈和妈就告诉她秀真和妞儿已经被火车撞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一对被上帝折磨的母女最后终于团聚了,可上帝还是没让她们在世上久留。

第二次是我的妈妈让我看的一个章节。当时我正在睡觉,妈妈读着我的《城南旧事》,我发现她的脸红了,眼泪也流了下来,便问她怎么回事,妈妈告诉我:“我看到这一章爸爸的花落了,很感动。”第二天,由于好奇,我也读了一遍,果然感动极了。

在这时候,英子已经已经十二三岁了,是家里的老大,英子的爸爸已经病了,在床上不能动弹。几年前,英子的爸爸带着英子去看过英子所就读的这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典礼,学校会选一个学生代表上去演讲,这一次英子成功的被选上台去演讲,可是英子的爸爸却病了,没法去看自己女儿的演讲,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呀﹗英子的爸爸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的女儿站在台上光荣的演讲,可是自己却看不到了。英子演讲完,马上去看了爸爸,可是爸爸却永远的倒下了。

父亲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小小年级的英子就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我不自觉的流下了眼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励志书,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为是第二本书的缘故,兄弟俩的文笔似没有第一本那样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没了兄弟俩在高中和刚入大学中的劳累和迷茫,多了兄弟俩关于生活的感悟与反思。

全书共有十个人,十件事,讲述了二十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故事。送给同样有梦想的你,总有一天,你会穿越人海,发光发亮。

子文写的是“那些事教会我成长”,子豪写的是“那些人教会我爱”。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这样吧,总有那么些事和人的出现,是为了教会我们爱与成长,只是有些人交错后就转身,而有些人还会在原地等。

我记得哥哥子文在书中写道:“这是最好的年纪。你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又因为年轻,即使做错事也会被原谅。所以啊,时间别花在畏惧和犹豫上,考虑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创立自己的护肤品牌,其中经历了许多苦难与磨砺,但还好有许多支持他的人和伙伴,可以让他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靠着创业养活了自己和弟弟,为父母减轻了许多压力。

弟弟子豪说:“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软弱的一天,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硬汉或者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累了,就靠一靠,难受,就哭一哭,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相信我,见证你恋爱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长大的总会有人。”弟弟子豪在创业上好像显得没有哥哥那么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会给哥哥送水果,为哥哥增添快乐,同时他也是哥哥和爸妈的避风港,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书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话,可以把原本不平静的心平静下来,与其说它是一本励志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娓娓道来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说:“无论你现在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的每一点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到达,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彷徨又怎样,我们都一样,只要努力,就会冲出黑暗,迎来光芒。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习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浩如烟海,就像黑暗的夜空中耀眼的明星,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它们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邱少云》,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动人的故事,陪伴着我的童年,它让我难忘,让我热泪盈眶,又让我无比崇敬。

邱少云的故事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一次战斗中,邱少云所在的连奉命潜伏在敌人的碉堡附近,等待黄昏时分发动突然袭击,夺下“391”高地。敌人用铁丝网严密的封锁着,岗哨上的哨兵不停地来回巡逻,并用探照灯不停的观察战士们隐蔽的地方。尽管潜伏的战士全身伪装,但敌人居高临下,很容易发现他们。只要咳嗽一下,或者胳膊摆动一下,都会暴露目标,使部队受到严重的损失。正当同志们咬牙坚持的时候,忽然,敌人的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顿时燃起熊熊大火,烧着了邱少云的.衣服,这时,只要他趴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滚到身后的水沟里都可以救活自己,但是,这样会暴露目标,整个战斗的计划就不能实现。邱少云咬紧牙关,爬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就这样坚持到最后一刻钟,他被大火活活的烧死了。黄昏时,战士们满含热泪,发起攻击,夺下了“391”高地,胜利的完成了这次战斗的任务。

英雄的壮举深深的感染着我,它使我懂得了铁的纪律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服从集体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牺牲,才能羸得人们的尊敬,人生才会有意义。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深蹲起、蛙跳等剧烈运动,我平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做这些活动,怎么办?坚持还是放弃,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我想起了邱少云,想起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英勇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起他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故事,我就勇敢的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了,整整坚持了一节课,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为训练强度大,下课后,我不能走路,只好拄上了双拐。但是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战胜了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敢于和困难做斗争了,表现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精神。后来,我常常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克服了怕苦怕累,懒懒散散的坏习惯,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原本瘦弱不堪的我,身体逐渐强壮起来了。

好多年过去了,但《邱少云》这本书摆在我书房的最中央,邱少云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燃烧自己的情景仍然在我眼前闪现,记忆犹新。鼓励着我在人生的征途中奋勇前进。当我私心膨胀,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犹豫不前的时候,都会想起邱少云他那伟大的壮举,它时刻激励着,要做一个为集体谋利益,为国家做贡献,为人民谋幸福,遵守纪律,勇于献身,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