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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读后感1.63W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长恨歌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正因男生,正因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杯具、自己的杯具。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但是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取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生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就应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貌。到那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生还会有怎样的不幸。最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生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生都哪里去了!也许,男生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之后,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以前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述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看完电视剧《长恨歌》真是欲罢不能,同事极力推荐我其书更好看,于是我就成了王安忆的《长恨歌》的忠实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20xx—4—17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长恨歌》的第三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分,这是就文字表达和通篇气韵而言。

所有的遮遮掩掩,所有的欲语还休,在这里都呈现出一种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的意思。以前都是小打小闹,旁敲侧击,在这最后一部分,终于都云开雾散,万物归宗,文字洗练,意向准确,每一句话都说出了王琦瑶和读者的心声。

用王安忆自己的话说:“原先它是多么不规矩呀,角角落落都是风情的媚眼,你一进去就要上它的圈套。如今,又好像是故事到了收尾部分,再嬉皮笑脸的都须正色以待,再含糊不过去,终要水落石出了。”

读者都期盼着一个风情万种暗藏媚影的结局。

然而,几十年前的风情还是敌不过时间的冲洗和嘲弄。

王琦瑶先是和自己女儿毫无意义的对抗,是的,她比她女儿美,她比她女儿更懂得美的真谛,但是这真谛是用来传授和教导,用来滋养和施恩,如果用来一一对照,就显得怪异,甚至于可怜。

此时的王琦瑶像一只一直沉睡的蝉蛹,终于决定破蛹而出,但是早已经不是她当初的世界——她毕竟不做上海小姐已经很多年。

后来,女儿远嫁美国,她依旧和女儿的旧友玩成一片,还是因为无所寄托吧,还有那颗不服老的心。

王琦瑶作为女人中的女人,她也许可以忍耐寂寞,但是她不能忍耐周围热闹的风景里,她不在其中。不是恨着,就是爱着,她不能被冷落在阁楼的角落里。

她一辈子小心翼翼的藏着收着也守护着,自己的美貌和智慧,遗恨常有,来日无多。可惜的是,她正经爱过的男人都不可能给她一个一生一世的结局。

李主任自不必说,她本就是他特地买来的金丝雀;康明逊有点可惜,不是说没有结果可惜,而是说,他的出现搅乱了本来也许可以和王琦瑶玉成的.程先生——康明逊那个人自己倒是没有什么可惜的,可惜的是王琦瑶的一片真心。

最后出现的老克腊,明明就是康明逊隔了二十年的光阴再次还魂,除了暧昧,一无用处,得到之后,又疑心自己是不是还有更好的选择。

王琦瑶自己显然是看不到这一点的,在明明该山远水阔的时候,被挑起的一颗凡心竟然无法回到从前的优雅姿势。

她以为这次是她自己选择的不要结果,她以为她这次甚至还有金钱打底,但是这与26岁的老克腊来说,这种交往是多么的难堪和难为情——好像他是特地来占她便宜似的,不光为了肉体还有利益。

这次王琦瑶的主动破坏了所有的游戏规则,所有的恋爱的无法明示的朦胧和不动声色的进退,一招一式中暗藏的美好,终于全部消失。

不是说主动或者进取有错,只不过错的是时间和这个人。聪明了一辈子的王琦瑶终于做了一回愚蠢的凡人,又或者她的阅尽千山的看破和无所保留,不是面前的这个人可以承受。

收藏了一辈子的七窍玲珑玻璃心,交给一个凡心尤炽的人,摔碎了踢远了,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只叹人生长恨水长东。终是辜负。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包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

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

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S,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

长恨歌读后感 篇9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后感 篇10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读完《长恨歌》不免心中有一种担心的感觉,是不是自己的能力存在问题,从而无法很好把握文章的内在与主旨,从而写下本文以做抛砖引玉用。

长恨歌读后感 篇11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长恨歌读后感 篇12

花了四天读完了王安忆的《长恨歌》,除去上课时间,几乎书不离手。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引着我看尽老上海的风情与艳丽,也让我看尽一个女人风雨飘摇的一生,就像书中写的一样:“上面写满的是时间的字样,日积月累的光阴的残骸,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是长痛不息的王琦瑶。”我的母亲、我的外婆、我的奶奶,她们都是一个个王琦瑶,还有我,也是另一个王琦瑶。

生活在上海这座繁华都市的女人们,受着金钱的熏陶,她们的爱情观,就是“在心子里做人,见不得人的,却是实惠”。既然“面子”与“心子”不可兼得,倒不如潇洒一点舍弃一边。但王琦瑶没有真正学会舍弃与选择,不管是程先生也好、李主任也好,她一生中选择的六个男人终究造成了她悲剧的一生。

我之所以认为我的母亲、我的外婆,以及千千万万的女性都是王琦瑶们正是因为如此:她们有自己的事业,她们无疑是成熟而又智慧的但

生存的环境使得她们在爱情婚姻观上极度务实和功利,甚至还带有小市民的那种希望向上爬的心理习气。

作为女性,我们总是奋力地寻找着男人的坚强和保护,到头来却发现自己选择的男人总是无法承担这样的责任,总是他们先被打倒、被击败。

李主任仓促间把命都搭上了,康明逊无奈中逃之夭夭,程先生连自己的命运都承担不起,最后只剩下王琦瑶在风雨飘摇的孤苦境地中继续这漫长的生命之旅。从表象上看,经历了风雨之后的王琦瑶总是以一种韧劲在与这个空洞乏味的世界做着抗衡。她努力着不再依凭男性寻找到独立的生存空间,抛弃世俗的一切来接纳曾经被她用物质交换出去的爱情。可实质上她的抗争总是带着些妇人性,是躲在狭小的空间里的小挣扎、小把戏,既没有和男权社会抗争的实力,也没有走出“大世界”寻找出路的信心。女人真正的.悲剧便是如此。

王安忆说过《长恨歌》是一部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她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她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城市的街道,城市的气氛,城市的思想和精神。所以王安忆赋予了小说以双重的悲剧意蕴,它既是一个女人的悲剧,同时又是这个城市的悲剧。在这里,女人是城市的代言人,城市则是女人的写照,她们彼此说明,互为参考,两相映衬。

王琦瑶的上海,说到底还是男权主宰的社会,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女性注定是处于从属和受伤害的地位,她生命中的几个阶段都无不如此。而现代社会虽然天天喊着男女平等的口号,但男性的社会地位高于女性仍旧是不争的事实,事业上、婚姻上都是如此。与其说这是女性的悲哀,不如说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对于《长恨歌》一书,我有说不完的话、吐不尽的意,但受了文笔与阅历的限制,总觉得自己所感没有在点子上,所写的文字也没能完全表达自己真实所想,有偏差、有不尽人意。我写的,只是二十岁的王琦瑶,那个对未来还有幻想的王琦瑶,但在我心中,这便足够了。

长恨歌读后感 篇13

《长恨歌》的第二部分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

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

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

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

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

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

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

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